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云南见义勇为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为正义鼓劲,向英雄礼赞,正能量满满!
时间:2023-01-08 10:42来源:云南见义勇为责任编辑:施少伦

图片

12月26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奋进二十载·砥砺新时代——云南见义勇为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赵嘉 摄

图片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理事吴朝武发布新闻(赵嘉 摄影)

图片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宗霞主持新闻发布会(赵嘉 摄影)

图片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省见义勇为工作中心主任,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张克诚答记者问(赵嘉 摄影)

云南见义勇为工作

在传承中长期保持在全国先进行列

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

在去年召开的全国见义勇为工作会议上

交流“云南经验”时

中央政法委专门给予了云南省见义勇为工作

“表彰人数多、募集善款多

配套政策多、取得成效多”

的高度评价!

回首二十载

云南见义勇为事业

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显著成效——

01、强化宣传引导,见义勇为的社会“认同感”稳步提升

——思想政治引领更加有力。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强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领导,稳步推进见义勇为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全省见义勇为工作发展的根本动力,在深学笃行中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见义勇为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注重顶层设计。省人大于1999年颁布实施《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先后于2012年、2021年对《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进行了修订;2002年成立了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省政府于2011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和改进见义勇为工作,确保见义勇为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加强组织建设。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20年来,理(监)事会按相关规定完成了4次换届;在全省机构编制普遍收紧的情况下,省委编办于2020年2月核编10人专职从事见义勇为工作,确保了见义勇为工作有专业机构承载、具体业务工作有专门力量承接。

图片

——正气正义营造更加充盈。全方位营造见义勇为舆论氛围,让善行义举、正义正气在云岭大地得到最大回响。

一是抢抓节点宣传。借助表彰奖励、优抚慰问、“9.5慈善日”“9.30烈士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抢抓宣传造势,制作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在公交地铁、车站机场、商超楼宇、公园广场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区域张贴布标海报、播放公益广告,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见义勇为的知晓率、参与率。

二是多管齐下发声。融合媒体联动,充分运用省委政法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两微一端”和微电影、公益广告等媒介做好常态化宣传。近年来,累计发布各类信息8600余条(次),编刊赠阅《云岭大地正气扬》宣传册4次共计1万余册,策划186篇精品力作先后被人民网、新华网、央视新闻客户端等主流媒体采用,2021年7月,省委分管领导专门撰写见义勇为署名文章在《法治日报》发表。今年以来,聚焦重点突破、另辟宣传新路径,以基金会成立20周年为契机,谋划“奋进二十载·砥砺新时代”主题系列宣传活动,立体化呈现基金会成立20年以来的非凡成就,不断扩大见义勇为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凝聚力。

三是助力平安建设。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动员人民群众勇于举报涉黑涉恶线索;面对复杂严峻疫情防控形势,支持将疫情防控纳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范畴;将今年全省组织开展的“四个专项行动”(即: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命案防控三年攻坚、突出矛盾风险排查化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中涌现的见义勇为行为及时进行申报确认。通过这些务实管用的措施,进一步织密了基层“平安细胞”,夯实了平安建设“底座”。近年来,全省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2021年达95.86%、再创历史新高),较好地发挥了见义勇为在平安建设群防群治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强基赋能发展更加规范。20年来,层层压紧压实“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责任链条,确保见义勇为工作经得住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一是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按照《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并主动接受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全省见义勇为工作在法治轨道和阳光监督下运行。

二是注重调查研究。2010年,通过组织全省调研,找准了见义勇为工作中存在的“一多四少”问题(即:贫困家庭多,奖金发放少、评为烈士少、获得加害人民事赔偿少、享受抚恤和福利等待遇少),为省委省政府制定完善见义勇为人员优抚保障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2016年,专题组织开展执法调研,为进一步优化《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提供了科学依据。近年来,共向中央政法委报送10余份高质量调研报告,为推进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创新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有开创性的意见建议。

三是强化自身建设。先后组织开展7次专项技能、信息化管理平台应用等专题培训,覆盖全省专兼职工作人员2600余人,提升了基层政策把握能力和实际组织能力。汇编了17万余字的《见义勇为工作文件汇编》和《见义勇为基金会制度汇编》作为工具书下发全省,进一步统一工作尺度。2019年,在全国率先建立见义勇为信息化管理平台,整合了申报确认、人事档案、困难上报、统计分析等功能,在见义勇为英模家庭与党委政府之间架设了“连心桥”,被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全国推广。

