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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调解化干戈!湖北省天门市麻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纠纷
时间:2024-03-27 20:08来源:湖北长安网责任编辑:施少伦

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项独特的制度,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法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说服劝解、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实践证明,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好形式,它对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安定,减少纠纷,预防犯罪,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日,湖北省天门市麻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拖欠劳务工资引发的非正常死亡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死者家属获得相应补偿款,涉及纠纷的双方及时止损,迅速回归正常生活和工作。

突发心梗死亡引纠纷

2024年3月2日上午8时,麻洋镇全胜村村民黄某某在前往同村村民刘某某家讨要劳务工资4000元时,双方因发生口角导致黄某某突发心梗被送入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事发后,当事双方对责任承担、补偿金额分歧较大,一时僵持不下。

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的调解专班,司法所及时介入,同村两委干部深入村组对该纠纷进行调查。

纠纷事涉双方隐患深

调查过程中,死者家属表示,黄某某是在讨要拖欠劳务工资时突发心梗,时年才57岁,现在其妻子身心受到巨大打击病倒在床,家里还有两个儿子,小儿子三十多岁还未结婚,因此刘某某一家于情于理都要给个说法。

但刘某某当时认为这事很冤,一是黄某某并非自己直接行为导致其死亡,而且事发后第一时间联系医护人员对其进行抢救,已尽到力所能及的责任,自身不愿再承担过多责任。二是刘某某存在自身疾病,应承担全部责任。

经调查,黄某某于2022年跟着刘某某在青海帮工,但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单纯口头约定劳务报酬,因此也为后续埋下了“隐患种子”。2024年初,黄某某多次联系刘某某讨要劳务报酬未果,遂至3月2日上门沟通讨要,却不料导致黄某某因疾病原因突发死亡。

调解专班联调迎转机

掌握纠纷原委后,镇调解专班和麻洋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当事人,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向死者家属表达慰问,耐心倾听家属诉求,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希望死者家属在合法范围内提出合理诉求;另一方面与刘某某家属沟通,讲明事情前因后果,并希望换位思考,体谅死者家属方的困难家境,从亲情、友情、民情多角度出发,以人道主义的精神,适当补偿死者家属。

通过多次的耐心疏导、劝解,使得双方意见分歧一点点缩小。麻洋司法所积极充当沟通的桥梁,主动邀请双方当事人到所里进行调解,最终双方约定3月5日到麻洋司法所进行调解。

情缓气消事了获补偿

3月5日,在调解过程中,一开始由于在具体补偿金额上意见不一致,双方一时处于剑拔弩张的态势。镇调解专班工作人员见此情形,分头做双方的工作,“背对背”单独沟通。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面对面”调解协商,双方情绪得到了缓和,调解员从双方利益出发提出调解方案,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刘某某一次性付清补偿款70000元整及拖欠劳务费4000元,至此该纠纷历时三天圆满得到化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十分满意,对调解专班及麻洋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连日来的付出表示感谢。

该村治保主任刘远说道:“这件事发生后,连续3天调解专班和麻洋司法所工作人员连轴工作,唯恐引发次生矛盾!现在双方履行协议后,我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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