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看看,这两种润滑油有什么区别?”4月17日,在“惠民助企·检护创新”知识产权主题宣传周活动现场,重庆市彭水县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检察官正面对面地教群众如何辨别真假“润滑油”。检察机关为何现场教群众辨别真假“润滑油”?这一切还要从该院2023年办理的一起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说起。
2022年9月,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查获一起生产销售注册假冒商标案,侦办民警在查获的销售单据中发现,彭水县梁某多次前往该涉案商家购买“贴牌”机油,遂将线索移送至彭水县公安局。
彭水县公安局收到线索后对该线索立案调查,并于2023年7月将该案移送至彭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品牌机油的进价都是明码标价200元一桶,除去成本后利润微薄,而‘贴牌’机油进价只要150元。”于是,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梁某找到了“贴牌”机油供货商,通过该供货商低价购买“贴牌”机油并以市场价卖出赚取差价。
经审查,2020年4月至2022年2月间,梁某销售假冒品牌机油、液压油共计获利15万余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侵犯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被侵权方挽回损失也是案件办理中重要的一环。”为此,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到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告知其可以就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知识产权办公室高度重视,派出专员参与该案。
通过彭水县检察院支持起诉,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根据法律规定,梁某将面临最高30万元的赔偿。但梁某认为赔偿金额不合理,只愿承担1至2万元的赔偿数额。
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告知梁某销售“贴牌”机油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带来的损失。通过积极引导梁某换位思考,释法说理,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确定了9万元的赔偿金额,同时梁某对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进行赔礼道歉,取得谅解。
2023年12月,梁某被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就民事侵权部分达成和解。
“如果彭水县检察院不告知我们,我们根本不知道权利受到了侵害。保护知识产权,守护知名商标,检察机关做了大量工作,为他们点赞!”提及本案,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有关人员表示。
知识产权得到了保护,但“贴牌”机油是否全部销毁?针对这一问题,承办检察官全面梳理了梁某经营部的采购清单及现有库存,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对“贴牌”机油进行了集中销毁。
为用足用好案例“活教材”,做实做细办案“后半篇文章”,今年1月起,彭水县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检察官逐一走访了辖区内润滑油经营部,以梁某销售“贴牌”机油案为典型,开展以案普法,警示经营者遵守法律规定,严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除此之外,彭水县检察院还与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办好知识产权案件的协作意见》,建立信息线索互通互报、争议案件监督协调、企业管理互帮互见等机制,打出知识产权保护的“组合拳”。
“今后,我们将依托《协作意见》,持续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横向联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推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共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彭水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