近日,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巡回审判职能,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就地成功化解一起无人机喷施农药漂移引发的农作物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切实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该案是一起涉农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承包土地种植玉米,相邻地块经营者开展无人机除草作业过程中,农药发生漂移,造成原告12亩玉米遭受药害、植株绝收。事故发生后,双方针对损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团队驱车前往涉案农田开展实地踏查。办案干警走进田间,仔细查看受损玉米植株、果穗生长状态,逐一核实农作物受损范围和受害实际情况,现场听取原告、被告双方对于事发经过、损失大小的陈述,以警车作为临时审判台,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就地开展调解工作。结合现场勘查掌握的案件事实,法官向双方释明财产侵权、环境污染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厘清案件争议焦点。向被告阐明无人机植保作业负有安全注意义务,农药漂移造成他人农作物受损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引导原告客观评估实际损失,理性提出诉讼请求。

结合涉农案件特点,考虑到正值秋收时节,法官采取柔性调解方式,兼顾双方农户现实处境,努力寻找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推动纠纷就地化解,减少当事人诉讼负担,避免诉讼时间较长耽误农户秋收生产。
经过耐心沟通疏导,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赔偿款当场交付完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结束后,法官还现场对当事人开展释法明理,着重讲解无人机飞防作业操作规范,提示飞防作业时要充分考虑风向、作业间距等因素,做好风险防范,避免农药漂移损害周边农作物。
下一步,临江法院将持续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模式,聚焦涉农环境资源类矛盾纠纷,坚持就地办案、前端化解,用心守护农业生产安全,以司法力量护航乡村振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