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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罪案件办案质效提升
时间:2021-02-03 12:42来源:正义网责任编辑:马守玉

正义网北京2月3日电(见习记者刘亭亭)“案件办理质量稳中有升,少捕慎诉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提前介入的力度不断加大,撤回起诉率、审查起诉期限延长率和退回补充侦查率下降,自行补充侦查的主动性提高,捕后轻缓刑率有所降低。”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做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启人民检察事业新征程”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如是说。

去年以来,最高检为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提升检察管理现代化水平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其中的“案-件比”、检察官业绩考评等广受关注。

从重罪检察条线看,“案-件比”、检察官业绩考评等措施带来的影响也非常明显。元明用了三个“转向”概括这一年来的变化:案件办理从“办了”转向“办好”、素能提升从“被动”转向“主动”、工作作风从“粗放”转向“极致”。

除了开篇元明列举的几个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变化以外,记者了解到,最高检“两项监督”整体态势向好,刑事抗诉工作质效有所回升;重罪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同比均有大幅度提升;诉讼文书更加规范,案卡填写更加规范、完整、全面,文书释法说理更加充分;其他办案工作也呈现出积极变化,如检察官举办公开听证更加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更加积极……

谈及新一年的工作重点,元明表示,要围绕“两个高质量发展”做文章、下功夫。

元明告诉记者,首先要做到自身高质量发展,要把“谋发展”进一步做实,始终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切实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加强重罪检察队伍建设,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元明看来,作为重罪检察部门,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发力点,就是要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切实做好安全维稳工作,促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促进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要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始终对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保持严惩、高压态势,深入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毒品犯罪,加大对危害安全生产犯罪防治力度,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系列专项活动,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促进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在持续推进、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的同时,结合办理生产责任事故、毒品犯罪案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管理监督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继续关注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以案释法,从源头上预防犯罪,全力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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