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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少年圆梦大学的背后,这位“检察官姐姐”的努力远不止这些……
时间:2022-08-16 16:03来源:甘肃政法网责任编辑:郭炬

“检察官姐姐,我收到录取通知书了!”

“祝贺!那你不是要去外地上学?”

“嗯嗯,对啊!”

“这个考的专业自己喜欢吗?”

“还是蛮喜欢的。”

近日,当准大学生小宇(化名)拿到省外一所“一本”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时,第一时间把这个“喜悦”向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检察官进行了分享。

小宇向办案检察官分享他被录取的喜讯

小宇是安宁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盗窃案的涉案未成年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依法对小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科学制定考察帮教方案,帮助其顺利考上大学。

“我觉得自己的行为一直没有被发现,心存侥幸”

未成年人小宇在兰州市安宁区某高中就读,他所在学校的很多学生去学校澡堂洗澡时,脱下衣物后不锁更衣柜门,2021年3月的一天,小宇洗澡后无意间穿错别人的衣服,发了衣服兜里有一部智能手机。

发现拿错了别人的手机,小宇并未将手机归还给同学,而是将其占为己有。为了能够正常售卖,他还将这部手机进行了刷机,然后折价卖出,所得赃款全部挥霍殆尽。

这次意外“得手”后,小宇发现这样的行为并没有被人发现,于是在2021年3月至4月的一个多月时间内,他以同样的方式共盗窃同学手机6部,全部低价售卖,所得赃款用于自己平日里的开销。

小宇的“侥幸”并未持续太久,随着其中一名手机被盗的同学报警,遂案发。案发后,他的父亲及时凑钱赔偿了各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同学的谅解。

小宇到案后,多次向办案人员表达自己知错悔过的态度。“我因为法治观念淡漠,虽然知道偷东西是不对的,但是觉得自己的行为一直没有被发现,心存侥幸,也没有考虑过这件事情被发现后会有什么样的严重后果。”

在与小宇接触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小宇和其父母精神压力都很大,特别是小宇今年要参加高考了,这件事让他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每天都在焦虑、惶恐中度过,担心一时的糊涂与即将到来的高考失之交臂,他的前程就此断送了。

“案发后周围所有认识小宇的人都表示惊讶”

今年2月14日,此案被公安机关移送到安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依据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制度——社会调查制度第一时间启动社会调查,同时委托经验丰富的社工机构到小宇的家长、邻居、村委会、学校老师处了解情况,查明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原因。

社会调查显示,小宇在学校总体表现良好,无不良嗜好,无抽烟、喝酒、夜不归宿等习惯,心理发育正常,但性格内向内敛,与同学之间也没有冲突,没有欺负他人或被他人欺负过,没有不良交往。据小宇的父亲介绍,案发后小宇的状态很差,十分后悔,在家频频落泪。

社工人员和小宇的父亲视频通话了解情况

“案发后周围所有认识小宇的人都表示惊讶。”参与社会调查的社工人员了解到,小宇从小聪明伶俐,从小学到高中,始终学习成绩优异,并且多次获得奖励,在校期间表现较好,校内风评良好,此次因经济拮据才萌生了盗窃的念头。

“此时距离小宇参加高考仅剩5个月,案件起诉后,小宇的学业很有可能就将止步,无法达到最大限度教育与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办案检察官介绍,结合案情和社会调查结果,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小宇盗窃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无争议,但考虑到小宇系未成年在校学生,案发后能真诚悔罪,及时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在校期间一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家庭具备监护条件,改过自新的可能性较大,有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空间。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综合考虑小宇的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悔罪态度及家庭监管教育等因素,检察机关认为小宇涉嫌盗窃罪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办案检察官表示,如果该案提起公诉,虽然将来犯罪记录会封存,但这件事对小宇心理的影响会很大。特别是该案发生后,小宇已经从原学校离开,回到老家当地的学校复习考试,繁琐的诉讼程序,需要他频繁往来两地。“在临近高考的特殊时期,这样不仅会占用他很多复习时间,还会打乱他复习的节奏,给他本人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和思想负担,很可能会导致他考前状态不佳,甚至破罐子破摔,考试发挥失常等。”

