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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夜,铁矿上空两声枪响 案发21年后突现重大转机……
时间:2020-07-17 14:32来源:河北长安网责任编辑:肖剑

砰!砰!一个寒冷的冬夜,当人们正在熟睡时,河北省武安市上团城乡某铁矿宿舍,突然传出了两声枪响。沉闷的枪声虽很快被冬夜的寒风淹没,但恐惧的阴影却瞬间笼罩在上团城乡上空……

三名男子被杀害!而凶手在夜色里消失地无影无踪。

直到21年后,一个男人承认:“人是我杀的!”

这时,压在民警心里21年的一块石头才算终于落了地。

冬夜,铁矿上空的两声枪响

让我们把时间的指针拨回到21年前。

1999年1月21日,这是个普通的日子,但对武安市公安局刑警们来说,却刻骨铭心。当时谁也没有料到,这一天竟如巨石,在他们心头一压就是21年。

1999年1月21日晚,武安市上团城乡某铁矿宿舍发生了一起命案。

警灯闪烁、警笛阵阵。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领导带领刑警和技术人员风驰电掣而至。

三男子被杀,凶手身份成谜

案发现场,一具男尸横卧于宿舍门前,宿舍内一男子被刀砍致死,而另一男子中枪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民警从现场提取猎枪枪身、枪托、弹壳、刮刀等。

根据现场目击者提供线索,当晚10时许,聂某某、张某某、张某等人正在铁矿民工宿舍打麻将,突然闯进2名手持猎枪和砍刀的男子,当场将聂某某、张某二人杀害,将张某某打伤。随后,两男子丢下凶器,逃离现场,其中持刀行凶的犯罪嫌疑人系陕西籍王某。

案发后,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武安市公安局立即联合成立“1·21”专案组,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线索核查等工作。

专案民警经调查确定,行凶的两人为邻矿大值班“王某”和“刘某”。凶手虽然确定了,但摆在专案民警面前最大的难题,就是目击证人口中的“王某”“刘某”均系其化名,两人几个月前刚到铁矿,真实身份无人知晓。

凶手到底是谁?

碍于当时的客观条件,专案组穷尽了所有的手段,一直没能核查出任何一名涉案人员的信息,两名涉案人员仿佛从此人间蒸发,石沉大海……

柳暗花明,案发21年后突现重大转机

21年里,“1·21”的案卷被一次次开启,只能又一次次被封存。

案件侦查一次次陷入死胡同,但办案民警一直锲而不舍,永不言弃,始终把侦办该命案积案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抓不到人绝不罢休!”不管专案组成员如何变换,但接力棒从不落下,破案的决心和信心一刻也没有改变。

2020年,公安部开展“云剑——2020”命案积案攻坚行动,此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专案民警在多年始终不懈的追索奠定的基础上,多次前往陕西省安康市摸排线索。

经数月不懈摸排,最终获悉线索,“王某”的真实身份很可能系陕西省安康市的王某某。

同时,山西警方民警来到武安市公安局,核实王某某杀人命案情况。原来,2020年1月4日,山西警方在侦办一起涉恶案件中,抓获数名犯罪嫌疑人。办案期间,有犯罪嫌疑人举报,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曾在河北武安杀过人。

王某某何许人也?王某某是否就是“王某”?一连串的疑问再次向办案民警袭来,侦查员们一次次梳理案卷,对搜集到的证据来回看,反复看。

终于,河北武安警方与山西警方多次沟通、查验,最终确定王某某就是武安市“1999·1·21”持枪杀人案中的“王某”。

2020年3月19日,专案组民警赶赴山西对王某某进行了视频提审。经过数小时的斗智斗勇,王某某心理防线被攻破,如实交代了1999年1月21日,其在武安市上团城乡故意杀人的作案事实。

自此,武安“1999·1·21”持枪杀人案真相大白。据王某某交代,其曾为上团城乡陈某某铁矿大值班,1999年1月18日,陈某某铁矿与聂某某铁矿因铁矿地址临近,井下巷道被打通。为抢夺井下资源,两矿工人多次发生械斗。

1月21日中午,聂某某带领20余人,找到包工头陈某某,威胁占矿,限令其一天内离开,否则就硬抢。

当晚,包工头陈某某因对聂某某暴力抢矿之事不甘心,遂叫来了王某某和“刘某”。

“人家不让我们干了,要么,咱们卷铺盖走人,要么,咱们就得拼命。”

