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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带头办信常态化 新疆推动“件件回复”落地落实落细
时间:2020-06-12 12:34来源:新疆平安网责任编辑:黄雨婷

“您好,这里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您反映的内容符合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条件.....”

“您好,您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邮寄的申诉案件已经受理,后续会有案件承办人员与你联系,请您耐心等待,也感谢你对检察机关的信任....."

6月10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利岷、郭立新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群众来信办理室办理群众来信。

在群众来信办理办公室,金利岷副检察长拆阅一份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群众来信,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院刑事申诉案件受理条件,遂通过电话向来信人核实相关情况。

在得知来信人因为不服该案多年来一直到处上访后,告诉来信人其信访事项可由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办理,检察机关对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请其耐心等待办理结果,不要再盲目上访。

“有这个回复就安心了,会等待检察院的答复。”来信人告电话中告诉金利岷副检察长。

“只要我们能在第一时间将群众来信答复到位,申诉人就会对检察机关充满信心,相信我们能够依法公正处理他们的申诉,这为息诉罢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金利岷副检察长告诉记者。

郭立新副检察长在阅批完当天的群众来信后,向记者解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的同时,更要着重突出“事要解决”,落实到依法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司法诉求上来,做到诉求合理合法的,要依法办理,及时答复;诉求没有道理的,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引导理解并接受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结论。同时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应救助、尽救助,要最大限度的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救济扶困作用,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2019年3月以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上率下,检察长办理、批阅群众来信103件,在全疆检察机关营造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信访无小事的信访工作氛围,用实际行动体现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有力推动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在新疆检察机关落地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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