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他们的“旗子”成了捕捞许可,山东潍坊黑“看滩队”33人被公诉
时间:2020-07-17 15:46来源:山东长安网责任编辑:高杨清

“国家的捕捞许可证,不如王雷的‘旗子’。”在山东省潍坊市北部滨海地区,靠海吃海的渔民中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这个卖“旗子”的王雷是谁,他怎么会有这么大能量?

2019年4月7日,一起由山东省检察院、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涉黑犯罪案件,指定由青州市检察院办理。这起案件横跨潍坊下辖三个市区,涉及近50名嫌疑人、涉及罪名13个,让检察长王兆生和办案组成员都感到沉甸甸的压力和责任。

“旗子”成了捕捞许可

审查完公安机关移送的300多册初始卷宗,青州市检察院办案组人员发现,在这起涉及人员众多的案件中,潍坊市海恒威渔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雷及其妻万莉二人是焦点。

从2006年开始,王雷陆续承包了寿光市羊口镇、潍坊市滨海区、昌邑市等地部分海域。随后王雷与万莉注册成立海恒威渔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王雷的母亲袁爱莲共同经营、管理。其间,他们先后拉拢多人成立了“看滩队”,对进入其承包海域内捕捞作业的渔民以恐吓、绑船等方式强行索要“场地费”。尝到甜头后,他们通过违规分散审批的手段继续大量承包海域,笼络社会闲散人员在潍坊市北部海域称霸一方。

王雷的“看滩队”规模不断扩大,其队员每日驾船巡逻看护,以收取“场地费”“资源补偿费”、罚款等名义,对渔民以驱逐、傍船、绑船、扣船、撞船、没收渔具或渔获物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渔民只有在缴纳罚款或交钱购买“旗子”后,才能从事渔业生产。就这样,王雷一伙控制的海域逐步形成了“旗子”才是捕捞许可的非法秩序。

一开始,王雷让渔民每船每年交200元,后来逐年上涨,发展到买一个“旗子”每年要交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费用。“旗子”每年一个颜色,买了旗的渔船必须装上“导航系统”,在规定区域作业。为保持对渔民的威慑力,王雷规定:渔民自己主动买“旗子”,最多交1万元,但如果偷偷作业被“看滩队”抓到,就罚2万元。

2015年,袁爱莲眼红一处对外承包的海域有极高的产出,就多次带人采用破坏工具、拦截渔船、抢走渔获物等招数阻拦捕捞作业。迫于无奈,该海域承包人将半数海域无偿供袁爱莲使用。可袁爱莲仍不满足,继续索要额外承包费。因受到持续迫害,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被害人最终喝农药自杀身亡。

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王雷还把黑手伸向海洋中的国家保护动物。自2012年9月起,王雷夫妻称已和潍坊市“老科协”签订协议,强行对近江牡蛎国家级水产资源保护区进行经营管理,非法控制莱州湾保护区及周边海域,对海肠大肆捕捞,对渔民捕捞进行“统买统卖”,非法获利达8000余万元。

为有效控制手下成员,王雷对团伙表现积极者给予奖励优待;为增强海上控制能力,王雷购置了多艘大型管护船。发展壮大后,王雷逐步将部分非法收入投入合法市场,出资成立、参股多家公司,投资购买房产200余套,变身“成功企业家”。

不枉不纵靠的是深挖细查

什么是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义务?渔民正常捕捞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渔民到海域使用权人承包、确权的海域捕捞是否合理?什么是傍船、绑船?此前没有海洋办案经验的办案组成员们,对案件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逐个摘录并一一学习。

本案中,以王雷为首的犯罪团伙并没有明显的“打打杀杀”行为,对其犯罪行为如何定性是本案的焦点。

王雷先后确权承包的海域水产资源丰富,其具有养殖等权利,但对于自然生长的海产品,拥有捕捞许可证的渔民有权进行捕捞。此前,国家曾对渔民收取一定的资源管理费,近些年国家加大对渔民的支持,资源管理费已不再收取。在此情况下,王雷以坐拥“承包权”为由长期收取所谓“旗子费”,其行为显然是非法的。

该案涉嫌罪名13起,涉案事实极多,仅敲诈勒索犯罪事实就多达135起。为确保办案质量,办案组决定以分罪名的方式完成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每位成员负责几项不同的罪名,并制定了详细的案件进度排期表,确保每一个环节依法进行。

本案涉及财产众多,其中房产214套、车辆16辆、船只22条、字画314幅、玉器翡翠671件、银行账户104个、扣划资金5000余万元。办案组对涉案财产的来源、权属逐条甄别筛选。对权属不明的资产,办案组会同公安机关补充了大量证据查明其性质、权属,最终对每一项财产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并得到法院认可。

不纵亦不枉,是办案组对每一项犯罪事实认真审查,严格适用法律的基本准则。2016年夏天,王雷经人介绍购买了砗磲8片,公安机关指控其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检察官审查发现,王雷购买砗磲的时间早于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和海南省地方性法规,也无从推断王雷是否具有明知砗磲是国际公约保护动物这一主观“明知”,因此对王雷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法不予认定。

