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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吕显波、王帮奎等37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时间:2020-10-10 16:23来源:四川长安网责任编辑:王晓蕾

9月29日下午,大竹县人民法院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吕显波、王帮奎等3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吕显波、王帮奎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35名组织成员分别判处一年七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相应财产刑。


经审理查明,1999年起,被告人吕显波、吕显伟、王成兵、唐永平、王冲、邱照东等人先后前往广东省务工,逐步纠集在一起实施了抢劫罪等违法犯罪活动。2006年下半年,吕显波返回万源市后,与其“发小”并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被告人王帮奎一起混迹社会。后吕显波、王帮奎纠集在一起开设赌场,非法敛财,并结交政商人士,通过入股煤矿、承揽工程获取经济利益。同时,吕显波、王帮奎不断吸纳亲属、同乡,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其他社会闲散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至此,以吕显波、王帮奎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吕显伟、罗从超、冉忆辉等8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吕明均、王成兵等27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步形成。


实施违法犯罪活动67起

该组织人数众多,结构稳定,层次分明,存在组织规约和惯例,“以黑护商”“以商养黑”。该组织为攫取、维护其非法利益,树立非法权威,多次妨害作证、虚假诉讼,寻求非法庇护,采取暴力或威胁、滋扰、纠缠、强揽工程、逼迫他人受让股权、敲诈商人等“软暴力”手段,大肆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非法采矿、故意毁坏财物、虚假诉讼、妨害作证、行贿、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67起,涉罪名15项。

攫取非法利益数千万元

自2006年以来,该组织在万源市城区及周边通过大肆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高利放贷、非法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数千万元非法利益;先后经营万源市狮子岩煤矿、刺竹沟煤矿、源丰砂石厂等10余家企业,不断壮大经济实力。该组织将攫取的非法财富用于投资矿山、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支持经济扩张。部分用于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奖励,为涉事成员支付医疗费、“平事费”,增强组织凝聚力,不断发展壮大组织。部分用于拉拢、腐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寻求非法庇护。

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致1人自杀死亡、多人受伤、多名被害人被迫离家外出谋生,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严重妨害了当地社会管理秩序;严重侵犯了当地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市场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严重破坏了当地司法秩序和法治环境。该组织盘踞万源城区及周边十余年,在当地形成了非法控制和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大竹县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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