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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院晒扫黑除恶“成绩单”近三年来全省一审涉黑恶案件审结率为99.35%
时间:2020-12-29 11:34来源:江西政法网责任编辑:陈叶军

12月23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三年来全省法院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近三年以来,江西全省法院紧扣依法办案第一要务,以领导有组织力、队伍有战斗力、保障有支撑力为目标,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办案责任,构建真抓严管、担当实干的多层次责任落实体系,集中攻坚、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打击和惩处。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22日,全省法院受理一审、二审涉黑恶案件分别为1703件和915件,审结1692件和908件,审结率分别为99.35%和99.23%;受理一、二审“涉伞”案件209件,审结205件,结案率为98.09%。

各级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成立扫黑除恶专业团队或工作专班,严把案件“四关”,确保高质高效审判涉黑恶案件。江西抚州陈辉民等人涉黑案被全国扫黑办作为典型案例发布,江西宜春徐文俊等人涉黑案因庭审规范、高效,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江西景德镇中院审理的上饶占辉富等27人涉黑案,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一审宣判后均表示服判。

开展专项行动强化精准执行

江西省法院在全国首创“四分四统”审判法并制定配套工作方法指引,推行繁简分流、分案审理、分工协作、分级指导“四分法”,促进案件差异化处理,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坚持统一关联事实认定、证据标准、裁判说理逻辑、定罪量刑尺度“四统法”,有效规范了全省法院的涉黑恶案件审判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利用5G“云视讯”技术,创新性开展提讯被告人和案件庭审、宣判工作。

江西全省法院集中部署开展“百日会战”“利剑追击”“赣鄱风暴”等“黑财清底”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执行增效;聚焦执行中“涉案财物性质认定难、黑财处置变现难、黑财实物上缴难”三大短板弱项,下发指导性文件规范工作标准,提升执行实效;加强审执衔接,成立执行专项工作组,加大与财政国资管理部门沟通对接,依法推动有关黑财直接实物上缴国库;依法执行与保护合法权益并重,优先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维护涉案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截至12月20日,全省法院涉黑恶案件财产依法执行到位数49亿余元,到位率91.93%。

通报6大典型案例

通过审理涉黑涉恶以及涉“保护伞”案件,发现社会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和行业监管中出现的管理漏洞,有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助力“行业清源”,推进长效常治。截至12月20日,江西全省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1745件,收到反馈1731件,涉及社会治安、乡村治理等11个重点行业领域。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6个典型案例。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持续聚焦常态化、机制化建设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

典型案例

●强收“资源费”拉拢“保护伞”称霸一方

2004年,担任江西省瑞昌市朱湖村村委会主任的朱志模组织6名组织成员和部分村干部,向外来采砂船强行收取“资源费”共计18万余元。之后,以朱志模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实施了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采矿、妨害公务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并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其“保护伞”,称霸一方。

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朱志模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3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全案判决追缴违法所得或违法收益共1272万余元。

●实施“套路贷”敲诈勒索在校大学生

2017年4月至2018年10月,江西省安义县施慧江、何康先后纠集多人主要针对在校大学生实施“套路贷”,勒索钱财,逐步形成了以施慧江、何康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实施敲诈勒索犯罪38起、非法拘禁犯罪1起,涉案金额累计达107余万元。

在依法打击“校园贷”、公正审理此案的同时,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义县人民法院针对案件中发现的学生管理、法治宣传、行业监管等方面漏洞,及时向学校、教育局、网信办、司法局等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将依法严惩黑恶犯罪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有效维护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数罪并罚被判处死缓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8年2月8日起,以占辉富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上饶县及周边区域范围内实施故意杀人、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采矿、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26起,组织性违法活动12起。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12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占辉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景德镇中院积极探索涉黑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成被告人在庭前会议上全部认罪认罚。

●“护港队”大肆开设赌场强迫交易

20世纪90年代起,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马荃镇渔业居委会部分村民以保护渔业资源为名成立了名为“护港队”的非法组织,并逐步形成了以吴好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把持基层政权,以暴力或在社会上的暴力名声为依托,在多地大肆开设赌场,插手工程,欺压群众,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仅用时45天,判决生效三日内,追缴、退赔、罚金等共计588万元,执行标的额全部执行到位。全案认罪认罚,60余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全部获退赔。

●串通投标虚开发票被追缴4000余万元

2019年12月9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串通投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判处被告人李志华等29人有期徒刑十八年至十一个月不等的刑罚,李志华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8名被告人并处罚金。

在执行该案时,安福县法院在不影响民生工程施工的前提下,依法追缴了被执行人李志华在工程中的投资及收益。目前,已执行李志华个人财产1432万余元,追缴违法所得1094万余元,执行罚金99万元,实物上缴李志华的别墅348万余元以及公司股权、孳息1176万余元,合计4150万余元。

●精准执行到位金额5478万元

在被告人李杰峰、李一新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一案中,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一新等24人有期徒刑二十四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3035万元。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对李一新等人判处财产刑及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判决。

除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已查封、冻结被执行人资产外,万载县人民法院另查封、冻结银行存款6.48万元、房产9处等。该案财产处置率100%,共执行到位金额5478.16万元。

万载法院依法甄别、精准执行,准确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依法保障了李杰峰等5名被执行人的小孩抚养费63.14万元。

(江西法制报 王白如 刘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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