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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余年违法犯罪66起!曹培均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
时间:2022-11-28 15:42来源:四川长安网责任编辑:庄桐欣

11月25日上午,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曹培均等4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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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被告人曹培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妨害作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虚开发票罪等罪,与前罪故意伤害罪尚未执行的刑期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4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十个月至十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应的附加刑。对涉案财产全部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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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曹培均在四川省宜宾市高县胜天镇其兄砖厂上班期间,纠集曹洪平、代小平、雷国熊,网罗吸毒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扩充势力,通过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等方法收购或逼停其他砖厂,阻拦外地砖厂进入胜天镇,攫取不法利益。1997年,曹培均先后在宜宾市开办多家砖厂,扩充经济实力,动辄施暴行凶,逐步形成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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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起,曹培均先后在宜宾市、云南省、贵州省等地开办砖厂、建材厂等多家实体。为攫取暴利,曹培均网罗支胜鸿、叶明久等人,拉拢砖厂老板张小华、成顺林等人,组建了宜宾市、南溪县、江安县、长宁县砖瓦协会,利诱或强迫当地砖厂加入协会,期间对多家砖厂老板组织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非法垄断了宜宾市砖瓦市场,破坏了正常的砖瓦市场秩序,经济实力迅速膨胀,非法影响迅速扩大。2013年3月,砖瓦协会被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协会解散。为进一步攫取不法利益,2014年,曹培均又采用相同模式,先后组建南溪砖瓦联营公司、江安砖瓦联营公司、长宁砖瓦协会,成立砖巡队,垄断、控制市场。期间,曹培均利用聚敛的钱财,开办了铝塑制品、建材墙材、房地产、酒店等多家企业,经济实力进一步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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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曹培均采取高薪笼络、利益引诱等方式,将家族成员、砖厂老板、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网罗进宜宾恒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砖瓦协会、联营公司等,采取论功行赏、奖惩并用的手段进行管理,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曹培均为组织者、领导者,曹洪平、代小平、叶明久、支胜鸿为骨干成员,张小华、成顺勤、成顺林等为积极参加者,张天宇、吴玉坤、宋文明等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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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组织成员稳定,人数众多,结构严密,层级分明,分工明确,通过公司化运作,以暴力、威胁为后盾,对抗公权,打击竞争对手,“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为组织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保障。在长达二十余年的时间内,有组织地通过暴力、威胁或者滋扰、纠缠、哄闹等“软暴力”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妨害公务、强迫交易、妨害作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虚开发票等66起违法犯罪行为,在宜宾市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

一审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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