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一年的考验期

由于本案系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安宁区检察院于今年3月8日召开了不公开听证会,邀请3名听证员、法律援助律师、侦查人员到场。受疫情影响,同时也尽量不耽误小宇学习时间,检察机关同意其远程参与听证。由于6名被害人同样因上课无法到达现场,检察机关在听证会前通过电话询问方式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陈述了检察机关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并充分说明了需要听证的问题及原因。同时就小宇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状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向听证员介绍了本案社会调查、帮教条件、被害人意见等情况。

小宇通过远程视频,深刻检讨自己的行为,表达了自己已经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自愿认罪认罚的态度。小宇的法定代理人也向各参会人员表达了自己对家庭教育中存在问题的反思,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帮教。辩护人提出犯罪嫌疑人具有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及对案件处理的建议。侦查人员就侦查工作说明了情况。3名听证员依次提问,从不同侧面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充分讨论、分析了提请听证事项。

经讨论后听证员一致认为:小宇犯罪情节轻微,其犯罪时系未成年人,自愿认罪认罚,悔罪表现明显,案发后已积极进行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小宇平日表现良好,此次犯罪系法律意识淡薄,小宇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好的监护条件,可以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不起诉宣告现场

办案检察官根据查明的事实及情节依法对小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一年的考验期,若小宇在考验期内遵纪守法,则在考验期满后再决定对其不起诉。

“未成年人能迷途知返,悔过自新,我们所做的一切努力和付出就都是值得的”

为确保小宇卸下思想包袱专心学习,同时充分保障其学习时间,尽量减少考察帮教对其冲刺高考的影响,办案检察官联合社工机构人员制定了一套专门针对小宇的帮教方案,以“线上+线下”的方式,有效利用碎片化时间跟踪回访,同时及时疏导其考前焦虑情绪,督促其科学合理安排考前冲刺复习。

在检察官、社工及学校的合力帮教下,小宇于今年6月顺利参加了高考。高考结束后,办案检察官多次和小宇聊天,询问其考试分数以及准备报考院校、报考专业等。高考分数出来以后,小宇的成绩比较理想,电话里,检察官就之前在网络上查询到的一些报考资料,给小宇报考院校及专业进行了指导。

小宇和办案检察官经常在微信中交流

近期,喜讯传来,小宇被省外一所重点一本高校录取,人生迎来了全新的转折点,小宇也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帮助他的办案检察官。

“收到小宇的‘报喜’信息后,在欣喜之余,更让我们牵挂的是小宇将来在大学校园里的学习生活乃至人生规划等。”办案人员拨通小宇的电话,提醒他进入大学就意味着职业教育即将起步,没有了高考这块指示牌在前方“施压”,就没人再催着他学习了,真正开始了“要我学”到“我要学”的成熟学习阶段,希望他入学后,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及时跟高年级学长了解专业,及时完成角色转变,做到学有所用、学有所成。

办案检察官还建议小宇利用这个假期,多从网络中搜寻一些大学生活指南,做好入学前的准备。同时,检察官结合自己的大学经历,给小宇简单介绍了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大学的教学与学习特点、人际关系的处理等事项。

电话里,小宇还向检察官提出了犯罪记录会不会影响他将来就业的顾虑。检察官让小宇不要担心并向其解释道:法律明确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针对小宇的家庭条件以及其日后可能会面临的经济压力,检察官对其表示,现在国家对贫困学生的保障政策特别完善,入学后可以通过获取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来减轻求学压力,以后千万不可再动歪心思。

案件发生后,安宁区检察院还向小宇所在学校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校方在今后的管理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加强校园学生财产安全管理和相关设施配备,健全完善校园安全检查机制和风险防范预案等,有效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

“对涉罪未成年人做出何种决定,影响的不仅是未成年人的现在,更关乎他和整个家庭的未来,只要涉罪未成年人能迷途知返,悔过自新,我们所做的一切努力和付出就都是值得的。”办案检察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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