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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行政检察,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时间:2023-02-24 10:47来源:责任编辑:

行政检察“近乎于‘荒漠’,做就是成绩,干出业绩就是创新”。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专设行政检察机构,全国行政检察人员备受鼓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积极主动性溢于言表。

五年间,行政检察工作不断深化,在中国法治建设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2月23日,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系统展现新时代检察机关做实行政检察的扎实足迹。

最高检检委会专职委员宫鸣在发布会上表示,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些都为做实新时代行政检察提供了重大机遇,指明了前进方向,也赋予了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行政检察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以理念变革为引领,坚持不懈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取得一系列新进展新成效。

“三个转变”

创新办案方式

作为“四大检察”之一,行政检察在过去的五年里,着力破解办案质效不高、监督结构失衡、基层行政检察作用发挥难、影响力不够等难题,逐渐形成了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新增长点的监督新格局。

在最高检第七检察厅挂职副厅长已近一年的中央党校教授王勇介绍说,行政检察职能包括行政裁判结果监督、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行政诉讼执行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六项职能。

一直以来,最高检党组把行政检察放在重要位置部署,通过一系列重构性改革,实现了行政检察从观念到方式全方位的变革,带动行政检察办案规模、质效双提升。

为实现监督公权、救济私权、化解争议三重目标,检察机关依法充分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等监督措施,和有关机关、诉讼当事人积极互动,凝聚共识。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副厅长张步洪以“三个转变”总结了行政检察办案方式的变革——

一是从合法性审查到全面审查的转变。除了对生效行政裁判、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检察机关加强了对监督申请人主张是否正当合法的审查,以回应当事人诉求,在认定事实与客观真相相统一的同时,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二是从监督法院审判活动与裁判到“一手托两家”的转变。检察机关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监督法院行政审判活动与裁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纠错。同时,必须考虑同等情况的当事人权益保障问题,既维护公民、组织权益,又尊重行政规律,保障行政目标实现。

三是从就案办案到有效互动以“我管”促“都管”的转变。检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如发现引起行政争议的规则或机制诱因,便推动行政执法、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适用法律的统一,促使行政机关完善工作机制,消除产生行政争议的机制隐患,有效地维护行政机关公信力。

每一个转变,都是行政检察对人民群众更高需求的回应。

理念引领

行政检察监督走深做实

如何让行政检察摆脱“短板中的短板、弱项中的弱项”这一现状?

最高检立足行政检察监督公正司法和促进依法行政的“一手托两家”的职责定位,提出了“依法能动履职”“精准监督”“穿透式监督”“以‘我管’促‘都管’”“双赢多赢共赢”等新理念,引领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行政检察工作不断走深、做实。

“群众无小事,事事连政治。”北京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李显辉“做客”此次发布会,分享了行政检察的“首都经验”。

李显辉说,行政检察案件很大一部分是“民告官”案件,就发生在群众身边。这些有时候看上去微不足道的“小案”,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因此必须以更优履职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例如,针对北京涉部委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占全国90%以上的特点,北京市检察机关成立涉部委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五年来依法妥善办理涉部委案件1100余件,有效减少当事人的讼累。

来自办案一线的河南省新乡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张世光以其办理的一起长达10年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为例,着重分析了行政检察人员办好“硬骨头”案件的发力点。他说,行政检察一头连着政府职能,一头连着公民、组织权益,每一起案件都关乎民生、牵连民心。

“要坚持匠心办案,以‘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的态度和担当,自觉把‘小案’当作‘天大的事’来办,充分运用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查明事实,厘清是非,找准争议根源,为精准监督提供事实根据,努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为民解忧纾困。”张世光说。

对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这一难题,检察机关坚持与民同行,从最难啃的“硬骨头”开始,坚持“一案三查”,2019年至2022年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3万余件,其中10年以上的行政争议1600余件,20年以上的行政争议400余件,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揪心事,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行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大抓基层

四级检察机关办案结构

发生根本性改变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基层检察工作处于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做实行政检察,关键是要做实基层行政检察。”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表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强基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检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部署,以“基层建设落实年”和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坚持把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作为战略支点,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强素能、固根基。

如何激发基层行政检察新动能,充分释放基层行政检察的创造力?最高检从基层行政检察队伍、办案能力、规章制度、履职重点入手,着力破解基层行政检察难题。

“针对基层行政检察队伍薄弱问题,为全部基层检察院配备专门从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人员,在案件管辖、统一调用基层行政检察力量、调整考核指标等方面作出新规定,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针对基层办案能力不足问题,一手抓教育培训,一手抓专项活动,着力提升基层院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的能力。”张相军补充说,针对监督办案不规范问题,推进建章立制,搭建起“一规则三指引”制度体系,为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提供明确规范依据;针对基层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明确基层行政检察以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行政执行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不断促进基层行政检察业务实在化……

记者获悉,2022年,全国基层检察院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8万件,是2018年的6.9倍,办案规模占比75%,比2018年增加28个百分点,四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办案规模实现了从“倒三角”到“正三角”的结构性逆转,基层行政检察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助力治理能力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的重要要求,持续做实基层行政检察,夯实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根基。”张相军表示,新时代新征程,行政检察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融合推进政治和业务建设,持续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以行政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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