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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老板”发来的邮件,如何让青海这个公司损失了640余万元?
时间:2022-09-28 16:07来源:青海公安责任编辑:李亚丹

接到“老板”发送的邮件后,按要求将公司相关人员加入“公司QQ群”,再按“老板”要求将款项转账给“合作方”,未料,掉入诈骗团伙设计的陷阱……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涉案损失640余万元。

被骗▼

王某是西宁市某公司的办公室主任。今年6月28日22时许,王某收到一封“老板”发来的邮件,内容是公司要实施一批项目,需在线上操作,让王某将相关人员拉进一个“公司QQ群”,并说明在次日早晨对接工作时,一并附上QQ群的二维码。王某仔细查看邮件内容后,将重要事项备注记录,准备次日落实。

6月29日早晨一上班,王某就开始着手做这件事,他先加入“公司QQ群”,再将公司的会计、出纳等相关人员拉进了群里。待大家一进群,“老板”就将项目的事宜在群里予以说明。大家遵照“老板”意思,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分工。

“老板”在群内说,此工程量大,需要缴纳640余万元的工程保证金,并在群里发了一个对方公司的对公账户,会计李某看到是对公账户,就毫不犹豫地将钱分两笔转给了对方。

钱转出去没过多久,公司财务总监吕某发现公司内有大笔现金流出,立即对这笔账目进行审核,发现这笔账漏洞百出,他立即将李某等人叫到办公室询问。

“你不是也在‘公司QQ群’里吗?针对工程保证金还说话了,你怎么能说你不知道呢?”李某十分诧异地问道。吕某被问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李某只好将“公司QQ群”里的信息拿给他看,吕某这才发现自己也在群里,但他确实不知道此事,点开群里的QQ头像和自己的一模一样。这时,两人才恍然大悟,他们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

看到群里还有其他人,他们一一核实后发现,除了会计、出纳、办公室主任以外,其他人的头像都是伪造的,包括给王某发邮件的“老板”。

报案

发现被骗后,因涉案资金巨大,公司老板和吕某、王某、李某等人立即前往西宁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报案,并说明情况。

“当时来报案的人比较多,个个神情恍惚,回答我们的提问时,声音都是颤抖的。”9月26日,办案民警张彬接受记者采访时,描述了6月29日被害人前来报案时的情形。

民警询问被害人细节后,研判出此案为一起典型的冒充企业领导诈骗公司财物的电诈案件,因涉案金额巨大,省、西宁市两级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迅速反应,紧急处置。省反诈中心派出专业反诈力量参与指导案件。青海省公安厅、西宁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此案,经省公安厅批准,迅速成立“6·29”专案组。省公安厅多次牵头,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对案件侦办提出明确要求,省、市、区30余名民警参与专案侦办。

“你们一组去开展资金止付冻结、你们这一组对通联工具进行研判落地等工作……快,大家动起来。”

“我们这边查到资金流向了天津。”

……

接到报案后的48小时内,专案组民警不眠不休,调查1级卡资金流向,及时分析1级至6级银行卡118张,对涉案通联QQ群和邮箱进行技术分析,立即对47家企业单位进行一对一精准紧急预警,并发布重大警情预警,避免同类案件发生。

“我们这边紧急止付成功了。”

“我们组冻结了账户100个。”

……

在专案组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先期止付1100余万元,快速冻结账户100个,冻结资金910万元,其中权属明确的涉本案资金385万余元。

48小时内快速厘清资金流向、止付资金,为受骗企业挽回一定损失。

侦查到资金流向全国各地,48小时止损工作完成后,外调打击组派出三组人员前往京津冀和云贵川地区开展抓捕工作的同时及时增员,对已确定的资金通道上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

归案

7月初,外调打击组开展抓捕工作,一个月时间里,询问、讯问重点涉案人员43人,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

抓捕工作中,民警发现犯罪团伙层级分明、组织严密,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大的有60岁,年龄小的甚至还未成年。

令民警印象比较深的是,因涉嫌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一次偶然机会,刘某从朋友处得知,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后,为他人提供银行卡号可以获利,就告诉朋友其愿意提供银行卡。按照朋友的提示,他在银行办理了3张银行卡,并开通了各项服务。当朋友告诉他需要从银行卡取钱时,他就按照对方的指示,到指定的地方通过手机银行、银行柜台等取钱、转账等。靠着这样的赚钱方式,刘某获利1万余元。据民警介绍,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像刘某这样的人不在少数,明知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涉嫌犯罪,还是为了利益,无视法律。

目前,西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已对19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点评

健全财务制度保全公司财产

本案是一起典型冒充企业领导诈骗财务人员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从作案手法看,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仿冒或盗用公司老板QQ号,取得被害人信任或将财务人员拉入虚假公司内部群,设置仿真聊天情景,继而以“业务转账、支付保证金、办理退款”等理由,要求被害人转账汇款。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有针对性地实施精准诈骗,迷惑性、隐蔽性极强且涉案金额相对较大。涉案资金通过购买物品、第三方支付机构、POS机套现等方式被迅速转移。

警方提醒:此类案件被害人主要为单位财务人员,属典型可防性案件。财务人员汇款之前一定要通过电话、或者面对面的方式,确认对方的身份。同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网络社交软件账号,设置较为复杂的密码且经常更换。万一发现被骗,立即报警,同时以多次输错密码的方式冻结骗子账户网上银行功能。各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大额转账汇款前必须经过当面或电话核实程序,且注意安装必要的杀毒防护软件,不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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