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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趟就好!法院一次性执结447.8万
时间:2024-03-27 11:56来源:兵团长安网责任编辑:朱立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伊宁垦区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远在阿克苏地区的申请执行人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仅前往法院一趟,便如愿收到了447.8万元全部案款。

案件的顺利执结,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健康发展,展现了法院的“执行速度”。

440万元迟迟不履行,企业经营陷入困境

原告阿克苏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伊犁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被告需退还原告预付货款440余万元,以及承担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调解书生效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未履行案款支付义务。

巨额预付款无法追回,原告阿克苏某化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陷入困境。2024年1月,申请执行人以电话方式联系到法院,表示企业生存压力巨大,工资已无法发放,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法院查控冻结显成效,百万案款解“燃眉之急”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陈其金在立案当天便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对被执行公司名下的银行、工商登记、动产、不动产等信息提起网络查控,并及时对被执行人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

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公司主动找到法院,并将100万元案款转入法院账户。2024年2月8日,申请执行人在收到法院支付的100万元执行案款后,激动地表示“半年多未追回的预付款,没想到不到一个月就执行回来100万,真是解了企业燃眉之急”。

因该案申请执行人公司在阿克苏地区,为了便利当事人,在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主要通过办公微信、法院邮件专递方式与当事人联系、收发案件材料、相关法律文书。

得知进入执行后申请人公司名称发生变更,立案时又未向法院递交名称变更手续,导致案款支付失败,申请人心急如焚,表示要立即前往伊宁市递交材料。承办法官表示,发送材料电子版和邮寄纸质版原件同步进行。在收到电子扫描件并认真核对后,顺利进行了案款发放。

优化执行措施新尝试,347.8万元案款“秒到账”

经法院多次与被执行公司沟通,层层施压,2024年3月,被执行人伊犁某责任公司将该案剩余347.8余万元案款全部转入法院账户,3月12日,申请执行人收到了案款到账的信息后,对法院高效执行表达了感激之情。

案件从开始执行到最终执行完毕,从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案款到案款实际支付到账,包括案件材料接收、文书的送达,大都在线上进行,这是伊宁垦区人民法院优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能的新尝试。

该案通过线上办公的方式,不仅提高了案件执结速度,同时也减轻了案件当事人长途奔波的辛苦。申请执行人阿克苏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只是前往法院一趟,便如愿收到了447.8余万元全部执行款,解了企业难题,顺利渡过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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