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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惜!“君子法官”走了……
时间:2020-05-20 11:17来源:江西政法网责任编辑:高杨清

“案件没判错。威胁没有用,如果我今天成了烈士,你就是罪犯!”

“不管是法官还是书记员,都尊称他为‘行走的法律法规’,买卖合同参照哪个违约条款,如数家珍……”

近日,江西高院为因公殉职的二级高级法官胡国运举行了一场追思会,生前同事、同学、好友及部分律师参加。在追思会上,为人正直、待人真诚、专业精湛、敢于担当是大家对胡国运法官的一致评价。

5月6日,胡国运因突发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年仅56岁。多年来,他无私奉献,忘我工作,始终战斗在民事审判岗位第一线,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做人如君子,做法官亦如此。”这是胡国运指导年轻法官写《现代法治之国的君子法官》调研文章时的阐述。而“君子法官”更是他的初心,33年来,他始终遵循君子之道,恪守做人之理,践行着自己的“君子”诺言。

胡国运

求学北大:献身红土地法治事业

“我和国运,从小在南昌五星垦殖农场长大,时常与在垦殖农场的北京知青交流,因此北大、清华在我们小小年纪中留下了深厚影响。”胡国运的北京大学同学万利平回忆,1983年,胡国运考取北大法律专业,这正是他怀揣梦想、付诸努力的结果。

万利平回忆说,国运求学北大,正是我国百废待兴、改革开放伊始之际,毕业之后,他选择回到赣鄱大地,投身红土地的法律事业。

“开始是法院业余大学的老师,此后选择了法官作为终身职业,在民商事审判岗位上,他一干就是33年。这33年里,他踏实做事,不求名利。”万利平说,前些年同学们在一起,听国运聊得最多的是国家的变化、江西的变化,感叹我们赶上了国家发展的好时代。

简历显示,胡国运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7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后进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经省直机关支教讲师团、业大教学、教务和审判等部门,担任过讲师、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19年8月至今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

“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忘我工作,始终战斗在民事审判岗位第一线,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主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案件,曾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多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级表彰,深受人民群众的赞誉。”这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胡国运作出的评价。

功底扎实:被誉为“法律百科全书”

“胡庭长留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是,他记性非常好,简直就是一部法律百科全书。他对法律条文、经典案例,哪怕是最高法司法解释的条文,都记得清清楚楚。”省高院民一庭员额法官李平回忆道,她原先在基层法院工作,刚来省高院的时候,胡国运交代她要在裁判文书的写作上下功夫。

“他常和年轻法官说,法院做出的一份裁判文书可能会影响当事人一生的幸福。因此,他很认真地帮我们修改每一篇裁判文书。我真的很感动,这个师傅是真心实意地教我们。”李平说,胡国运是个学者型的法官,卸任庭长一职之后,他将工作重心转向经典案例的收集,并于2020年4月起开始编纂经典案例,晚上经常加班加点。

“胡庭长希望编纂的经典案例能成为江西法院甚至全国法院的指导案例,其实他完全可以交给我们年轻人做,但他总是说,‘自己能干的事情我自己来干’。”李平流着泪回忆道。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卫东说,胡国运法律功底特别扎实,法律条文倒背如流,甚至能准确地说出第几条第几款。很多律师说,他们联系胡国运请教法律问题时,他都会及时回应,特别乐于将自己的观点毫无保留地分享给大家,将案件事实梳理得清清楚楚,让人不得不服。

不偏不倚:做法官先要做人

“2006年,我担任一个标的额3亿的案件被告代理人,原告的代理人是法院系统转行的律师。说心里话,我担任被告代理人心里是打鼓的,但最后,还是我方胜诉了。”江西律师何大年回忆一起案件时说,胡国运办案不偏不倚,是一名真正的好法官。

同事说,胡国运时常教诲年轻法官,做法官先要做人。

江西律师邹玲回忆说:“我代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案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庭,胡国运提议建微信群,将当事人、代理律师、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拉进群。所有的证据、意见,包括对案件的一些会议,全都在微信群中公开交流,包括法官们对情况的反馈,也在微信中公开透明分享。虽然案情复杂,没想到案件在疫情防控期间很快审结。”

该建设工程案件当事人回忆说:“我没有见过胡法官,仅仅是在微信群里有个直观感受,他没有高高在上,给我们平等发言的机会。我看了邹玲律师给我的判决书,虽然我们的请求没有完全支持,但大部分事实已经完全还原了,我打心底里是服气的。我是自己强烈要求来参加这个追思会的,我要表达对胡法官的敬意。我们做企业的,就希望能多一些像胡国运这样的法官。”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主任冯帆告诉记者:“我和胡庭长认识十多年了,我记得在他手上办过一个案件,虽然我的诉求没有得到支持,但我心里还是佩服的。胡国运还是南昌仲裁委的委员,南昌仲裁委会有一些案件,当大家对某个案件有争议时,第一反应都是想让胡庭长来发表观点,因为他不偏不倚,总是客观公正。”

勇于担当:“君子”精神激励后人前行

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颜凌云回忆说:“有一次,我的同学来找我,我正好在和胡庭长汇报一件案子,就让她在隔壁办公室等我。汇报时,因观点不同我和胡庭长有争辩,说话的音量也有些大。后来我同学见到我时非常惊讶,问我怎么敢这样和领导争辩,你们领导竟然没有生气。我当时理所当然地说,领导说对案子有不同意见都可以说。”

江西高院的同事们都说,胡国运虽身为庭长,但在法律事务上,给予庭内其他人充分辩论自由,他要求合议案件之时,无领导下属之分,平等交流意见。

江西省委政法委刘海山(原江西高院民一庭法官助理)向记者讲起一件往事:2012年,庭里审理了一起合作开发房地产转借款的案子,当事人的诉求依法得不到支持,就通过聚众闹访来施压。胡国运考虑到承办法官是位女同志,就主动担当接访阐明道理,在接访过程中被恶意围攻抓伤,当事人还闯进他的办公室对他进行人身威胁。他正气凛然地对当事人说:“案件没判错。威胁没有用,如果我今天成了烈士,你就是罪犯!”

“有一位这样有担当的领导何其幸运!”大家常说,在合议案件过程中,胡国运要求所有参与者直面问题,不回避。“要将我发表的意见如实记录下来,如果是我的意见导致案件有差错,这个责任由我承担。”就是这样一位有担当的庭长,长期坚持在办案第一线,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胡国运法官56岁的人生,一直在追求君子之道和君子之境,对君子风范的尊崇与孜孜以求,无不让人们动容,他身上折射的“君子”精神,如灯塔激励着后人前行。

(新法制报 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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