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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骂我,我就打他们” 三年前因腊肉引发的命案终于告破了!
时间:2021-02-23 10:53来源:西部法制报责任编辑:马守玉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位于汉中盆地东部,这里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有美丽茶乡之称。

每年四五月份,清茶飘香樱桃成熟之时,西乡更具魅力,是游客赏花摘果、品茗闻香、放松身心、休闲旅游的好地方。但一起命案的发生,打破了原本的祥和氛围,也让西乡县公安局的民警们更加忙碌起来。

命案发生后的3个月时间里,专案组民警以及所涉辖区的派出所民警,共采集DNA血样10563份,采集手机信息12000余条,梳理重点人员1150余人,走访群众达10万余人次,但想要的比对结果却一直没有出现,这起案件就这样悬了起来,一悬就悬了3年。

案发

2017年5月4日11时20分,陕西汉中西乡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电话报警,称城北街道办事处莲花社区有人被杀。赶到现场的民警发现,两名老人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根据现场初查,两人已死亡12小时左右,男性死者俯卧在堂屋的地上,女性死者倒在侧屋的床边,两人身上,特别是头面部都有被钝器密集击打的痕迹,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凶残。西乡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抽调50余名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仇杀、情杀、谋财害命还是流窜作案?根据现场勘查和初步调查信息汇总:两名死者系夫妻,都已60多岁,夫妻关系和睦,平日里与人无争,远无仇近无怨,且凶器为死者家里的搓衣板和木凳,无精心准备的迹象,情杀和仇杀没有明确的线索支持。

死者家里虽有翻动痕迹,但两名死者衣服口袋里的1000多元现金并未丢失,明确的财物损失只有几块腊肉,谋财害命疑点重重。案发地点偏僻,为独户,交通不便经济落后,且连夺两条人命,也不属于流窜作案的惯常选择。

并案

此案中凶手以残忍的手段连夺两命,给社会各界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专案组民警都明白,尽早破案抓获凶手,恢复社会的安宁平静是他们的责任。

送上级公安机关鉴定的凶器,检出了犯罪嫌疑人的DNA,虽然经数据库比对没有匹配的结果,但作案手法却与40多天前发生在陕西汉中西乡县沙河镇某村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类同。

该案的伤者是一名独居老人,被犯罪分子打晕后,家里丢失1600元钱和几块腊肉。

专案组立即将两起案件并案侦查,在省市刑侦专家的指导下,对嫌疑人性别、性格、年龄、社会关系等进行了模拟“画像”,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为男性、性格孤僻、喜欢夜间活动、经济状况较差等主要特征。

西乡县公安局将专案组民警增加到100多人,采取地毯式排查的方式,对2个案发地周边20公里内的所有人员进行摸排,对符合“画像”特征的对象进行DNA检测。

3个月的时间里,专案组民警以及所涉辖区的派出所民警顶着酷暑烈日,共采集DNA血样10563份,采集手机信息12000余条,梳理重点人员1150余人,走访群众达10万余人次,专案组民警想要的比对结果却一直没有出现。是案件侦办的方向出现了问题还是摸排遗漏了什么人?

曙光

“我们思考分析了所有的可能性,坚信案件侦办的方向是正确的。”陕西汉中西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案队的民警刘荣强,是“2017·5·3”案的主办侦查员,从警13年来,他主办的大要案件始终保持100%侦破,此案省市县非常重视,西乡县公安局投入巨大的人、财、物力却一直未能破获。

3年的时间里,刘荣强始终觉得有东西堵在胸口,也始终没有放弃对案件的追踪调查。工作生活中,随时随地找寻符合“2017·5·3”案嫌疑人“画像”特征的人,已成为刘荣强的一种习惯。

3年来,专案组的民警人数虽然减少了,但骨干民警一直在继续侦办此案,上级公安机关的检测“绿色通道”一直畅通,刘荣强和同事们从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将采集到的生物检材及时送检。

2020年6月6日,上级公安机关最新检测的结果显示,无业男子王某某和“2017·5·3”案凶器上检出的DAN高度一致,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西乡县公安局遂进行布控抓捕,2天后在县城王某某临时住所将其抓获。

真相

经审讯,王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17年2月27日深夜,王某某在陕西汉中西乡县沙河镇某村偷盗腊肉时,偷听到主人说家里有现金。

同年3月23日,王某某再次来到该老人家附近等候至半夜,正当王某某准备进屋偷盗时,被狗叫声吵醒的老人外出察看,发现了王某某并对其呵斥,王某某便从门口捡起半块砖头对老人进行击打。

老人丧失反抗能力后,王某某在室内翻找到1600元钱,在逃离时将老人手机扔在路边果园里,抢劫所得钱财全部用于日常挥霍及购买彩票。第二天早上,老人被发现送医救回一命,后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2017年5月3日22时许,王某某再次预谋盗窃作案,从陕西汉中西乡县樱桃沟景区入口处进入铁路,寻找作案目标。

行至县城莲花社区铁路道口附近,伺机盗窃独居户张某某家,听到动静的张某某发现王某某便对其呵斥,王某某顺手操起堂屋门口的搓衣板对其头部进行猛击,打倒后将其拖至室内,又持木板凳对张某某头部进行多次猛击。

听到张某某的妻子周某某在侧房间高声询问后,王某某持木板凳冲入侧房,对刚起床的周某某头部进行多次猛击。

将夫妇两人打倒后,王某某在室内翻查未找到值钱物品,遂将室内腊肉取下4块,将作案工具搓衣板、木板凳等物抛扔至院坝前的樱桃地中,还对堂屋门前的血迹进行清洗,将拴在门外的狗关入堂屋后悄悄离开。

次日上午,张某某夫妻二人被发现时,已经身亡。

“他们骂我,我就打他们。”当审讯民警问他盗窃被人发现后,为什么不逃跑反而要残忍伤害被害人时,王某某这样冷冷地回答。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是陕西汉中西乡县堰口镇人,生于1973年10月,经专案民警深入侦查发现,其自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家,游手好闲,性格十分孤僻。

2016年9月,与家人吵架后离家出走,经常睡在桥洞、火车涵洞、废弃房屋等地方,过着居无定所、昼伏夜出的流浪生活,时常以小偷小摸糊口。

2017年5月3日作案后,王某某便离开陕西汉中西乡外出打工,故而躲过了民警多次地毯式摸排筛查,两年后他返回西乡,继续过着居无定所的流浪生活,直到被抓获。

2020年6月19日,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下发贺电对西乡县公安局成功侦破“2017·5·3”命案表示热烈祝贺,向全体参战民警致以崇高敬意。

“案件侦破了,许多同事、领导和我一样感觉胸中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破案是刑警的执念,有的几小时,有的几十年,如果说破案也有天意,那就是天道酬勤。”2021年1月31日,接受采访的刘荣强这样说。

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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