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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服84颗海洛因入境!四川警方全链条摧毁这个贩毒团伙
时间:2022-06-30 15:49来源:四川长安网责任编辑:郭炬

2022年6月3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以《吞下的恶果》为题,报道了四川省绵阳市破获的一起特大跨国运输贩卖毒品案。今年5月,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贩卖运输毒品案做出判决:袁某和万某两名主犯以及其余7名人员均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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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服84颗毒品入绵

跨境贩毒团伙覆灭

案件还要从2019年说起——

2019年11月

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禁毒大队民警抓获了几名吸毒人员,当场搜出了少量海洛因和冰毒,侦查员循线深挖,发现毒品来源于绵阳的袁某。通过对袁某的长期侦控,发现其货源来自重庆男子万某。

随着调查的深入,侦查员获得了一个重大线索,万某的毒品来自于缅甸,其背后隐藏着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跨国运输、贩卖毒品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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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020年初,犯罪嫌疑人万某通过网络招募,以每颗毒品200元的价格,邀请王某通过吞服的方式,将毒品藏在身体内运送至绵阳来进行贩卖。

2020年6月14日,王某从缅甸带毒品回绵阳,藏身于三台某宾馆,并与袁某的“马仔”完成了部分毒品的交易,专案组随即实施抓捕。王某交代,自己吞服了84颗海洛因,其中28颗已被袁某的“马仔”取走,剩余54颗还在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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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专案组民警与毒贩一年多的斗智斗勇

全链条摧毁这个特大跨国运输贩卖毒品团伙

行动共收缴

毒品海洛因14.3公斤

其他毒品0.6公斤

公诉指控6起涉毒事实

有人已是“三进宫”

2021年12月20日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了这起贩卖运输毒品案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

2019年以来,被告人万某多次购买海洛因用于贩卖,指使被告人江某、姜某到缅甸拿到海洛因并招募人员,通过隐秘方式将海洛因从缅甸运输回国交付给毒品买家,或安排江某招募人员收取从云南寄递到绵阳的海洛因交付给毒品买家,共列举了这一贩毒团伙6次涉嫌贩毒的事实。

经查,案犯之一的袁某已经不是第一次触碰法律的红线:28岁时因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私藏枪支、弹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39岁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44岁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最后一次袁某刑满释放是在2018年5月。

主犯死缓一人无期

其余被告最低刑期10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并指使邱某运输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万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并指使他人运输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江某、姜某明知是毒品而帮助他人贩卖、运输,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肖某、周某、王某、李某、邱某知是毒品而帮助他人运输,其行为均构成运输毒品罪。其中,被告人万某、袁某在贩卖、运输毒品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七名被告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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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如下:

被告人袁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

被告人万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被告人江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

被告人肖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人姜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人周某、李某、王某、邱某均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到十年不等

(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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