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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要留意,不能碰!”这堂法治安全教育课干货满满
时间:2024-03-15 16:52来源:法治时报 儋州市检察院责任编辑:陈言

3月1日15时,在海南儋州市第五中学八年级(13)班的教室里,学生们早早就拿出纸笔,期待新学期法治安全教育课的开始。

“同学们,大家认为什么是校园欺凌?它有怎样的表现行为?”儋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李弘扬从提问着手,引导学生学习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据了解,2023年10月,儋州市检察院组建“儋检护小侬”巡讲团,作为巡讲团的一员,这是李弘扬第29次进校园开展宣讲。

学生积极参与李弘扬设置的问答互动。记者许光伟摄

结合身边案讲法治课

“拉帮结派、欺负殴打同学。”“恐吓、威迫同学做他不想要做的事情。”“给同学取外号,嘲笑他。”……学生们热情高涨、积极抢答,课堂氛围热烈。聆听李弘扬的讲解和分析后,学生们纷纷拿笔记录。

李弘扬告诉记者,有些学生法律意识淡薄,错误地认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责任,当他们发生争执时,往往不会考虑法律后果,采取不理智的暴力行为来解决问题。“校园欺凌不加以预防,往往会质变为恶性的犯罪案件。”李弘扬说。

“在座的同学有没有吸烟的?千万要留意‘上头电子烟’,不能碰。”法治安全教育课进行到一半时,李弘扬突然向学生们发问。

讲座中,李弘扬向学生们讲述了发生在我省的一起未成年人贩毒案件。“薛某初二辍学后,无所事事,常混迹于网吧、酒吧等场所,在酒吧经人介绍接触到含依托咪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慢慢吸食成瘾……”李弘扬说,为了赚钱购买“上头电子烟”吸食,薛某决定自己贩卖,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贩卖或者容留他人吸食依托咪酯,都可能涉嫌犯罪。”听李弘扬讲述一名未成年人是如何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原本不以为然的学生逐渐认真起来,他们代入自己,设身处地思考其中的风险和法律问题。

除了校园欺凌和预防毒品犯罪,电信诈骗也是李弘扬在学校里宣传的重点。近年来,儋州市在校学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有发生。

“16岁的周某将帮助他人恢复微信信息的虚假信息发布在抖音上,并在白马井镇实施网络诈骗,诈骗他人4万余元,最终获刑2年2个月。”李弘扬在课堂上以案说法。听到同龄人一步步陷入违法犯罪泥潭的真实故事,台下的学生不禁叹息。

李弘扬还结合未检工作的实际案例,生动形象地分析在校学生容易涉及的性侵害、盗窃、抢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告诫学生敬畏法律,远离诱惑,勤学习、慎交友。通过讲述自己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去警醒学生,让学生们听进心里、学入脑里,是李弘扬开展法治安全教育课过程中最欣慰的事。

巡讲团成立半年已进多校开讲

记者了解到,儋州检察院全力打造“儋检护小侬”未成年人检察品牌,2023年10月,儋州检察院结合办案实践中发现的在校学生保护、预防犯罪问题,组建了由长期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13名检察干警组成的“儋检护小侬”巡讲团,进校园开展法治巡讲。截至目前,“儋检护小侬”巡讲团已完成对儋州市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五中学等学校70个班级的覆盖巡讲。

“‘儋检护小侬’的‘小侬’,就是儋州方言里小孩的意思,我们印象特别深刻。喜欢听他们讲课,他们讲的内容是我们在日常上课中听不到的。”儋州市第五中学八年级(13)班学生李本娜说,希望检察官能经常来学校给他们上课,让他们能多学习些法律知识。

“今天就讲到这里,希望同学们不要把我所讲的当成故事来听,要多多思考其中的法律问题。”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宣讲,随着李弘扬的一声“下课”,台下学生的掌声响起。(许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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