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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之星”候选人】李昕:从检13年,经手案件无一件错案
时间:2021-01-25 07:32来源:责任编辑:

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李昕人称“女汉子”。记者见到李昕时,她和她专案组的同事刚刚受理了一起涉嫌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33人,单是侦查卷宗就有122册。李昕对记者说,迎难而上,力求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是她最大的职业信仰。

李昕一边阅卷一边制作审查报告

被冷落的记者和忙碌的法官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3人、122册卷宗……这些关键词让记者捏了一把汗,“这是一场硬仗吧?”“再硬我也要办成铁案!”话音刚落,李昕打开“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一头扎进工作中。33名犯罪嫌疑人,要制作相关法律文书近百份。记者见到李昕盯着电脑屏幕,手指飞快地敲击着键盘,甚至去卫生间也一路小跑。她说,这起案件案情重大复杂,涉案人数太多,稍有懈怠就会耽误审查期限,不能有半点放松。

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记者几乎被“冷落”,李昕快速地完成手头的工作。午饭的时候,李昕才有时间与记者聊几句,“没办法,即便这样也得加班加点。”李昕说。

“这么多卷宗和书证物证材料,要阅卷、要提审、要制作审查报告,接下来的这一个月,我和同事们都已经做好了不回家的准备。”李昕说。

“法律不会惧怕任何人”

当天下午,李昕要去看守所提审。记者问李昕,“面对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嫌疑人会不会怕?”李昕说:“这不是个人利益的对峙,而是正义与邪恶的交手。我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国家,法律不会惧怕任何人。”

进入提审室前,李昕特意整理一下服装,这是她作为公诉人以来的习惯,必须着装整齐地提审犯罪嫌疑人。她指着胸前的检徽自豪地说,这就是法律的威严。提审中她告知权利义务时严肃不失温情,讯问犯罪经过时犀利而有理有据。

李昕一下午提审了4人,有痛哭流涕者,有悔不当初者,有检举揭发者,有撒泼谩骂者……面对犯罪嫌疑人的各种表现,李昕或安慰、或劝勉、或鼓励、或打击,记者见到的是她的泰然自若。

直到看守所工作人员到提审室提示已经到了下班时间,李昕才意识到一个下午就这样过去了,她说明天还要来,至少这一个星期的下午都要在提审室度过了。

“女汉子”的铁骨柔情

回到院里已经过了下班时间,李昕又和她的同事们扎进侦查卷宗堆里,看她那状态,加班已经确认无疑。

李昕是一个10岁孩子的母亲。对于李昕来说,再难办的案子、再难缠的犯罪嫌疑人她都丝毫不会畏惧,但当加班接到女儿问她什么时候回家的电话时,她就会脆弱一秒钟,转瞬又坚强起来。“妈妈今天要加会儿班,可能要晚点儿回去……”这样的话,她不知对孩子说了多少遍。当讲到有一次为了准备观摩庭通宵加班,女儿陪着她在办公室沙发上睡了一夜时,眼前的“女汉子”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检察官这份职业是神圣而崇高的,李昕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作为全省十佳公诉人,李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2018年,她荣获全省政法机关第八届“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李昕,女,1980年出生,法学和管理学双学士学位,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从检13年,她多次办理了在本市、本省甚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1·23贩卖毒品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原厅局级干部“高某某受贿案”等。

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她参与指导鞍山市全地区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本人主办了鞍山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一例作出有罪判决且处罚刑期最高(无期徒刑)的石某等28人涉恶案,办理了辽宁省检察院督办的罗某某等34人涉黑犯罪案。

2020年1月23日,收到办理全国扫黑办督办的223专案指令后,李昕和同事们立即投入到对专案的审查起诉工作中。1月25日大年初一天未亮,李昕便告别了睡梦中的家人,从鞍山赶往沈阳依法向各犯罪嫌疑人履行诉讼告知职责,奔波17个小时后才回到家。1月23日至今,李昕经常加班至凌晨,通宵工作成了家常便饭。因过度劳累,有一天夜里回到家,李昕耳石症旧疾复发晕倒,她不顾身体有恙,休息两天后坚持回到工作岗位。办理专案至今100余天,无论法定假日还是双休日,李昕没有休息过一天。

在辽宁进入疫情一级响应阶段,沈阳、鞍山均出现感染确诊病例的情况下,因确需进入看守所提审,李昕和同事们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CT检查后,着全套防护装备提审犯罪嫌疑人。因需要提审的犯罪嫌疑人数量多,李昕和同事们在看守所提讯时间每天超过12小时。在此期间,为做好防护隔离,他们只好不吃不喝不去卫生间,每天离开看守所脱下防护服时,衣服都汗湿一大片。

从检13年,李昕所办理、审查、复核的案件无一件错案。荣立过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一次、嘉奖一次。先后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辽宁好人——最美检察人”、鞍山市“优秀公务员”、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等。所办理的案件连续六年上榜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十佳公诉庭”、“精品案例”、“精品庭”,组织召开全省、全地区观摩示范庭七次。2016年,荣获“辽宁省十佳公诉人”称号。其个人事迹多次被正义网、辽宁法制报、鞍山电视台、鞍山人民广播电台、鞍山日报等媒体报道转发。在百度词条中键入“鞍山检察李昕”几个字,就会跳出醒目的标题——《柔情的“女汉子”》、《“女汉子”拼在每分每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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