王雷为承建建筑工程成立一家公司后,曾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税款。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中显示,2017年、2018年两年间,其向税务机关提交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2亿余元,用于抵扣税款高达2360万余元。虽然基本事实较为清楚,但难点在于本案中并非只有虚开的增值税发票,还掺杂着大量真实交易,且交易数目庞大。办案组委托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计,但审计部门提供的报告仍不能区分虚假交易和真实交易。

最终,办案组决定在现有票据的基础上“做减法”:对确有真实货物交易的部分,通过证据证实该部分的具体数额并作为减数,以此计算出抵扣税款的数额。根据证人证言、王雷的供述以及工程承揽合同,办案人员奔赴连云港、烟台等多地,找到合同相对人、项目施工人员调取证据,坚持资金流、货物流和发票流一致。办案组还专门向税务部门请教,通过专业数学换算方式精确计算出王雷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的国家税款金额。“敲了整整一周计算器,整个办公室就这一种动静。最终我们排除了1.5亿元真实发票,确定抵扣税款1200余万元。”检察官焦天翼回忆说。

庭审持续了17天

4000多页、200多万字的审查终结报告,72页、4万多字的起诉书,报送法院卷宗437本。本案庭审前,出庭支持公诉的6名公诉人对案件的审理难度早有心理准备,但实际情况还是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为确保庭审效果,办案组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出庭预案,准备了数十个多媒体示证内容。对庭审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提前准备,6人公诉组进行了详细分工。

浩如烟海的卷宗、错综复杂的证据,各种琐碎零散的数据,都很“熬人”。该案庭审持续了17天,总时长175小时。每天准时八点半开始,晚上最早九点结束,公诉人员承受了巨大身心压力。

法庭上,多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都提出了质疑,王雷更是一度情绪激动,有意操纵其他被告人及旁听人员的情绪,破坏庭审。辩护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每项必辩,每条必论。即使事前做了充足的庭审预案,庭审中的突发状况依然防不胜防。庭审中,辩护人屡次当庭提出回避、重新质证等意见,仅是公诉人当庭作的质辩意见草稿就有百十余张。

每天在公诉席上一坐就是10多个小时,6名公诉人调动起全部毅力,有理、有据、有节质辩、答辩,每晚庭审结束后都会开一个小型研讨会,根据庭审进度及时调整出庭预案,保证庭审顺利进行。高强度的工作节奏下,办案组成员每人都有自己的专属“提神利器”,眼药水、布洛芬片、痒痒挠、浓茶、苦咖啡等。可庭审结束后,还是有两位女公诉人因腰椎劳损住院治疗。

庭审之初,被告人王雷言语中不乏对公诉人的指责甚至人身威胁,并不断提出调取新证据材料的要求。公诉人对此坚决支持,依据被告人的要求调取了大量录像、书证、人证等材料,使被告人看到了公诉人的公正与严谨。经过十几天的庭审,王雷心态渐趋平缓。庭审进入被告人自我陈述环节,王雷说:“我明白并理解公诉人的工作,也感谢公诉人一直以来对我的尊重。”

公益诉讼收拾“绝户网”

办案时,检察官注意到“绝户网”这个高频词在案卷中大量出现。渔民口中的“绝户网”究竟是什么?王雷及其手下是否进行了非法捕捞作业?

检察官与公安侦查人员对卷宗相关细节进行了重新梳理,又到相关海域和渔民家中进行实地调查和走访,拿到了一手证据和资料。原来,“绝户网”在当地又叫“地笼网”,网眼极小,捕捞时大鱼小鱼统吃,对海洋资源破坏极大。鉴于王雷团伙可能存在损害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办案组将该线索移交本院第四检察部。

为提取关键证据,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会同侦查人员,带着“绝户网”赴中国海洋大学、烟台大学,请专家对相关捕捞工具进行了鉴定,证实使用“绝户网”系非法捕捞。此外,在禁渔区、禁渔期内,王雷团伙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海肠,通过高压水枪将海底泥里面的海肠冲出来,共非法捕捞海肠1.89亿斤。海肠属于国家保护的海洋物种,而这种捕捞方式很可能影响到海肠的正常生长繁殖。

随后,检察官向山东海事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经鉴定,王雷组织成员在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在海肠保护区非法捕捞海肠,损害了海洋生态环境。

2019年7月10日,青州市检察院对本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如下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王雷恢复被其破坏的海洋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如不能恢复,则依法判令其承担海洋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还发现3家渔业部门存在禁渔期内进行海上捕捞作业、不符合条件的渔船申领国家燃油补贴、违法捕捞国家级水产物种单环刺螠等方面的问题,遂向上述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渔业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堵塞相关漏洞。3家渔业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2019年12月30日,青州市法院依法对提起诉讼的33人进行公开宣判,支持了公诉人指控的全部罪名。被告人王雷、万莉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二十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袁爱莲等其余3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零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法庭支持了民事公益诉讼,责令被告人王雷赔偿渔业资源损害修复所需费用6815万余元。

截至目前,本案有22名被告人服判,已服刑,11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程序正在进行中。

相关报道
分享到: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办

Copyright 2015 www.chinapeac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1 中国长安网 © 2017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