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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别人贷款,不仅能拿好处费,名下还能多出一套房,这样的“好事”,你会心动吗?
时间:2024-05-02 11:08来源:浙江法治报责任编辑:刘媛媛

帮别人贷款,不仅能拿几万元的好处费,名下还能多出一套房。这样的“好事”,你会心动吗?

日前,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贷款诈骗案。随着犯罪分子被先后判刑,一条借征信白户购房抵押贷款诈骗的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无知夫妻成“职业背债人”

湖南的黄某夫妻一直在农村务农,一年几千块的收入,日子过得紧巴巴。一次偶然的机会,黄某夫妻在网上认识了男子蔡某,称可以带他们赚钱。

蔡某表示,只要夫妻二人把身份信息借给他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就能从中收取部分好处费。即便贷款不还,最坏的结果也只是上征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

想到自己长期在农村生活,限制高消费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夫妻二人当即应了下来。2020年3月,他们专程从湖南跑到绍兴,贷款中介吴某热情接待了他们。

“他先是垫付首付买了一套二手房登记在我们名下,再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黄某说。到了绍兴之后,他们就把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一并交给吴某,全权委托他负责处理贷款事宜。为应对银行的贷款审核,吴某等人将黄某包装为绍兴本地某养殖公司的员工,伪造了虚假的身份和银行流水证明。

没过多久,抵押贷款就申请下来了。“当时吴某说抵押贷款还完房款之后就剩了几万块钱,又让我们申请了装修贷,贷的越多,好处费就越多。”就这样,无知的黄某夫妻在一步步引导下,成了“职业背债人”。在绍兴的几个月时间里,他们先后又给吴某办了两笔共计60万元的装修贷款,最终拿到了5万元的好处费。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吴某背后其实是一个专门找人“背债”的诈骗团伙。最终黄某夫妻不仅背负巨债,还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涉及刑事犯罪。

团伙作案涉案金额过亿

黄某夫妻的遭遇并非个例。此前,越城区检察院也曾办过类似案件。作案手法几乎如出一辙。

2020年8月,天津的班某夫妻因做生意缺乏资金,在熟人介绍下找到了中介南某委托办理贷款。

南某先是安排“垫资方”出资,以班某夫妻的名义购买了一套350余万元的二手房。随后又对夫妻俩进行了“包装”,为他们虚构拥有高收入的某公司职工身份,提高征信。

很快,银行就发放了总计310万元的抵押贷款和装修贷款。但是这些钱并没有到班某夫妻的手中,而是被南某等人用于偿还所谓的购房“垫资”。“刚开始说好办出来的贷款是给我的,但是后来他们说都拿去抵房款去了,我实际没有拿到钱。”班某表示。

“但有了房子,你们就有资格申请装修贷款,这笔钱可以拿来做生意。”南某等人让夫妻继续办理装修贷。

办理装修贷期间,班某夫妻也收到了几期贷款还清的短信,这是南某等人帮还的。可没多久,银行提醒逾期还款的短信却越来越多,南某等人也杳无音信,没辙的夫妻俩只能报警。

原来,南某等人在垫资购房时实际只支付了约190万元,却在购房合同中写了350余万元。扣除购房成本和部分还款,剩下的钱全部落入了南某等人口袋。

“南某和吴某实际同属一个诈骗团伙。”承办检察官介绍。该团伙以吴某为首,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专门从全国各地物色急需贷款、征信干净的“客户”,以此骗取贷款。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还发现,部分银行工作人员在“客户”与“垫资方”之间充当掮客,甚至与吴某一伙串通,违法发放贷款,实施共同犯罪。

截至案发,该团伙累计骗取银行贷款超过2亿元,除去购房价格和已还贷款本息,实际骗得贷款8000余万元。


2022年7月,经绍兴市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吴某、南某等人因犯贷款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缓刑不等,并处罚金。

在各地公安机关的联合打击下,散落在全国各地的黄某夫妻等其余涉案人员也先后落网。日前,经柯桥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某夫妻因贷款诈骗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年2个月与2年,并各处罚金2万。

这些案件办理的同时,背后的银行信贷领域失序问题也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重视。为此,绍兴市检察院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加强银行信贷管理,确保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等环节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并强化银行从业人员纪律约束。

检察建议发出后,金融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开展涉刑事案件专项治理,责令辖区内银行整改放贷审核等监管漏洞。近日,结合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对一家银行机构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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