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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之星”候选人】王洛宜:她一年个人结案867件,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占64.94%
时间:2021-04-19 08:58来源:中国长安网责任编辑:徐琢

爱让法徽闪亮,法让社会和谐。东港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王洛宜,入法院十三余载,始终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刻苦钻研审判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她严于律己,情系审判,从不就案办案,而是以女法官独具的亲和力、敏锐的观察力,满怀爱心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她工作表现突出,多次被东港法院评为办案能手、办案标兵,被东港市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及三八红旗手,先后两次被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2018年被评为“辽宁省青年岗位能手”,2019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9年3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精业源自内力激发

刚进入东港法院工作时,王洛宜先后在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从事审判工作,民事庭主要审理侵权、合同、农业承包、劳动争议等类型案件,案件类型纷杂,疑难程度突出。在此期间,王洛宜将各地法院先进的审判工作方法融入工作中,拓展审判思路,累积了大量的审判实践经验。每年的案件审判数量均在300件以上,名列全院前茅,且审判的案件质量高、上诉率低,达到了良好的服判息诉效果。

2017年6月,东港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组建过程中,王洛宜就参与了机构设置、民事案件繁简甄别规则及分流规则的研究制定。在该中心正式成立后,王洛宜欣然接受院领导的指派,全身心推进诉调对接中心民事案件繁简分流、诉前调解及简案速裁工作。2019年,东港法院诉调中心全庭收案3157件,结案3087件,王洛宜个人结案867件,位列全院之首,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的占64.94%。

敬业源自执业初衷

“以天平衡量人生价值,以廉洁永葆法官本色”是王洛宜的座右铭。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她会通过听取立案当事人的陈述以及对案件证据材料的审查,初步判断案件疑难程度及双方的矛盾纠纷深度,并积极发挥调解作用,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为当事人提供纠纷解决方法、诉讼常识、诉讼风险评估等方面的释明和辅导。对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先行调解,力争让多数简易的矛盾纠纷消化在诉讼程序之前。通过诉前调解及诉讼中调解均无法化解的案件,她则会在短期内安排案件的开庭审理,做到速审速裁,大量案件从立案到审结历时仅一个月左右,审判效率大大提升。因前期已对多数案件进行过调解,对案情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都较为了解,此最终判决结果能使多数当事人满意,上诉率极低。

勤业源自为民之心

王洛宜曾调处了一批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当时,某食品公司因拖欠多名工人工资被起诉至法院。王洛宜了解情况后,认为矛盾双方对立情绪激烈,直接进入诉讼程序未必能达到理想的处理效果。于是,她联系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到法院沟通诉讼事宜,了解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在对代理人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后,对方表达了主动履行给付工资的意愿。

随后,王洛宜又对前来起诉的工人们实际应得劳动报酬数额进行了核对和确定,并取得了相应案件证据材料。在此期间,王洛宜发现该公司拖欠工资的工人人数多达百余人。目前,还有部分工人尚未到法院起诉。于是,王洛宜采多种方式通知了其他相关工人前来法院维护自身权益,并与涉案公司协商将全部工人的工资进行核算形成明细。最后,王洛宜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分批次履行给付义务,工人在短期内分批次进行诉讼,由法院各承办人组织双方调解形成调解文书。其中部分工人因工资数额较少,单位可以当即给付,使案件在诉讼前化解。

对法律,她铁面无私,有担当、有作为;对当事人,她柔情似水,有热情、有活力,这就是一位女法官的“铁面柔情”。在追寻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王洛宜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爱岗敬业、忠诚奉献诠释着一名基层女法官对审判事业永无止境的热忱和坚守,展示着一名新时代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的坚强与自信,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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