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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降1米!“闹心墙”因何变身“美绿篱”?
时间:2024-03-28 14:41来源:佛山顺德法院责任编辑:张婷

从1.3米的“高墙”

变成0.3米的“矮墙”

近日,广东省佛山顺德法院大良法庭

来到某小区回访时

看到前不久还起纠纷的

“闹心墙”已经变成了“美绿篱”

不禁舒心不已

一旁的小区物业经理也很开心

“现在小区氛围和谐了不少,

不少业主给我们重设的改造标准点赞!”

1.3米的墙,说高也不高

怎么就成了“闹心墙”?

而物业提起的改造标准

又是怎么回事?

2023年10月,小区住户邱大叔找到了德和社区和解工作站,进门就不住地“倒苦水”:“你们得给我主持公道!我一楼房子采光本来就差,隔壁再这么弄,更住不了了!”

经过一番了解得知,原来邱大叔的邻居钱大姐,屋前有一个被木栅栏围起来的小花园。但住着住着,钱大姐不仅把木栏换成了砖墙,还把砖墙砌到1.3米高。

“以前的木栅栏起码有缝隙,能透光,现在改成1.3米的砖墙,你们去我家看看,白天都要开灯,也太不道德了!”一说这事,邱大叔就气愤不已。

然而钱大姐也有自己的理:当初买一楼的房子,就是因为开发商承诺了门前木栅栏围起的花园可以作为赠送面积,但日子久了,风吹雨打虫蛀的,这木栏早就不结实了,还常有小动物跑进来。不改,怎么住?

第一次调解不欢而散。

“这是一起邻里纠纷,如果诉诸法庭,大家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关系只怕越来越僵。坐下聊开了,才能真正解开两邻居的心结。”派驻工作站的彭晓辉法官跟大良法庭庭长廖亮商量后,决定再次协商调解方案,并联系大良司法所、城市执法局、自然资源所、德和居委会等部门,再次把两位邻居约到了工作站。

“今天把大家聚到一起,就是为了更好解决两位的问题。在场有各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有我们,有什么想法都可以面对面沟通。”

调解现场,大家依旧各有各的说法。

“一楼又不是你们一家的,不仅用砖和水泥砌起来,还砌那么高,也太霸道了!”

“法官,你可别听他乱说,我们是严格按照物业标准弄的。”

……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一行人决定一起到小区看看。

“你们看,这外面很多绿化,我们家老是有老鼠跳进去,有一次甚至爬进来一条蛇,吓死我们了,这才打算砌砖墙。”

话音刚落,钱大姐又提出小区的业主代表曾经订立过一份章程,里面有写到“一楼花园围栏不得超过1米。”

“小区既然规定了高度,那就说明是可以建围栏的,我可以接受降低高度,但是不接受把整个墙给拆了。”

“那不行,这墙影响了我家通风和采光!”钱大姐向后退了一步,但邱大叔仍不同意。

第二次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钱大姐说小区有规定,那我们是不是可以从这份规定入手进行调解呢?”这么想着,彭晓辉找到了小区物业公司。

“小区刚建好以后的确有一份规定,但业主委员会到期后一直没更换,所以这份规定也有部分业主是不承认的。”物业经理说道。

“业委会或许是个突破口!”彭晓辉认为,这起纠纷表面是对邻居不满,实际物业也存在一定的职责缺失,要想彻底把这类纠纷从源头化解,还得从小区整体入手!他找到小区业委会,希望可以明确小区花园围栏的规定标准。

物业经过法官提醒,也认识到了业委会的重要性,开始张罗重新选任。

然而,远水难救近火。新业委会成立需要一定时间,如何能够更快地解决眼前事?

思前想后,法官们协调物业公司,组织了一场民主会议。物业公司、各楼栋栋长、原业委会委员以及街道办工作人员等四方代表参加,在公正的立场上重新定义《花园改造标准》,统一围墙的范围、高度、颜色等,特别说明外围、构建物等注意事项。

有了这份《花园改造标准》,一切都有据可依。

“钱大姐,降低高度是必然的,因为你这个不符合小区的规定,或者采用别的围栏,不要影响邱大叔家的采光通风,大家邻里邻居的,应该多一分理解。”

“邱大叔,你看钱大姐已经让步了,围墙的整体高度会降到小区订立的标准内,靠近你家的那侧降到0.3米。大家能成为邻居也是缘分,现在对方退了九十九步,你再退上一步,大家和和气气地把问题解决,怎么样?”

“行,那他们先拆,只要不影响我家的采光通风,我也就不说什么了。”

至此,这场邻里纠纷化解了。

“省钱、省时、省力,在家门口就可以解决问题!以后我有什么难题也可以放心来找法官了。”钱大姐也由衷感叹。

为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现代小区纠纷,佛山顺德法院于2023年初启动“打造和睦社区,共建社区解纷‘同心圆’”项目,大良法庭首先与德和社区建立联动调解工作机制,设立社区和解工作站,法官定期前往工作站开展业务培训、调解指导、司法确认、诉讼指引等业务,调解员每月到诉前和解中心跟班学习,同时,选派2名法官和3名专家型调解员,按需直接参与疑难复杂案件调解,切实为社区居民、企业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成立至今,该工作站共调成案件284件,成功率达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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