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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钟审完6个刑事案件!广西贺州法院推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
时间:2022-06-20 16:02来源:平安广西网责任编辑:施少伦

“简案团队”集中速裁 “繁案团队”攻艰克难

广西贺州中院试点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解锁审判质效提升“新引擎”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仅用15分钟就完成6个案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全部庭审活动。6个案件均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判决书,6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刷新了八步区法院刑事案件审理速度。这是贺州法院推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一个缩影。

今年初,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八步区法院进行试点改革,探索建立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进简单刑事案件集中式审理,解锁审判质效提升“新引擎”。第一季度,八步区法院新收刑事案件137件,审结92件,其中适用简易(含速裁)程序审结案件74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0.43%。该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实现“四个100%”,即当庭宣判率100%、当日送达率100%、第一次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服判息诉率100%。


提升审判“加速度”

近年来,刑事案件数量持续爆发式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凸显,在此形势下,打造专业化、类型化审判团队,是科学优化审判资源,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必由之路。

在审判实践中,基层法院审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只在少数。对此,八步区法院合理调配资源,由“快刀手”型法官办理绝大多数的简易案件,“专家”型法官审理少数的疑难复杂案件。组建“1+2+2”简案团队,主要负责简单刑事案件集中式审理,组建“3+2+3”繁案团队,专门负责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实现少部分速裁法官消化大量简易案件,使其他法官能有更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解决“疑难杂症”,实现司法为民提速不减质。


自探索建立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进简单刑事案件集中式审理以来,八步区法院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平均4天审结,结案时长同比缩短2天,平均庭审时长3分钟,庭审时长同比缩短7分钟;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平均12天审结,结案时长同比缩短3天,平均庭审时长12分钟,庭审时长同比缩短17分钟。

打造审判“快车道”

八步区法院加强与检察院沟通协调,实行集中立案、移送、排期,根据案件性质,将相同或类似案件集中进行审理,致力实现一次庭审解决多个案件的目标。


严格明确案件范围,在刑事庭安排专人根据案件类型进行繁简识别。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适用法律无争议,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或者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且仅作罪轻辩护的,以及被告人对适用简案快审程序没有异议的,优先适用刑事简案快审程序。

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程序从简和实体从宽,充分发挥庭前会议作用,对集中开庭审理的案件,庭前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听取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量刑建议及适用简案快审程序的意见,简化庭审流程。

建立“批量式办理快速通道”。检察机关将5件以上的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案件“批量式起诉”,共同推进简单刑事案件集中审理。法院收到批量式移送的案件后,由刑事简案团队快速审查、排期、开庭,保障案件快速流转和集中开庭审理,实现简单刑事案件“批量式办理”。

庭审中,进一步简化或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在被告人当庭认罪、同意量刑建议的情况下,直接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大量适用当庭宣判,并根据实际需要使用令状式或表格式裁判文书,对裁判文书进行“瘦身”,确保案件批量高效处理。

开启审判“新模式”

繁简分流的核心是当简则简,但如何简,是一个大课题。为提高审判效率,八步区法院在“简化”道路上不断探索,裁判文书的“瘦身”便是其中的一项改革。


今年以来,八步区法院大力推进裁判文书改革创新,简化裁判文书制作程序,简易案件裁判文书篇幅缩减30%以上。

3月3日,八步区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危险驾驶、被告人陆某某滥伐林木等8起刑事案件,庭审用时24分钟,平均每个案件用时3分钟,并当庭宣判、当日送达判决书。

法院当日送达的判决书全部由表格构成,将被告人基本情况、公诉机关指控情况、被告人意见、判决理由、法律依据、判决结果等重点内容分类填写,省略了重复性表述,这既让案件当事人看得清楚、读得明白,也能节约裁判文书的撰写和核校时间,实现当庭制作、当庭宣判、当庭送达。

在简化庭审方面,八步区法院创新“信息核实前置”方式,由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在送达起诉书时,向被告人核实身份信息、羁押情况等基本信息,释明法律规定;庭审过程中法官向被告人确认庭前问话信息是否真实,高效高速推进审理进程。此外,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式审理的案件,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适用刑事简易程序集中式审理的案件,法庭调查环节对控辩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证明的事项作说明,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贺州中院试点开展的刑事审判“繁简分流、提质增效”改革成效明显,实现了用最低刑罚成本取得最好治理效果的目标,为刑事审判“繁简分流、提质增效”改革工作提供了能复制、可推广的“贺州经验”。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现“开门红”,审判质效指标位列全区法院第一。

(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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