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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之星”候选人】柴继红:她先后审理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孙小果案等黑恶势力犯罪案,审结案件数多年名列前茅
时间:2021-02-23 08:58来源:责任编辑:


柴继红,女,汉族,1966年10月11日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现任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该同志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在云南大学法律系学习,1988年7月任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1992年8月任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96年任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1998年9月任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副处长(正科级);2002年6月任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2012年7月任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2012年8月任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2013年8月任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副县级)。

坚持理想追求卓越

怀着一颗热爱法律的初心,柴继红同志从云南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就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工作至今,她时刻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爱好读书,善于钻研。既要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又要不断充实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此,她付出了许多别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别人在唱歌跳舞,她在学习,别人在打牌逛街,她也在学习,这对一个中年人来说,既是一种“另类”,更是一种“境界”,而且近乎残忍,作为一名资深法官,她把人生最美好的年华交给了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而支撑她的就是用法律匡扶正义,用法律遏制犯罪的信念。俗话说:天道酬勤,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她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得到很大提升,而她的勤奋和务实也得到了领导的赏识和同事们的认可,她的职务也随着自身素质的提高而节节攀升,然而,她深知作为一名法官,虽使命光荣,但责任重大,不同的职务需要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同时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只有把学习作为一种常态,作为一种习惯,才能真正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对法官提出的新要求。这既是更好的履行职责的需要,也是加快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基本要求。

正是由于热爱学习的原因,在办理很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她都能有独到见解,提出许多合理化意见,尤其是对刑事证据的适用问题,她能从实践到理论、理论到实践的不同角度将案件进行剖析。

坚守信念铸造忠诚

柴继红同志历任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31年的法官职业生涯中,她始终勤勉敬业、果敢坚决、思维缜密、勇于创新、无私奉献,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真正把忠诚、责任、奉献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审判事业尽心竭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法院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她将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司法事业,深受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一致好评。

多年来,她以自己的行动践行共产党人的信念追求,获得诸多荣誉: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称号;2011年4月被云南省省委、省政府评为“禁毒人民战争先进个人”;2014年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云南十大法治人物”。

业务精湛敢于担当

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柴继红同志把理想信念都落实在“奋斗”两个字上,踏踏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工作,先后审理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孙小果等1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师小丽等56人特大拐卖儿童、非法拘禁、抢劫一案、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原红河州原政法委书记和建受贿案、原省农垦总局党委书记、巡视员马吉林受贿案,原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启忠贪污、受贿案,原普洱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家林受贿案,原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胡克宁受贿案及被告单位江东集团、被告人刘文武等四人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被告人张海葵等15人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罪名的恶势力犯罪案。自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由柴继红同志个人承办案件400余件,参办案件600余件,审结案件数多年名列前茅,她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卓越的领导才能受到一致好评。

审判业务娴熟,在情与法中追求平衡。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中央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督导组、全国扫黑办督办的孙小果等一系列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定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不仅涉案人数多,涉及的犯罪事实广,历时时间长,案情疑难复杂,并一度成为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该案要求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快审快判,这也加大了刑事审判工作的难度,卷宗多达162册。面对刑事审判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她勇挑重担,五加二、白加黑成为工作常态。没完没了的送达手续,审阅案卷,与公诉机关、辩护人、侦查机关沟通,接二连三的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庭后合议、撰写报告、请示汇报,修改判决书、送达判决书,每天的工作繁琐而紧张,更要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审查、办理,以确保案件质量,做到不枉不纵。13名被告人、18名辩护人、162册卷宗、7项罪名、14起违法犯罪事实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四个特征的梳理、166页近9万余字的审理报告、148页8.3万余字的刑事判决书,历时近6个月,案件得以成功审结,该案的审理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云南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在审理被告人师小丽等56人特大拐卖儿童、非法拘禁、抢劫一案中,因涉案被告人有56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有160项、被拐婴儿有218人,且案件得到中央领导批示。针对被告人人数较多、犯罪事实多、辩护律师多、庭审时间长、卷宗材料多特点,她从程序到事实、从证据到法律适用都严格把关,从阅卷到开庭、合议、结案、撰写裁判文书,都做到精益求精。她审判作风严谨细致,法律思维清晰,处理方法稳健。在认定事实上,推动“法律事实”无限接近“客观真实”;在适用法律上,既坚持法律逻辑的确定性,又努力捕捉立法真意,使案件处理符合对社会价值的普遍追求;在案件处理上,都能以逻辑缜密、刚柔相济而说服人心。

管理理念先进,创新思路带好队伍。作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她以专业素质、以法治理念抓管理抓审判。摸索出团结合作和争论监督的黄金分割点,建立起有原则的团结机制,创造良好的比、学、赶、帮、超的竞争氛围,各项案件质量评估指标名列前茅。

以身作则诠释干净

多年来,柴继红同志严格遵守党政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捍卫公平正义。她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对群众的感情,坚持慎微、慎独、慎重交友。在工作和生活中与同志们打成一片,不搞特殊化,不脱离群众,坚持勤俭节约。追求理想正义的背后是她高尚的职业情操和淡泊如水的内心准则。三十多年的职业生涯中,她以个人平淡朴素的生活润物细无声地影响着身边同志的价值观。

漫漫岁月无情销蚀着青春年华,柴继红同志坚守本真,初心不改,把对法律信仰的坚定守护,化作默默耕耘的身影。于忠诚中见坚韧,于清正中显刚强,以卓越的才干、优良的业绩适应时代的需求、实现人生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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