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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月大的婴儿被父亲殴打致脑出血 青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时间:2020-06-04 13:38来源:青海法制报责任编辑:安羽

近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得知5个月大的婴儿陆某被其父亲殴打致伤一事后,立即联合贵德县妇联、河西镇妇联、新街乡政府、村妇联前往贵德县新街乡看望了陆某。

经了解,因不满其子陆某哭闹、不吃饭等原因,用毛巾、拳头对其胸部、头部进行殴打,致使婴儿多处外伤。未检检察官了解到陆某现由其母亲、外祖父母照顾,未检部门积极联合县妇联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将尽快安排陆某到省级医院进行后续治疗,并通过多渠道解决陆某的医疗费用问题。

下一步,青海省贵德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跟进陆某的治疗及监护情况。对其父陆某良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意见》的要求,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

—案情回顾—

5月10日,贵德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近期贵德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河西镇贡拜村村民陆某良在家中将自己5个月大的孩子陆某殴打致伤,请求查处。经查,陆某良因不满其子陆某哭闹、不吃饭等原因,用毛巾、拳头等对其子陆某头部、胸部进行殴打,致使陆某多处外伤,被他人发现将陆某送往贵德县人民医院救治,经初诊转至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住院治疗。

警方鉴于陆某需住院治疗及陆某良对陆某有监护、抚养义务,且家中只有该父子二人等原因,民警对陆某良进行了批评教育。陆某出院后,为防止殴打事件再次发生,民警不定期到陆某良家开展走访工作。5月7日民警在走访过程中发现,陆某出院在家休养期间,陆某良再次对其进行了殴打。

贵德县公安局依法对陆某良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因受害人陆某为新生儿,无自理能力且无人照顾,河西派出所已申请民政等相关部门介入。贵德公安此前公布的消息还包括,陆某暂由其亲属照顾,陆某《身体损伤程度法医学鉴定报告》正在出具之中。

5月21日,贵德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贵德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陆某良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因该案系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案件受理后,未检部门检察官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意见》的要求,依法从严从快进行审查。

经审查,陆某良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5月22日,贵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对陆某良的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向公安机关发出《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建议公安机关在十五日内将该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5月27日,记者从青海省贵德县民政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处获悉,男婴出生于2019年10月,今年3月就曾被父亲殴打入院,医院病历显示,孩子当时就被打得脑出血、肋骨骨折,今年5月孩子再次被其父打伤。“陆某良被抓后,男婴被送往救助站,在贵德县人民医院检查时,发现孩子有脑积水和脑出血的症状,因为伤情严重,5月19日转院到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医院开启绿色通道,男婴被送往ICU重症监护室,前天对男婴进行了开颅手术,手术很成功,目前孩子仍在重症监护室。”

据上述工作人员介绍,民政部门介入之后发现,孩子的母亲身体二级残疾,孩子的母亲此前也不堪忍受丈夫殴打回到娘家,姥爷也是残疾人。陆某良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正在走司法程序,因孩子的母亲无能力抚养,目前孩子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

“孩子的治疗费用属于先救助后结算,民政部门将持续救助。具体得看后续案件的情况,以及征求孩子母亲的意见,如果他们放弃抚养,我们将依法送孩子至福利院或送养。”上述工作人员表示。

5月29日,贵德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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