在陈某某的指使下,当日22时许,王某某手持砍刀、“刘某”手持猎枪,闯进聂某某所在民工宿舍。王某某用砍刀将聂某某当场砍死,“刘某”用猎枪开枪将张某打死、将张某某打伤后,二人驾驶一辆面包车逃离现场。

随后,二人一路逃窜至四川,后分道扬镳。对于“刘某”的真实身份,王某某也不清楚。

案件,终于揭开了一角,“刘某”到底是谁?包工头陈某某成为本案的重大突破口。

根据这一情况,专案民警迅速赶赴陕西省安康市展开调查。然而,让民警失望的是,数年前,陈某某便在一起铁矿坍塌事故中身亡。

陈某某这一线索彻底中断,问题再次回到王某某身上。

王某某押解回河北邯郸。

扑朔迷离,专案民警数月辗转鏖战

“‘刘某’系陕西安康人,秃顶,络腮胡,偏瘦”。根据王某某提供的特征,2020年4月、5月,专案民警先后到陕西省安康市,收集“刘某”的资料。经大量工作,查出关联照片近200余张供王某某辨认,但均被王某某否认。

如想攻破该案,突破口还得从王某某身上寻找。审讯,便是重中之重,直接关乎案件的侦破。

2020年6月13日,为攻坚破案,在上级公安机关协调下,专案组将王某某押解回邯郸,羁押于河北省武安市看守所。

对王某某开展审讯。

为做好审讯工作,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邸自杰、刑警七中队中队长蒋辉、专案民警李海涛深思熟虑,结合案发时间久远、王某某记忆不清楚等客观问题,充分做好详细询问计划,不放过任何与“刘某”关联的信息,一步一步带着王某某回忆过往。

功夫不负有心人。审讯过程中,王某某随口说了一句,七八年前,与“刘某”吃过一次饭。

“停!”邸自杰、蒋辉、李海涛敏锐地察觉到了关键。

在哪儿吃饭?“刘某”从哪边过来?吃饭期间你们都聊了什么?都有谁在场?“刘某”与饭店老板是否熟识?饭后,“刘某”往哪个方向离开?专案民警不放过一丝一毫线索。

据王某某回忆,七八年前,王某某曾在陕西省安康市某烧烤大排档,与“刘某”有过短暂的相遇,吃过一次饭。吃饭期间,也没什么交流,吃完饭就再也没见过面了。

“再想想,当时有没有其他人?“刘某”还干了什么?”

“对了,吃饭期间,‘刘某’曾中途出去10多分钟,说是去接一下家人,叫了几个朋友。”

家人?朋友?10分钟路程,专案民警瞬间兴奋了起来,“刘某”就是当地的人。

据此线索,邸自杰立即以该大排档为据点,模拟10多分钟车辆行程路线,确定了“刘某”家的大致方位,绘制范围图,并立即联系陕西警方,在陕西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最终确定范围图内的某村刘某某与“刘某”体貌特征相符。

在陕西警方将刘某某照片发过来后,民警当即让王某某进行辨认。

“就是他,他就是‘刘某’。”

瞬间,整个专案组民警全都捏紧了拳头,“刘某”的真实身份,终于确定了。

确定“刘某”真实身份后,专案民警经深度研判分析,确定嫌疑人“刘某”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一带活动。

2020年6月17日一大早,刑警大队大队长姚振勇立即带领专案组急赴内蒙古自治区,并第一时间向内蒙古警方发布协查通告。当晚,专案民警在内蒙古警方的帮助下,通过一夜跟踪、摸排,获悉了刘某某藏匿的具体地点,并于6月18日12时许,在乌拉特中旗某煤矿,将刘某某成功抓获。

经初步突审,刘某某对1999年1月21日,其在河北武安上团城乡持枪杀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刘某某到案。

告破,再次向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1999•1•21”办案民警胜利凯旋。

“1999·1·21”持枪杀人案的胜利告破,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特发贺电,向武安市公安局及全体参战民警表示祝贺和慰问。不仅告慰了死者及其家属,也向广大群众和党委政府交上了一份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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