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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社会治理改革从“物理整合”迈向“化学融合”
时间:2024-03-18 15:49来源:湖南长安网责任编辑:郭雅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以扁平化治理为抓手,在社会治理的路上不断升级——

2023年5月,该区基层社会扁平化治理改革获批“国标”试点;同年8月,该区正式组建快速处置等“四大中心”。如今,社会治理改革经历了服务平台、治理方式、社会秩序三次重塑,已从“物理整合”迈向“化学融合”。

服务平台重塑,“末端”变“前端”。

与其末端处置,不如前端预防。只有坚持预防法治化,抓实源头治理,强化平台赋能,主动服务群众,才能实现“止纠纷于萌芽”。

一是一张网络“听民声”。推动各类资源和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将全区划分为667个网格,实行“1+N+1”模式,将区乡村三级3000余名干部下沉网格联点包户,社情民意联络、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做到了“户户到场、人人知晓”。

二是一个平台“汇诉求”。依托“千年雨湖”智慧平台,为全区33万居民建立了信息库,汇聚居民诉求。通过成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团、7个行业调委会、19个基层诉源治理工作站、26个社区服务平台、134支义务巡防队伍,充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全区已排查各类问题952件,合理引导基层群众经人民调解委员会分类调处各类纠纷441件,化解率达98.5%,把问题解决在诉前、访前。

三是一个中心“解千难”。整合资源力量,组建快速处置中心,一个口子收集群众诉求,统筹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复议办公室、共享法庭等机构,协同推进纠纷化解。目前,所有来访事件做到了及时登记,受理事项分为8大类71项,按“ABCD”四级,明确了事件处置责任、时限、流程,实行“线上线下”同步交办,做到“一窗口受理、标准化分流、精准化交办”。

治理方法重塑,“无解”变“双解”。

坚持办理法治化,将群众诉求划分为初诉件、重诉件、息诉件。按照“三分”办理体系,确保实质性化解群众诉求,让“无解之事”变“事心双解”。

一是初诉件分类调解。健全初诉接诉即办机制,对申诉求决事项依法分类办理,充分运用好驻派出所联合调解委员会,以及医疗、征拆、婚恋家庭等领域专业性调解组织和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站,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目前,受理事项当期一次性化解率高达98.22%。

二是重诉件分批解决。制定了《雨湖区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工作机制(试行)》,成立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专班,运用联席会议研判机制,聚焦历史遗留问题等,对有化解角度的,由区级领导包案化解一批;对需多部门协调解决的,由行业部门牵头协调解决一批。

三是息诉件分线销号。全区针对多年矛盾纠纷且已签订纠纷化解协议的群众,根据其原始诉求、衍生诉求,按照矛盾事项终结程序分领域建单销号,推动“不予受理”和“不再受理”,有效防范矛盾再次发生。目前,雨湖区已销号57件。

社会秩序重塑,“无序”变“有序”。

社会秩序的稳定有序,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社会治理改革是否成功的关键性指标。雨湖区对社会秩序的重塑,抓牢了三大关键。

一是重点纠纷“盯得牢”。针对重点矛盾纠纷化解开展精准普法523批次2975人次,引导当事人合理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5场次,推动纠纷事项化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全域监督“信得过”。坚持以依规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矛盾纠纷问题为导向,对各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好、中、差”,其中“好”等次不超过20%,“差”等次不低于5%,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职级晋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案件线索沟通移交机制,构建人大、纪、巡、信协调联动“全域监督”格局,打破信息壁垒,推动数据共联共享30余次,涉及600余人次,对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工作人员问责追责到位。

三是风险隐患“降得下”。今年以来,雨湖区快速处置中心窗口共登记事件1865件次,均已精准受理、交办到位。全区到国家信访局求决类初次信访量同比下降46.74%;法院民商事一审收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23%,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社会风险隐患不断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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