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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亩果园承包款未到账,双方僵持不下?调解员巧妙化解……
时间:2022-12-06 15:09来源:兵团长安网责任编辑:朱立

初冬的南疆草湖镇孕育着收获之美,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41团七连调委会内,一场因果农老吴、果商老马承包合同而起的纠纷,打破了暂时的宁静。

果农焦急万分

“你好,请问调解员在吗?我是咱们连队的果农,马某承包了我120亩苹果地,现在过去2个多月了,不给我付苹果款,请你们一定要帮助我解决困难。”2022年10月25日,果农吴某焦急万分地求助着七连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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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书连既是一位党支部书记,也是一名“法律明白人”,初步了解情况后,他和人民调解员立即赶往纠纷现场,得知:果商马某与果农吴某在8月29日签订苹果承包合同,马某以总金额25万元承包吴某2个果园120亩苹果地,其中:团镇辖区内50亩,疏勒县塔孜洪方向70亩。辖区内50亩苹果已摘果装箱,塔孜洪方向70亩苹果尚未摘果。

“塔孜洪那边的70亩苹果我不要了,反正合同约定是装车才付款,现在我不要你那边的苹果了!”果商马某不急不慌的说到。

“合同我们已经签了,要按合同价格走,25万元一分不能少!”果农吴某态度很强硬。

双方互不相让,各持一词,果农絮絮叨叨,万分焦急。

化身苹果“卫士”

据了解,本案矛盾焦点是:8月份签订合同时,果商马某没有去塔孜洪方向果园查看果品质量,如今受果品质量影响,不愿再按原合同价格25万元承包,其前期已支付10万元果园承包款,现拒绝支付剩余15万元承包款。

果农的诉求是,既然合同签了,应该履行承包合同,不能随意变更。

10月27日,在阮书记、调解员耐心细致地讲法律、讲政策、做思想工作后,果农也知道当时签订合同时,果商没有查看果品质量的原因有一部分错误在自己,果商的不易也能理解,同意降低承包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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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双方陈述事实、法律法规告知、出具调解方案等环节,老马和老吴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果农吴某自愿减少承包合同4万元,最终以合同价21万元承包给果商马某。马某当场支付吴某剩余11万元承包价款,一起果农果商合同纠纷案件在48小时内得以迅速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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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懂法,又是外地果商,遇到这样的事很无助。非常感谢连队书记和调解员,为我们及时化解了矛盾,阻止了冲突,减少了损失。”果商马某感激地说。

“我真的担心最后的承包款全拿不上了,现在好了,11万元承包款进账,及时为我挽回了损失,我心里踏实了,你们是为果农服务的好调解员!”吴某高兴地说。

8月以来,各类合同类纠纷中,“果品纠纷”居多,截至目前,司法所调解员通过主动参与,协助喀什垦区法院诉前调解等方式,办理纠纷15件,诉前调解成功15件,调解成功率100%。

“下一步,司法所干警、调解员将持续深入到果园的田间地头为果农宣传讲解与苹果销售有关的法律常识和注意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权,坚决杜绝违法违约失信行为。”司法所长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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