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青海筑牢疫情防控法治防线
时间:2020-04-10 08:20来源:青海日报责任编辑:陈言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离不开法治保障和支撑。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及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工作方案》,对全省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作出部署安排,提出相关举措。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环节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全力保障经济社会活动正常开展。

依法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依法防疫,离不开健全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按照《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相关单位抓紧工作任务落实,积极开展法规梳理工作,对涉及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加快立、改、修进度。省林草局制定出台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双十条”;西宁市人大常委会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从重处罚违法犯罪行为。3月6日,召开立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持续推进相关政策措施、工作方案落实落细,以立法来保障执法,以执法来完善立法,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

“对猎捕、食用、出售、购买、经营、交易、运输、仓储等多个环节做出明确的处罚规定和罚款金额;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月25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依法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于战胜疫情至关重要。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法律意见》等文件通知,为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和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提出指导意见,确保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助力疫情源头防控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司法保护”专项活动,要求对涉疫情各类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及时办理批捕起诉事项,做好案件分类指导等。

严格执法着力提升依法防控的公信力

1月23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西宁市海湖新区康鼎大药房抬高3M口罩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该药房于2020年1月22日至23日,分别以30-35元/只,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销售3M9001型号口罩。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药店哄抬价格行为作出5万元罚款,并处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3月17日上午,湟中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苟某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3月23日上午9:00,都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疫情期间利用口罩诈骗的案件,这也是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疫情防控期间当庭宣判的首例涉疫刑事案件,该案由都兰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承办案件,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出庭提起公诉,鉴于案件社会影响面较大,邀请2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从立案到宣判仅用4天时间,启用快审模式严打快判彰显司法权威。

这只是青海省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执法力度的一个缩影。疫情防控期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及时转发司法部《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工作高效与合法相统一。各地区、各有关行政执法机构,严格落实《工作方案》《意见》要求,及时启动防控处置方案,细化防控工作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路管理、社区管控、市场监管、生产经营、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采取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及时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蔓延。

依法查办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才能更好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密防范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违法犯罪,出台相关措施,加大依法整治违法违规力度。省公安厅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疫情期间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依法办理涉疫类行政案件600余件、刑事案件40余起,处理违法行为人员1300余人次。卫生健康部门采取“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的方式,加强重点领域联合执法检查,监督检查各类单位1.2万户(次),依法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00余份,辅助村(社区)和集中隔离观察点下达医学观察通知书4700余份。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物价、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案件160余件,依法办理投诉举报650余件。

依法防控,重在执法必严。3月26日至30日,大柴旦森林公安局联合当地市场监管、邮政、工商等部门在辖区内开展了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疫情防控期间,省森林公安局迅速部署,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猎杀、收购、运输、出售、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通告》,第一时间全警动员,强化值班、执勤、巡护,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做好防控保稳的各项措施。

充分运用法治手段为疫情防控提供服务保障

3月13日,尖扎县人民法院采取与被告人“不见面”的方式,借助互联远程视频系统,对一起诈骗案件开展线上审理,并在互联网上对庭审全程进行同步直播。为了保证在疫情防控期间刑事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行,尖扎县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远程庭审平台成功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这也是尖扎县首次利用互联网远程视频审理的刑事案件。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统一执法标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在疫情非常时期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通过青海移动微法院、青海网上法院完成网上立案,通过互联网法庭、云端法庭、微信等平台远程开庭审理案件。省人民检察院通过引导辩护人等诉讼与人通过网络进行预约申请、信息查询和材料移送。针对省外个别监狱发生疫情的情况,部署全面加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工作,助力实现疫情源头防控。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及时办理一批涉嫌妨害涉疫防控、非法狩猎交易野生动物、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妨碍执行公务等案件。

“现在复工了,老板还不发我之前的工资,怎么办?”“疫情这段时间我没收入,租的房屋可以减少租金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按照要求,会同省司法厅印发有关疫情防控法治教育宣传通知和工作方案,做大做强整体面宣传,为打赢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同时,及时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矛盾化解工作,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初始、解决在萌芽。12348青海法网设立疫情专区,整理和转发各类涉及疫情典型案例,收集汇总150多条涉及百姓生活、行政管理、劳动人事、民生企业、刑事法律等七类涉法涉诉法律问答,为社会公众提供点对点法律事务指引。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600余人(次),其中涉及疫情防控方面的法律问题50余人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设立27个实体座席,100余个虚拟座席,24小时全天候开展服务。同时,组织全省人民调解员积极协助参与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的5000多个卡点疫情防控、隐患排查工作,化解因疫情导致的矛盾纠纷1200多件。

相关报道
分享到: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办

Copyright 2015 www.chinapeac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1 中国长安网 © 2017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