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个外卖
是再正常也不过的事情
但是
近期,江西省赣州市却有人点外卖被警方拘留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还要从几天前说起
外卖离奇失踪,外卖小哥频遭投诉
小明(化名)在某品牌外卖平台做送餐小哥,最近他却遇到了一件糟心事——他被投诉了。为什么被投诉呢?小明回忆,那天他将外卖送到指定地址,然后联系顾客。顾客说让小明放在楼道窗台,小明就按照要求把外卖放在指定位置。
可没想到,没过多久,小明就接到了投诉通知,顾客声称没有收到外卖。难道是外卖被人偷了?谁这么过分竟然连外卖都偷?自己辛辛苦苦送一个外卖才挣一点钱,可是赔偿这份外卖却要二三十元。郁闷的小明将此次经历分享到微信工作群中,提醒大家注意。没想到一石激起千层浪,好几个同事回复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是真的遇到了小偷?还是有人虚假投诉?小明再三思虑后,决定报警。
警方快速调查,外卖失踪竟是…
接警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金鸡派出所很快赶到现场。根据外卖小哥们提供的线索,民警迅速在周边开展调查。通过走访周边群众,调取附近监控视频,并循线追踪,民警发现,外卖确实被一男子取走。
民警立即锁定该男子,经过进一步研判调查,民警很快确定了男子系南康籍居民萧某(男,20岁)。而经外卖小哥们的辨认,这个取走外卖的男子正是订餐和投诉的当事人,而所谓投诉的“没有收到外卖”竟是他的自导自演。8月5日下午,警方成功将萧某抓获归案。
自作聪明骗取“免费”外卖,男子终被拘
到案后,违法嫌疑人萧某对其虚构事实实施诈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违法嫌疑人萧某通过某品牌外卖平台订餐,在收到外卖并享用完以后,却用谎称“没有收到外卖”、“食物不干净,有头发”等借口,要求退款,在遭到拒绝以后,以“给差评”、“投诉”等方式胁迫对方退款。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南康区公安局依法处以违法嫌疑人萧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8月8日上午一大早
十几个外卖小哥来到了
南康区公安局金鸡派出所
他们送的不是外卖
而是将一面印有
“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的锦旗
送到了民警手中
表示对警方的肯定和感激
贪小便宜吃大亏
萧某已是后悔莫及
在此,警方提醒
依法反映正当诉求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但前提是诉求必须属实
行为必须合法
切勿为了达到个人目的
编造虚假事实恶意举报诽谤
甚至作出违法犯罪的行为
(江西赣州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