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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荣:正确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 依法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时间:2023-11-07 22:45来源:司法部责任编辑:李笑颖

贺荣为首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班授课 强调

正确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 依法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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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举办首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班。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开班式并授课。

贺荣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践行法治为民,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贺荣重点围绕正确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从六方面作了讲授并提出具体要求。要准确理解适用集中管辖和扩大受案范围、前置范围等新规定,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要在行政复议申请、审理等各环节做深做实调解工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要提高行政复议监督效能,积极适用纠错决定,用好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促进依法行政。要落实“繁简分流”、听取意见等程序要求,加强质量管理和类案规范,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全面提升办案质效。要着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强化业务培训和工作保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锻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高素质行政复议队伍。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工作联动,落实张军院长具体要求,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形成深化诉源治理的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出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来自全国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从事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的360余名同志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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