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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向35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73万元!天津市检三分院这样开展司法救助
时间:2024-01-05 11:27来源:天津政法报责任编辑:陈言

对遭受犯罪侵害、民事侵权造成生活困难的受害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工作。日前,天津市检三分院召开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具体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自2019年4月1日正式履职以来,天津市检三分院以打造“暖·新”控申检察文化品牌为目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

同时,在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举措精准化、救助形式多元化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推动司法救助工作高质效发展。该院履职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8件,累计向35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73万元。

主动发现救助线索

该院探索打造全面救助链条,建立救助线索“移送、审查”制度,力求做到救助线索“第一环节发现”。各业务部门在逮捕、起诉、申诉等案件办理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困难妇女、儿童、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的关注力度,一旦发现救助线索,及时告知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和渠道,并将线索移送职能部门。

2023年7月,该院受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并对被害人的女儿展开司法救助。在此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在老家还有两个女儿。由于被害人与这两个女儿户口分离,检察官只知道二人生活在内蒙古自治区,具体情况难以查询。

检察机关立即与公安机关沟通开展寻访工作,找到了被害人的两个女儿。两个女孩分别上小学和初中,她们的父亲正在服刑,二人跟着依靠低保生活的奶奶,家庭困难。

该院审查认为,二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因此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流程。检察机关采取多种举措,切实帮助申请人解决生活困难。

一方面,联合市检察院及东丽区检察院共同开展救助,通过当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对接当地妇联,邀请心理咨询师为申请人开展心理疏导。另一方面,积极与当地检察机关沟通,帮助申请人依法变更监护关系,防止司法救助金被挪用。两地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还为两个孩子捐赠了衣服、学习用品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从快从速开展救助

作为司法救助工作的专责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做到“第一速度审理”。及时启动线索核查程序,积极协助申请人快速提交救助申请和证据材料,开展摸排走访、实地调研。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从快从速启动救助程序,急群众之所急,快速审批、及时施救。

2022年,该院受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李某去世,李某的女儿也身受重伤,嫌疑人没有赔偿能力。李某身故,家中失去经济来源,女儿需要救治,母亲年迈,还有一个小儿子尚未成年,一家人面临因案致贫的困境。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向控申部门移送相关线索。收到线索后,检察官实地走访,详细调查核实情况,最终审查认定相关人员均属于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

市检三分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救急还要救困,在解决了李某一家的当务之急后,检察官又着手帮助他们一家走出困境。

检察官积极协调妇联、村委会等部门开展联合帮扶,安排落实后续联络对接工作,妇联部门免费为一家人提供心理诊疗服务。李某的妹妹在李某身故后,承担着照顾一家人的重担,市检三分院协调相关部门为李某的妹妹提供就业平台,寻找合适的就业机会,目前她已成功应聘上岗。在回访时,一家人表示,现在家庭有了较为稳定的收入,李某母亲的抑郁状况有所好转,生活逐渐回归正轨。

为确保救助金“第一时间发放”,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雪中送炭的重要作用。市检三分院还加强与辖区检察院的信息共享、案件互通,实现联动互助、效果互促。2023年,该院与滨海新区检察院联合办理司法救助案3件,与东丽区检察院联合办理司法救助案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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