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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炕头普法 在田间调解 如此接地气的法院在这里!
时间:2021-10-06 19:55来源:吉林长安网责任编辑:郭磊

“那时候,我刚来法院不久,有一次去农民家中调解。至今,我的印象仍然特别深刻,那天,刚下过大雪的路极其不好走,我们骑着摩托车,迎面而来的是彻骨的寒冷,即使穿着厚厚的棉袄也觉得要冻透了。一进屋,老乡就把热水端上来了,还招呼我们脱鞋上炕暖和暖和……”吉林省通榆县人民法院向海人民法庭庭长王雷在讲述多年前的这件事时还很动容。

通榆县地处科尔沁草原东陲,四季分明、地势平坦。通榆县人民法院在通榆县辖区内设有新华、开通、向海、鸿兴、兴隆山、瞻榆等人民法庭。

通榆县法院以利民、便民为主线,把群众的诉求放在心上,将暖心服务落到实处,努力为群众定纷止争,积极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法治实践中,通榆县法院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统一的理念,兼顾公正与情感,使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家长里短更关情

父母子女有着血脉联系,不是一起诉讼、一纸公文就能割裂的。有时候,温情的调解比冰冷的诉讼更能融洽、加深、保持这种联系。上门调解、入户开庭似乎已经成了通榆县法院法官们的日常。

今年春天,兴隆山人民法庭接到了一起经济纠纷案,一位80多岁的老人刘某来到法庭哭诉,称自己与儿子、儿媳发生了经济纠纷。老人在他们生活最困难的时候,将自己仅有的养老钱借给了他们。可雪中送炭不仅没有换来体贴照顾,他们还拒绝偿还欠款。

接待干警耐心、认真地接待、安抚、劝导老人,并亲自开车将老人送回所在的村委会,详细询问了老人和儿女的生活情况。法官发现,老人的儿子儿媳并非不孝顺,此借款未能偿还,是因为其儿子儿媳近两年养殖牲畜,经济上损失惨重,将钱款优先偿还给其他人了。了解详情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老人的儿子取得了联系。通过法官的耐心劝说及释法明理,儿子儿媳立刻将老人接回了家,同时承诺先偿还老人一部分钱,秋收后将全部还清,并在生活中多加关心老人,让老人安享晚年。老人原谅了儿子儿媳,回到了家中。

(法官到村民家中上门服务)

无独有偶,开通人民法庭辖区内的陈老太有3个女儿,老伴在几年前去世后,老人就一直跟着大女儿郭某一家生活,老人的一切开支也由郭某支付。因此,陈老太的一公顷多耕地一直由郭某耕种。今年初,由于对大女儿的照顾方式不满意,老人提出去养老院生活,费用由3个女儿平摊。大女儿同意支付费用,但另外两个女儿认为老人去了养老院,大姐就应该把耕地交出来。而郭某认为自己赡养老人多年,费用自负,交出耕地不合理,双方陷入了僵局。无奈,老人诉至法庭。

考虑到至亲骨肉一旦对簿公堂,即使赢了官司,亲情的裂痕也无法修复,同时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承办法官来到郭某的家中对此事进行调解。经过法官3个小时的耐心劝解,郭某同意将耕地交还给老人,3个女儿均同意每人每年向老人支付5000元赡养费,老人终于如愿住进了养老院。

家庭中还有另一种关系——夫妻。结发的缘分修之不易,一旦成为夫妻,不单是两个人的交往,还是两个家庭的牵绊。当隔阂、分裂渐生,能调解修补的尽量修补,不能修补的争取善终。

郭某和孙某是鸿兴人民法庭辖区内某村的一对夫妻,因丈夫孙某经常醉酒闹事,夫妻双方多次发生激烈争执。一气之下,妻子郭某一纸诉状将孙某诉至法庭,请求判令准予离婚。

考虑到父母离异对孩子造成的伤害,鸿兴法庭负责人甘锋并没有急着下定论,而是先安抚了郭某的情绪,并电话联系了孙某。沟通中,孙某表示自己一定会戒酒,不希望离婚。于是,甘锋收下郭某递交的材料,将其劝回了家中。第二日,甘锋带领法庭干警前往郭某家中,从对孩子的影响及夫妻感情的角度对双方进行劝导。经过近3个小时的调解,丈夫孙某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今后绝不饮酒闹事,不会再和妻子起争执,一定好好过日子,同时向妻子诚恳道歉。郭某原谅了丈夫,当场提交了撤诉申请。

