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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乡村判官”到“老于同志” 他用“较真”的工作态度坚守38年法治理想
时间:2024-03-01 14:04来源:北京政法网责任编辑:郭炬

他长着一张标准的国字脸,有种不怒自威的强大气场;他有着一副洪亮的大嗓门,常常是“先闻其声、后见其人”;他秉持极其“较真”的工作态度,曾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天平荣誉奖章、北京市法院先进法官、北京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就是自称“老于同志”的北京延庆法院行政庭(综合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于荣平。

为什么要自称“老于同志”?

“一方面真的感觉到自己老了。另一方面,听着亲切,和老百姓,和你们年轻人,没有距离呀!”

老于同志爽朗一笑,眼中闪耀的光,炽热且真诚。

初入法院司法为民正青春

1985年,老于同志听闻延庆法院要公开招聘,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报了名,没想到就这么过五关斩六将,由此开启了长达三十八年的与法同行之路。

1993年4月,成为助理审判员的老于同志很快就接到了独立负责办理的第一个案件。这是一起赡养纠纷,吕某1与吕某2系夫妻关系,其中一人系哑巴一人已年过古稀,二人共生育两子,现与尚未婚娶的次子共同生活,已婚已育的长子虽在同村居住,但与父母并无联系。

“都同一个村住着,不应该呀!”老于同志抱着不解的情绪联系长子。而这个长子竟也一肚子苦水:“不是我不孝,老两口太偏心,什么都留给老二。我结婚家里什么都没有给我准备,这么多年都是我和我媳妇自己支撑起来的这个家。”

当老于同志把长子的话转达给两位老人时,老人纷纷摆手表示:“老二从小体弱,我们自然对他多关爱了些,但对老大老二我们都是一视同仁的。当初老大盖房时,我们还给老大媳妇拿了1000元,那可是我们老两口存了好几年的积蓄。怕老大不领情也就没让老大媳妇说,但这不代表我们心里没有他啊!”

当得知这一线索后,老于同志迅速与老大媳妇核实,并在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将原被告双方拉到一起做起了调解工作。从双方的亲情养育之恩到中华民族尊老的传统美德,老于同志耐心地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长子表示愿意尽赡养义务,每年支付赡养费,并表示会时常带着孩子去看望二老。至此,一家人终于冰释前嫌,两位老人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而老于同志也真切感受到了胸前法徽的重量。

扎根法庭厚植乡土践初心

1996年,老于同志被正式任命为永宁法庭的审判员,自此开始了“乡村判官”之旅。

那时的法庭工作条件十分艰苦,没有空调,没有炊事员,乡下基本都是泥土路,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用于办案的包就挂在老于同志的自行车龙头上,他被群众称为“皮包法官”。

为方便人民群众参加诉讼、提高办案效率,这位“皮包法官”会将邻村的几起案件合并,骑上自行车驻村办理。送达、取证、调解、巡回审判,往往在村里一住就是一周。有的村条件艰苦,他常常要在村委会办公室的桌子上搭铺子就寝。但在他的努力下,许多家长里短、邻里纠纷的案件都得到了高质效解决。

老乡们都说,这个“皮包法官”“包里有货”,到村里来可不是瞎晃悠!而他却说:“驻村节省了大量原本要耗费在路上的时间,这样来回一趟才‘够本’嘛!”

执行攻坚兑现权益解民忧

38岁那年,老于同志转岗到执行局,这一干就是18年。从审判到执行,从法庭到现场,一路走来,虽苦虽累,但收益良多。

“于法官,快过年了,我们这劳务费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手?”2010年冬日的一天,老于同志陆续接到了22名农民工兄弟打来的询问电话。他暗下决心,一定要穷尽一切调查手段和执行措施找到被执行人王某。经过多方走访,老于同志得知被执行人王某的父亲刚刚因病去世。他料定作为家中唯一儿子的被执行人王某应该会回村奔丧,当即决定和助理去蹲守几天。功夫不负有心人,三日后的凌晨,王某终于出现了。

基于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老于同志在向王某表明来意后给予其3日处理家事的时间并向其送达了传票等材料。但3日后被执行人王某并没有如约而至,案件执行再次陷入僵局。老于同志并没有气馁:“别担心,被执行人也算一个孝子,父亲不在了,老母亲他还得时不时回来照看照看的。快过年了,他肯定得回来,我们再去蹲守!”

果不其然,王某在临近春节前又再次返回家中。而这次,在老于同志多轮背对背调解下,王某终于松了口,支付了申请执行人工资款50万余元。22位农民工兄弟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审判监督惩恶扬善守公正

56岁这一年,老于同志来到了审判监督岗。虽然临近退休,但他的工作热情依然不减。

“法官,我不申诉了,我要撤诉。”听到当事人这样的诉求,老于同志有所疑虑,义正言辞道:“根据你刚才陈述的情节,你有可能涉嫌虚假诉讼。你想撤诉是不能了,等我们复查后联系你,请保持电话畅通!”

原来,这是一起案件的原、被告双方通过恶意串通、虚假诉讼的方式获得了法院判决书,被告反悔又来法院申诉要求推翻原判决。但经过老于同志与其一番谈话,被告突然发现其违法行为可能受处罚,又打起了退堂鼓。最终,法院在复查后撤销了原判决,并对串通的二人进行了司法惩戒。

“法治的权威和内生动力来自人民群众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院有错必纠、当事人有错也得罚。只有这样,才能让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向其他干警传授办案经验时,老于同志如是说道。

在卷山案海的俯仰之间,38载的光阴倏忽而过。老于同志手持法槌、明察秋毫,在纷繁的事实与浩瀚的法条之间搭起桥梁,在一件件纠纷案件里居中调解,化干戈为玉帛。从满头青丝到两鬓白发,从意气风发到沉着稳重,改变的是时光的流逝和岁月的痕迹,不变的是法官的理想和坚守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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