02、加大表彰奖励,见义勇为英模的“荣誉感”大幅增强

——表彰奖励工作全国领先。20年来,共向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推荐表彰奖励见义勇为英雄模范8000余人,其中省政府共表彰见义勇为英雄模范680余人,表彰奖励人数位居全国前列。

一是表彰规格高。各级的《表彰决定》均以本级人民政府文件印发;每年的省级表彰均由省级“四班子”领导亲自为英模颁奖,省级主流媒体聚焦采访报道。

二是奖金额度大。有重大贡献的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一次性奖金,有特别重大贡献、牺牲或完全丧失劳动力的,奖金实行动态增长机制,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给予一次性奖金,2021年度牺牲人员奖金达112万元,奖金额度为全国最高。

三是推荐评选实。每年的申报推荐评选严把标准条件、加大信息公开,切实把组织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严格按照《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精心组织、民主推荐,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确保评选出的英模事迹过硬、代表性强,全面彰显新时代见义勇为英模的先进性和模范性。

图片

新华社、中国日报、法治日报等数十家媒体受邀参加

——英模选树掷地有声。一以贯之坚持用推荐评选来弘扬社会正气、引领时代正义,确保推荐表彰奖励的英雄模范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

一是英雄实至名归。29年前,时任济南军区某部云南籍战士徐洪刚,休假途中赤手空拳孤身勇斗歹徒的英雄事迹家喻户晓;12年前,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费员铁飞燕,奋不顾身飞身跳河勇救4名落水工人的先进事迹传遍了巴蜀大地和彩云之南;去年,不顾安危从交通肇事即将爆炸的私家车中成功挽救4人生命的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信访局长杨绍兴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二是事迹可歌可泣。2005年,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罗成东营救虎跳峡遇险的以色列大学生,用生命谱写国际友谊;2018年,曲靖市麒麟区李建祥在昆明市五华区为保护12名群众免受侵害与持刀歹徒顽强搏斗献出宝贵生命;2010年,昆明市周鑫在盘龙江中为救落水女子奉献了花样年华。以他们为代表的无数英模用善行义举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彰显了云岭儿女的家国大义。

三是榜样可信可学。2012年,昆明市宋朝欣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勇救车祸被困的2名群众,被表彰后一直关注见义勇为事业,去年向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捐出10万元;2009年在楚雄州楚雄市因救落水儿童牺牲的英模杨正美父亲杨兆义,在各级帮助下发展畜牧养殖,目前已成为当地的致富带头人;2012年,大理州大理市孤身勇斗歹徒的刘志杰,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传承,其儿子刘铁根又于2014年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荣获见义勇为表彰。目前,刘志杰创办的保安公司在其父子见义勇为事迹的感召下,已有10余名保安因见义勇为获得表彰。

——基金募集得民心顺民意。充裕的见义勇为基金是服务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物质基础,始终践行慈善公益,多措并举募集基金。

一是常规手段募集。2002年,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伊始,面向社会募集善款3800余万元,表彰优抚具备了初步保障能力;2011年,在全省开展以“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为主题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一次募捐4000余万元,优抚保障资金初具规模。

二是创新载体募集。去年9月,创新“互联网+”手段,在全省组织开展了“99公益日·助力云岭见义勇为”宣传募捐活动,宣传覆盖全省4800余万群众,全省逾千万人线上线下捐款5000余万元。

三是社会各界主动捐。省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国有大型企业积极捐赠,爱心人士慷慨解囊。目前,在累计支出7000余万元奖励优抚的情况下,现基金规模达1.24亿元,为全国基金规模过亿为数不多的几家之一。

图片

新闻发布会盛况

03、注重权益保障,见义勇为英模的“获得感”逐年夯实

——政策法规体系领跑全国。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实干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一是修例喜获全国点赞。2021年,提请省人大对《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进行修改的条款中,提高了奖励基数,优化了奖金承担比例、明确了机构改革后的责任主体,得到了全社会的赞扬。目前,已协调省级民政、教育、人社、卫健等10余家省级部门出台的优抚政策达22项之多,建成了全国比较完备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政策法规体系。

二是广泛开辟绿色通道。协调省教育厅为英模及子女落实教育照顾,协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把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纳入保障,协调省卫生健康委开通见义勇为人员就医便捷通道,协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帮助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就业困难,协调省民政厅将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全部纳入低保等。

