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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千年古树再“逢春”,检察官们是怎么做到的?
时间:2020-11-15 13:27来源:云南长安网责任编辑:安羽

古树是活着的文物

树荫千载凉春夏

它们值得被仰视

它们需要被保护

2020年以来,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工作,主动将《民法典》的绿色原则、公益保护理念贯穿到生态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中,针对古树资源、生态保护开启“检察与绿色同行”之旅。

2020年8月,个旧市检察院针对辖区内120余棵古树生长环境、生长态势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古树因缺乏日常养护和管理,部分已达300年、500年至1000年的“春梅”、“滇朴”、“深山含笑”等古树存在衰弱、病危等现象。

为改善古树生长环境,切实保护古树资源,个旧市检察院决定立案监督,并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履职,完善古树资源保护挂牌、落实责任主体、养护等保护工作。

11月,针对该类案件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个旧市检察院召开了生物多样性古树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乡镇基层代表一同参与。会议听取了被监督机关落实情况、主要问题以及代表意见。主办检察官就该类案件及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发表了观点,并结合《民法典》对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意义作了说明,就古树后期的监管、养护等跟进问题提出了建议。

听证会上,个旧市检察院充分应用《关于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之后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作用,创新思维让检察公益诉讼走进乡村,更接地气,发挥了较好的引领作用。

日前,被监督机关已针对辖区内22棵一级古树落实主体责任单位,并完成挂牌保护,诉前检察建议内容已得到全面落实,有效促进了古树生态保护,让每一棵古树都有一个“美丽生态”的名字。

个旧市是国家重点II级保护野生植物董棕的原生分布区之一,但董棕却存在长势不佳、原始种群数量减少等问题,且保护区内存在违建、开垦种植经济作物、放牧等现象,严重影响了该自然保护区内董棕及其它动植物生境,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对此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监督,并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经诉前跟进,该自然保护区存在的危害行为均得到整改和消除,个旧市检察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很好地贯彻了生态保护的绿色发展理念,有效促进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古树及珍贵植物是自然界的宝贵遗产,有着重要的历史、文化、科研、生态价值,加强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及健全管护措施是保护生态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个旧市检察院围绕国家绿色方针,发挥检察公益职能作用,助力生态保护,使天更蓝、山更青、水更清。(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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