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结合河南省防汛救灾期间打防刑事犯罪形势,持续保持对防汛救灾期间突出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特别是严厉打击影响防汛救灾的各类刑事犯罪,确保防汛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省公安厅党委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防汛救灾工作结束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雷霆6号”严打刑事犯罪·护航防汛救灾行动,重点打击以下五类刑事犯罪。
(一)借灾情发泄不满、报复社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个人极端犯罪,命案等严重暴力犯罪。
(二)假借防汛救灾名义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假借保险理赔、火车飞机票退改签、救援募捐、售卖物资、订单退款等名义实施的诈骗犯罪。
(三)趁机盗窃、抢劫、抢夺、聚众哄抢防汛救灾物资、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刑事犯罪。
(四)恶意破坏防汛救灾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广电设施、通讯设施的犯罪,破坏水、电、气、油等涉及民生的供应设备的犯罪。
(五)阻碍抢险救灾、施救行为、妨碍救援车辆(舟船)通行等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