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平时有没有遇到过这类情况:“买一送一”与商家宣传不符?就餐时被拒绝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必须扫码点餐?…又是一年“3·15”,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今天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带广大消费者一起识破常见的“消费陷阱”,了解如何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检察官提示: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用以下途径解决:
1.和解。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退货或者退款;
2.调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投诉。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官网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司法途径。消费者可以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争取侵权损害赔偿,同时需要注意保存收银小票、保修单、发票,或者能证实发生交易行为相关记录等证据。如果经营者非法销售的行为侵犯了大多数消费者的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还可以通过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向检察机关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