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河南新乡法院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尽可能让感情尚未破裂的夫妻重归于好,让孩子能够享受完整家庭的温暖,让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妻解除婚姻,避免酿成家庭悲剧。
做好家事审判,维护一个家庭的团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近年来,面对家事纠纷案件逐渐增多和日趋复杂的新形势,新乡中院注重诉前化解,强化心理疏导及心理危机干预,植入核心价值观培育好家风,探索出“家事法官+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加强版家事案件调解审判的新乡模式。
新乡两级人民法院全部设立了专业化家事审判合议庭,合议庭成员由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家庭生活经验、善于进行心理疏导和沟通的法官组成,同时聘任心理咨询志愿者、妇联及其他行业中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和心理疏导;
成立家事调解室,凡是家事纠纷在立案诉讼之前,一律到家事调解室进行调解,选聘离退休领导干部、人民调解员等社会各界人员作为专业辅助人员,充实到家事调解委员会,从事心理疏导、家事调查等工作;
成立家事心理咨询室,在家事审判改革中全部引入心理咨询介入制度,对部分有抑郁、家暴倾向的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正确对待家事纠纷,引导其依法有序处理纠纷,避免带来二次伤害和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
2016年,该模式被最高人民法院“钦点”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河南省唯一一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创新项目。
据了解,去年以来,新乡中院在前期家事审判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家事审判和少年审判工作,组建少年家事综合审判庭,实施婚姻家事纠纷、未成年人犯罪、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四合一”专业化审判,全年审结案件6607件,继续为全国少年家事审判改革积累“新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