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第二分局北亭派出所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角鸮。
在热心群众、警务站及派出所民警的齐力下,一场联合“救援”行动拉开序幕……
当日,家住十二师二二二团4连职工聂鹏飞接到哥哥的电话,称在自家玉米地里发现蜷缩着一团黑影。接到电话后,聂鹏飞匆匆来到地里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类似“猫头鹰”的鸟类停留在地上。
“见到它的时候,它停留在地上不飞也不躲。”聂鹏飞向记者回忆到,出于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担心“猫头鹰”因为无法飞行受到伤害,聂鹏飞便将其小心抱起,匆匆来到就近的警务站及北亭派出所寻求帮助。
看着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鸟儿,民警一时也犯了难。经过对该动物的初步检查,这只跟“猫头鹰”长得很相似的动物为角鸮,鸟体长超过60公分。
随后,北亭派出所民辅警将该角鸮进行了妥善安置,并买来肉食喂食,帮助其恢复体力。看着角鸮在照料下逐渐恢复精神,多名民辅警这才放心下来。在与十二师公安局森林分局和阜康市自然资源局部门取得联系后,民警及时将其送往相关部门进行悉心照料,待其恢复健康后再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角鸮属鸱鸮科,为头上有角状羽束的鸮类,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多分布于自北极树限到南美东部。经过初步检查确认,这只领角鸮没有外伤,但身体状况不佳,初步判断因在沙漠迁徙时体质虚弱失去了飞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