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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3+3+N”工作新模式不一般!居民笑容多了,心里暖了
时间:2022-04-21 12:31来源:汉阴法院责任编辑:尚子钧

“汪法官助理真贴心,这么难处理的事情这么短的时间就给我们调解好了,还给我们省了两三万元的诉讼费!”日前,当事人李某在拿到记载有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裁定书后发出感慨。

“司法确认这种方式好!可以保障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旦不履行就可以跟法院判决一样申请强制执行,而且零跑腿、零收费,也不用请律师花冤枉钱”,应邀协助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夏某有感而发。按照以往的做法,该案需要在审判系统上立案并制作民事调解书,但算下来本案诉讼费需要将近2万元!这也是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人民法院涧池法庭积极探索“3+3+N”新模式,奋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升级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庭辖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收案件数量逐年攀升,“案多人少”矛盾不断加剧,该庭在法院党组的精心指导和辖区党委政府大力协助下,积极适应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发掘安康市汉阴县“321”基层治理模式这一制度“富矿”,主动对接辖区各类解纷力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乡村振兴,形成了“3+3+N”工作模式。

定岗定责提质效

“吴书记员,去年看你们案子多我又没有借条就撤诉了,上周我让他出了一张借条,还有担保人签字,你给看看现在可以起诉了吗?”

“冯书记员,你说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怎么申请?请你指导一下,我马上交过来。”

“廖书记员,我们村上有几个不赡养老人的,啥时候你到我们村上再搞几场法治宣讲,好好教育教育他们。”

今年新春伊始,涧池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人头攒动、络绎不绝,在立案接待室“一窗通办”窗口,书记员认真倾听来访群众的诉求,耐心解答各种法律咨询,同时用随和、通俗的语言向群众讲解有关诉讼程序和法律知识,还不时把信息反馈给当地网格员,让他们协助劝导;每个村(社区)都有固定的法院干警负责联系,他们经常走村入社,访民情、察民生、解民忧。即便是疫情,减少了下基层见面纾难的机会,也阻隔不了法庭与基层网格员之间联动解民忧的时空。

“‘3+3+N’工作新模式秉持‘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理念,着眼于案件审判、诉前调解、法治宣传三类核心工作的适当分离,由人民法庭三类人员联系民间三类综治解纷力量开展与发挥审判职能相关的各项工作,进而使法官从繁琐的重复性劳动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关注复杂案件审理和管理类工作,促使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角色定位更加明晰,从传统的‘司法辅助人员’转换升级为‘诉前调解主导人员’或‘法治宣传主导人员’,有效锻炼其业务能力和担当精神。”安康市汉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祖安如是说。

线面融合成体系

“现在宣判!原告谢某与被告某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判决如下:被告某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谢某支付尚欠货款135680元”,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原告谢某与被告某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得以快速审结,谢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

“想不到被告不露面也不用发公告,法院也能判决,而且这么快!”原告谢某拿到判决书后激动地说。“这得感谢咱们的人民陪审员老张,是他提供的线索,省去了发公告的麻烦。”案件主审法官解释道。

2022年2月,因被告某某公司长期停业、法定代表人躲债导致法律文书迟迟无法送达,主审法官本打算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经过前期研判,如果径行公告送达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无疑将增加当事人诉累,甚至会给债务转移财产的机会。在场的人民陪审员老张表示认识某某公司一个股东,也许能给公司法定代表人带个话。主审法官立即通过老张提供的线索加上了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微信并向被告送达了电子法律文书,该案最终以简易程序顺利审结。

此案的加速办结离不开“3+3+N”工作模式。

“‘3+3+N’工作模式,是以‘法官联系人民陪审员主抓案件审判、法官助理联系人民调解员主抓诉前调解、书记员联系网格员主抓法治宣传’为纽带,常态化开展与审判职能相关的诉讼服务活动,包括诉中调解、巡回审判、判后答疑、诉讼辅导、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法律咨询、法治宣讲等多项工作。”县法院副院长秦汉旗说。

第一个“3”是基础,即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是人民法庭开展各项审判职能工作的主要力量;第二个“3”是依靠,即通过对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提升审判质效,对接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实现非诉庭前,对接网格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乡村振兴;“N”是手段,即立足自身岗位拓展相关职能,积极开展诉中调解、巡回审判、判后答疑、诉讼辅导、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法律咨询、法治宣讲等多项工作,实现诉源治理、非诉挺前、裁判终局的良好局面。

“3+3+N”工作模式吸收借鉴了“321”模式中线条管理的思路,法庭内部三类工作人员分别与民间三种综治解纷力量一一对接,旨在解决法庭人员不足与法庭事务繁重之间的矛盾,有利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找准自身定位,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多元高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3+N”工作模式由三个线条组成,线条之间相互融合、相互作用、互为补充,形成了一套逻辑严密的制度体系。

学史力行开新局

基层稳,天下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枫桥创造的基层治理经验,也是基层社会治理孜孜以求的结果。人民法庭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和基本单元,是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担负着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加剧,尤其是处在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的人民法庭,如何适应新的形势,破解“人”“案”难题,实现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担当与作为,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持续焕发光彩?这是摆在各级人民法院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直面多年来的问题,涧池法庭结合去年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直在围绕上述目标努力探索。

“涧池法庭地处陕西省汉阴县月河川道,是汉阴县人民法院五个派出法庭中辖区人口最多、办案任务最重的法庭,我庭坚持‘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不断总结提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吸收借鉴当地‘三力联调’‘无讼村’和一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案例,尤其是运用汉阴县‘三线两化一平台’基层治理模式的线条管理思路,逐步形成‘3+3+N’工作模式,打造出了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升级版。”涧池法庭负责人汪明说。

学史力行新局面。据统计,2021年,涧池法庭审结各类案件510件,其中,法官联系人民陪审员协助办理案件98件;法官助理联系人民调解员运用诉前委托调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程序和联合调解等诉调对接机制处置各类矛盾纠纷180余起;书记员联系综治网格员开展法律咨询300余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4场,组织“法庭开放日”活动1次。

“‘3+3+N’工作模式的运用,进一步优化了人民法庭各岗位职能分工,实现人民法庭‘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进而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足感进一步提升。“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祖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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