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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3岁幼童误食“毒鼠强”放弃治疗,检察院用这招帮助解决问题
时间:2021-09-18 10:39来源:平安广西网责任编辑:梁晓晨

法治钥匙解开当事人“心结”

广西梧州检察机关建立“1+N”司法救助机制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

“梧州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1+N’模式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成效良好,值得向全区乃至全国推广。”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朱惠英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梧州市妇联开展“枫桥连心”回访系列活动中,对梧州市检察机关建立的帮扶机制给予高度赞扬。

司法救助工作承载着司法关爱,关系着百姓疾苦,是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改善民生、参与社会治理的一把钥匙。如何方便快捷地缓解被害人家庭的燃眉之急、让他们感受到司法温暖,是检察机关一直在探索的问题。梧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去年以来建立“1+N”司法救助机制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坚持法理与情理、维稳与维权、纠错与解纷相结合的办案理念,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其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公开听证,实现“1+1>2”的办案成效

“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让我感受到了司法温情,我很感动。检察院将办案过程公开,让老百姓看得见,这种办案形式非常好。”今年6月16日,梧州市检察机关邀请20位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代表现场观摩一起由自治区、梧州市、藤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动的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自治区人大代表朱顺林观摩后称赞道。

在现场,办案检察官向听证员介绍承办意见,听证员就检察机关拟对该救助对象开展司法救助是否适当进行发问、评议及讨论,并提出意见,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件启动司法救助。

2020年9月11日,全国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现场会在梧州召开。现场观摩了蒙某杨五姐弟司法救助案的公开听证会,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检、各省份与会人员对梧州市检察院办理这起司法救助案件的公开听证效果给予充分肯定。


全国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现场会


回访救助对象小蒙并为其过生日

对于重大、复杂的司法救助案件,梧州市检察机关积极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听证员对是否应当予以救助以及救助金额等问题发表的意见,增强办案透明度,实现“1+1>2”的办案实效,提升救助质效。

2020年以来,梧州市检察机关共对54起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多级联动,打通救助“最后一公里”

“孩子现在的情况还是挺严重的,车祸后虽然及时进行了手术处理,但她现在仍处于昏迷状态,目前手术费将近30万元,近期还需要做一次头部修复手术,费用要10多万元……”近日,在梧州市工人医院,小连的主治医生对办案检察官说。

今年1月,小连因一起交通事故受重伤,至今昏迷未醒,经交警认定,肇事司机负全责,但肇事者无力支付赔偿。为救治生命垂危的女儿,小连的父亲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提起司法援助、文件审查等方面的事,有些人第一感觉就是‘找不到门道’。”梧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军感慨。该院创新推出司法救助小程序,在微信公众号底栏设置服务大厅专栏,其中一项就是司法救助功能项,在填报页面就可以看到需提交什么申请材料,方法步骤操作简单。针对部分申请人因病、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到现场参加听证会的情况,梧州检察院创新推出线上“云听证”,利用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展司法救助。

今年3月中旬,检察官引导小连家属通过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填录申请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检察官实行前期“线上审查”,进而缩短救助申请审核时间。经过仔细审查,梧州市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由于申请人所需救助金额较大,一级救助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为此,办案检察官及时向上级检察院提请联合救助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考虑到救助对象情况危急,对救助金的需求刻不容缓,于是启动多级联合救助,加大救助力度,让年幼的被害人不因家庭经济原因而延误治疗,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2020年以来,梧州市检察机关联合上级检察机关共办理19起司法救助案。


自治区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麻玉芬、蓝小芸,梧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军等对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联合司法救助

多元帮扶,形成“1+N”的强大合力

今年以来,梧州市检察院制订了涉及律师接待、群众信访、国家司法救助等在内的10项“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措施,用检察效率传递司法温情,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新气象、新作为。

该院创新“1+N”(“1”即检察机关,“N”即民政+扶贫+妇联+残联+共青团+镇政府+爱心企业等)联合救助帮扶机制,与梧州市扶贫办、市妇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制定《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根据救助对象的具体情况,协调解决就业、入学、心理辅导等问题,形成救助帮扶的强大合力。

“谢谢检察官!我们会好好配合医生治疗的。”今年2月,在梧州市人民医院,受害人小明一家由衷感谢梧州市检察机关带来的关怀。

3岁的小明因误食小卖铺老板放置的涂抹有“毒鼠强”的食物而丧失部分视力、语言和行动能力,需要长期在医院接受治疗。小卖铺的老板因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小明仅得到3.5万元的赔偿,后续治疗费至少需要20万元。巨额治疗费压得小明一家喘不过气来,无奈之下小明的父亲只能放弃治疗,将他带回家。接到医院消息后,梧州市检察院立即组织检察官赶赴小明家进行回访,给他的家人做思想工作,为解决现实问题出谋划策。小明的父亲被检察官说服,最终同意让小明继续接受治疗。为帮助小明,梧州市检察院、苍梧县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快速发放救助金,解决小明的康复治疗费。

“一次救助、长期帮扶”是梧州市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宗旨。2020年以来,梧州市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3件17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94.5万元。

(李继远 李孔平 桂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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