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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亮点 以查促建 沈阳督查互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时间:2020-11-30 09:14来源:法治日报责任编辑:王晓蕾

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得如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得怎么样?行政机关应诉能力是否得到强化?这些与法治政府建设息息相关的工作,怎样才能摸清底数,进一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这些问题,辽宁省沈阳市司法局给出了答案:从今年9月1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互检专项行动,全面总结亮点、深入查摆问题,经过3个月有条不紊工作,圆满完成各阶段检查任务。

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要以督查互检为抓手,对依法行政特别是行政执法情况全方位检查、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提升全市严格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今年9月3日,沈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法治政府建设督查互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杨建军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为此次专项行动定下总基调。

据沈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佩军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以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应诉能力为主要内容,采取听取工作报告、实地调研暗访、现场抽查原始工作记录和执法应诉案卷、召开执法人员座谈会及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等多种方式,对全市36家市直执法部门及13个区、县(市)政府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交通安全、教育等重点领域主管部门进行督查互检。

为了高效推进此次专项行动,沈阳市司法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部署调度、跟踪问效;组成4个督查互检工作组并全员培训,与一线执法人员座谈570余人次、查阅行政执法案卷2280宗,共规范行政执法行为300余次,收集基层执法机构意见建议80余条;组成工作专班,建立周例会制度及工作简报,共召开6次工作例会,编发8期简报、上报两期专报,为专项行动提供坚实保障。

梳理成效总结亮点

王佩军说,通过为期3个月的督查互检发现,近年来沈阳市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有所强化、力度有所加强、举措有所创新,形成一批先进经验、破解一批执法难题,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

首先是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有效落实。各受检地区、部门普遍按照相关要求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并结合职责调整进行修订及细化、量化工作,切实规范行政执法尺度,有效降低行政执法随意性和选择性。

在沈阳市铁西区,各执法部门均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细表及评议考核制度;市城乡建设局则立足职能大力细化违法行为处罚基准,确保满足执法实际需求。

其次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推进。各受检地区、部门普遍立足职能全面落实,主要体现在强化改革创新、硬件保障、监督审核、营商服务等方面。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大力探索食品药品网格化智慧监管工作模式,全市15万家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全部纳入网格管理;市应急局建立高科技、现代化执法办案专区,执法全过程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随卷保存;于洪区及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单位均聘请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审核;大东区在全国、全省首推行政审批系列改革举措,有关做法入选“中国营商环境优化最佳实践案例”。

最后是行政机关应诉能力有效提升。各受检地区、部门普遍依法履行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职责,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通过培训等形式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办案能力,有效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

比如,沈阳市税务局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评法”、涉税争议前置调解及典型案例定期反馈等制度机制,2019年以来34件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两级税务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查摆问题以查促建

查摆问题,以查促建,是此次专项行动的最终目的。在行动中,督查互检工作组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寻找差距、发现不足,切实找准推进沈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实际工作中,共梳理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规范性有待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有差距,便民性有待提升;履行法定职责不积极、不主动,自觉性有待提升;执法工作缺乏系统设计和精细标准,操作性有待提升4方面问题。

直面问题,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王佩军表示,下一步,沈阳市司法局将立足解决具有代表性和全局性的突出问题和执法顽症,采取有力举措、深入传导压力,切实提升各地区、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特别是“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力度,大力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以检查促推进、以整改促提升,确保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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