如果婚姻完全破裂,诉讼离婚时,法院需要深思熟虑,多维度权衡,作出最佳的判决。开通人民法庭审理的一起公告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且都不在本地,二人的两个女儿一直由爷爷奶奶照顾,母亲离开后多年未再看望过女儿。今年4月,女方来到法庭起诉离婚,同时希望得到大女儿的抚养权。

如果一方判给一个孩子,合乎情理、于法有据,但割断的是两个孩子之间的姐妹情,对将来的学习、成长都不利;如果全判给一方,那这方将承受很大的经济压力。法官耐心对女方进行疏导,并让她分别与两个女儿电话沟通,最后,女方同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自愿支付抚养费,并承诺日后将大女儿的户口迁回本地,以便读书升学。

邻里关系系民生

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邻里关系作为初级群体的一部分,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远亲不如近邻”形象地描述了它的重要性。所以,邻里关系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多余事。当邻里发生纠纷,双方无法自行妥善解决时,法院就成了协调、维护关系的重要阵地。

向海人民法庭受理的一起邻里关系纠纷案件中,原、被告系楼上楼下的邻居,原告因家中卫生间棚顶漏水造成经济损失,诉至法庭,要求被告赔偿损失3000元。收到案件后,办案法官亲自到当事人家中实地勘查,查找漏水点、了解房屋漏水原因及实际经济损失。经过办案法官的耐心劝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经法官调解,当事人握手言和)

法庭不仅能协调楼上楼下的关系,还能协调邻里乡亲的关系。瞻榆镇大宁村的王某与李某因建房发生纠纷,都认为自家的宅基地遭到了侵占,双方互不相让,矛盾一度升级。最终,王某将李某诉至法庭。办案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多次前往村委会及现场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并邀请镇住建办、村委会工作人员参加实际测量,明确了双方的宅基地使用实际面积和边临四至。对于办案法官公平公正的处理方式,双方均表示信服。

当邻里之间发生更为激烈的冲突时,法院的协调作用仍相当有效。高某与绳某为同村村民,绳某在高某家院墙外用铲车取土,高某认为墙外土地是自家的,绳某取土不合理,要求绳某停止工作,绳某不予理会,高某便谩骂绳某,双方由口水战升级为互殴,最终导致高某住院5天。双方就医疗费用自行协商及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后,高某将绳某起诉至新华人民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相关损失。

办案法官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到新华镇派出所调取案件卷宗,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后,考虑到双方为村邻,为避免在之后的相处中再次发生矛盾,法官果断决定采取庭前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便民利民更亲民

为人民服务始终是通榆县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贯彻好这一宗旨需要在经验中摸索出各种通往便民、利民、为民的路径。

建立巡回审判点,就地纾解民困。向海人民法庭分别在四井子屯、兴隆渔场设立了两个巡回审判点。在巡回审判工作中,向海法庭始终坚持“亲民、便民、利民”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巡回审判点贴近基层群众的优势,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扩大了法律宣传效果,提高了社会影响力。瞻榆人民法庭也在新发乡、团结乡、包拉温都蒙古族乡和良井子畜牧场下设了4个巡回审判点,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工作。

(法官入户了解情况)

完善基础设施,致力化解民忧。鸿兴人民法庭专门配备了便民服务栏、便民箱、验钞机、复印机等各类便民设施,并配有专人引导来访群众办理相关事宜,诉讼立案须知、执行立案须知、民事起诉状模板、老花镜等便民物品,直接有效地解决了来访群众在诉讼、执行过程中的需求。

“这里的老百姓好像都跟你很熟啊?”记者问。

“当然熟了,经常下来嘛!老百姓的事大多是家长里短,他们需要的是一个主心骨,一个能替他们解决事的人。和老百姓打成一片,调解就成功了80%。”王雷说。

“王庭长,这是我自己种的柿子,给你拿两个尝尝鲜。”王雷拿起柿子,用手擦了一下,当着老百姓的面就吃了起来。

“不用洗洗吗?”记者手里也拿着一个柿子问王雷。

“洗什么?这样才接地气!”记者笑了,王雷也笑了,又是一次成功的调解。

岁月能改变江河,但有一种信念永远不会改变,从老法官到新法官,从青春岁月到不惑之年,通榆县法院的法官们始终坚守初心,怀揣司法为民的情怀,这更像是一种传承,传承的是做人做事的精神,传承的是服务于民的朴素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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