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增进对离退休民警的关爱,增强离退休民警的荣誉感,在第二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之际,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开展“最美老警察”评选活动。
经过严格评选,南宁市公安局“最美老警察”评选活动评选结果出炉,让我们一起致敬这10名“最美老警察”!
“最美老警官”美在哪?一起来领略他们的风采!
王义,195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79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南宁市公安局政治处组干科科长、永新分局副政委、兴宁分局政委、邕宁县公安局局长、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职务,曾荣获个人二等功3次、三等功3次、多次嘉奖,多次被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从警近40年,他始终牢记使命、忠诚担当。2004年第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举办以来,作为安保指挥部的指挥员和战斗员,在工作中求真务实,大胆创新,确保了13届盛会安保工作的万无一失;22年来无偿献血65次,捐献全血11800毫升、机采血小板48个治疗量,荣获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个人奖、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等称号及奖项。作为南宁市第十届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五年共以个人名义向市大会提交提案12件,多个被评为优秀提案。退休后,义务担任南宁警察陈列馆的讲解员,向广大民警辅警讲述南宁公安历史,传承弘扬公安精神,已作讲解上百场。
黄作明,193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49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1950年参加公安工作。曾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十无安全运动先进工作者、五好干部、全区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等。
他参加革命工作之初便加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粤桂边纵队,夜以继日地开展情报交换工作;新中国成立后,他又投身到公安工作当中,先后担任南宁市公安局八科侦查员、副科长、科长、市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始终爱岗敬业、任劳任怨,成长为一名笔迹鉴定专家,并查破多起反动案件。退休后,他还将在工作和培训中学习到的科学知识以及先进方法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同事和晚辈,并编理成册。
史文宁,196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80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原南宁市公安局巡警(便衣侦查)支队支队长,先后在派出所、分局刑侦大队、法制科、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巡警支队工作,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2次、个人嘉奖多次。
参加公安工作近40多年来,他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首府公安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退休后,他发挥自身文学特长,创作了30多篇公安题材诗歌,以质朴的笔润,热情地讴歌警察英雄,弘扬英模精神,讲好警察故事。作为南宁市公安局退休老干部代表,为2021年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建言献策,得到了市委政法委领导的高度赞扬。
黄宜新,195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70年参加公安工作,原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民警,从警以来坚持在交通管理一线岗位工作,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公安民警(两次)、全国公安系统学雷锋标兵、自治区劳动模范、南宁市劳动模范等荣誉。
从警32年,他铁面执法,文明执勤,不惧威胁,不徇私情,纠正各种交通违法20多万人次;日常工作中,他热情服务群众,多次送迷路的小孩、老人回家,帮助迷路外地人购买车票回家。虽然退休已经19年,但他仍然坚持回到交警大队参加学习,义务打扫卫生,指引办事群众。每次党组织有新的学习任务,他都会积极地来到大队里和同志们一起学习,给年轻同志讲自己的学习、工作经历,亲情讲述一个老警察的情结、谈一名老党员的追求。
欧凤行,195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0年10月从武警南宁指挥学校转业到南宁市公安局,先后在南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二大队、四大队、政治处、办公室工作,曾被评为南宁市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10次。
工作中无论是在大队还是科室,他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独当一面,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历任支队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退休后,他还经常关注支队的工作,时常向年轻同志传授工作经验;此外,他还参加了自治区老年大学二胡提高班的学习和老干部合唱团的培训,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湛星,196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原南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支队长。从警35年来,先后在派出所、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指挥中心、网安支队工作,曾荣立个人三等功7次、个人嘉奖8次。
在网安支队工作期间,他培养了一大批网安精英和业务骨干,带领南宁网安部门为维护首府网上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其带领下,2008年至2019年南宁网安工作连续12年获得全区网安绩效总考核第一名,网安支队先后荣获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全国“两会”维稳安保先进集体、公安部科学技术二等奖等荣誉。
黄宝链,194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原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政委、党委书记,先后在南宁市永新区武装部、南宁市公安局永新区分局、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工作,荣立个人三等功8次。
该同志从事刑警工作40多年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组织指挥破获重特大刑事案件500余起;工作之余,发表《刑侦工作浅谈》、《改革刑侦机制,为稳定社会治安服务》、《新时期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思考》等论文数篇。
甘秀莲,194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原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中山派出所民警,先后四次获评南宁市先进工作者。
从警三十五年来,她做过管段民警,干过户籍工作,大半生都在和群众打交道,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忠诚担当、爱民为民、守护平安的“扁担精神”。退休后,她多次回到中山派出所,给民警、辅警上党课,讲述过去的警察故事,传承红色基因。2021年,她作为中山派出所的勤廉代表、“35年一个红包都没收”的故事在教育基地里展示。
柳业林,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86年1月部队转业后参加公安工作,历任马山县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副所长、所长,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经侦大队长、交管大队教导员、出入境大队教导员职务,多次荣获公安局个人嘉奖,个人三等功1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退休后,他热心于社会公益工作,开办汽车维修扶贫车间,安置了65名员工(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3人,退役军人5人)。同时,他充分发挥军人、警察履历优势,对全县79名辍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和军事化管理,使他们顺利接受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教育。
蒙善恩,1961年9月,中共党员。1980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担任邕宁县公安局刑侦队队长、政工科科长、副局长、副政委、政委,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政委,武鸣县公安局政委,隆安县公安局政委,南宁市第一看守所所长,曾荣获全区公安系统先进工作者、个人三等功5次。
在看守所工作期间,他深化管理机制创新,实施人性化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监所安全文明,其创立的“五人小组”工作制度和程序沿用至今。在其任职期间,南宁市第一看守所分别被公安部评为“全国看守所管理机制创新先进单位”、“全国公安监管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公安监管部门信息技术应用先进单位”、“全国一级看守所”,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1次。
青丝付韶华,不负国与家。岁月不经意间染白双鬓,却不曾改变忠诚本色。他们无私无畏无我,把自己的全部投入到公安事业当中,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能以忠诚警魂、浩然正气感染人。这就是“最美老警察”!
我们将沿着一代代公安人忠诚的足迹,向着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扬帆,启航!
(南宁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