三是优抚慰问深得民心。每年在春节期间,由省委政法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领导带队,对680余名省级先进及家属开展普遍走访慰问,累计支出经费1366余万元;每年中秋节集中采购中秋月饼发放全省见义勇为8000余名英模;近年先后列支360余万元分12次组织350余名英模外出观摩疗养。

——急难愁盼难题破解更加生动。20年来,坚持“以英模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推动见义勇为工作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脱贫攻坚中,先后筹措300余万元为25名住房困难的英模修(建)住房,落实82万元专款重点帮扶37户困难英模家庭,组织实施“助困脱贫”项目,帮助困难的见义勇为英模家庭率先脱贫奔小康;在乡村振兴中,拨付208万元实施“助力英模家庭发展生产”项目,助推英模家庭迈上更加殷实的美好生活。

二是实施民生关爱行动。累计为600余名英模及子女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自2015年起,按每户每月800-1000元的标准资助29户困难英模家庭;另外每年还单独列支专款用于特殊困难英模的临时救助救济。

三是竭力推动烈士评定。按照“应评尽评”原则,积极推进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评烈工作。目前,全省因见义勇为牺牲的169名英模中,已有80人被评定为烈士,评烈率达47.33%,为全国最高。

——回应社情民意关切更有温度。始终坚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全方位服务保障见义勇为英模。

一是志愿服务有探索之举。主动协调省检察院动员4000余名年轻检察官兼职从事见义勇为“一对一”志愿服务,全面打通服务保障英模的“最后一米”。

二是打通壁垒有开创之举。为在社会兑现“好人有好报”的朴素愿望,立足弥补政策缺憾,即将出台《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规范对特定人员的特定行为进行表彰及奖励慰问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探索将警察、消防员、保安等特定人员在超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范围的特定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慰问范畴。

三是优待英模有创新之举。将与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草局等5家单位联合出台《关于见义勇为英模乘坐公交、游览参观实行免费政策的通知》,以后见义勇为英模将可以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和游览参观公园、景点。这既是新时代强化“以英模为中心”的利好举措,更是普惠全省8000余名见义勇为英模的“民心工程”。

发布会精彩问答

图片

《法治日报》记者问:《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规范对特定人员的特定行为进行表彰及奖励慰问的指导意见》即将出台,主要覆盖哪些人群?都解决哪些具体问题?

答:出台《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规范对特定人员的特定行为进行表彰及奖励慰问的指导意见》旨在于对具有法定职责的现役军人、人民警察、消防员和具有特定义务的警务辅助人员、保安等特定人员的表彰及奖励慰问行为进行规范。主要精神涵盖3个方面:

一是明确现役军人、消防员、具有特定义务的警务辅助人员和保安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任务、非工作场所实施的特定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申报确认、推荐各级政府表彰奖励、授予见义勇为荣誉,并享受见义勇为人员相关优抚待遇的现行政策继续执行;

二是对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任务、非工作场所的特定行为虽然不作为推荐表彰奖励对象、不授予见义勇为称号,但将纳入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进行奖励慰问;

三是倡导集中与即时相结合,明确分别由省、州、县三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依据行为贡献程度给予一次性的物质奖励和形式多样的关爱慰问。这是在当前没有全国顶层立法的情况下,云南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教育、道德教化,改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指示精神。在扩大表彰面、扩大认定范围、扩大奖励面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必将有效弥补现行政策缺位的“短板”,是云南省强化见义勇为长效机制建设的务实创新之举。

图片

《云南日报》记者问:云南将出台《关于见义勇为英模乘坐公交、游览参观实行免费政策的通知》,该政策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有哪些?

答:主要内容是:见义勇为英模乘坐公交、游览参观实行免费优待。

优待对象为:历年荣获国家部委和云南省各级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含集体、群体组成人员。

优待范围是:优待对象按表彰奖励层级在相应范围内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含地铁、公交等)以及免门票游览参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含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政府投资兴建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等);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参照给予门票减免优惠。

优待区域为:受国家部委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在全省范围内适用;受州(市)和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在本州(市)范围内适用。

特色亮点是:该“两免”优待政策是新时代强化“以英模为中心”的利好举措,是普惠全省8000余名见义勇为英模的“民心工程”,是云南省在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为全国提供的“云南方案”。

图片

相关报道
分享到: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办

Copyright 2015 www.chinapeac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1 中国长安网 © 2017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