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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锻炼、不节食,每天吃一颗“糖”就能瘦?真相令人不寒而栗
时间:2020-08-18 15:15来源:警方微信公号责任编辑:王晓蕾

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关乎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经济有序运转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安徽公安紧扣“昆仑2020”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打击实效、加强组织推动,依法严厉打击食药环犯罪,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不锻炼,不节食,

每天吃一颗“糖”,

一个月能瘦二十斤!

这种“神奇”的减肥广告你听过吗?

近日,安徽定远县公安局按照公安部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2020”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破获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辗转河南、山东、山西等多个省市,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捣毁黑加工窝点1处,扣押有毒有害减肥产品4000余盒,原料药片20余万粒,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2019年10月8日,定远县公安局接到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案件线索,线索表明9月12日,辖区居民梁某从其微信好友俞某手中购买并食用一款叫“纤SO减肥瘦身糖果”的减肥产品后,出现明显的不适反应,在经过救治平安出院后,梁某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向定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通报此案。接警后,定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民警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成立专案组对该案件进行调查。

经查,俞某承认向梁某销售“纤SO减肥瘦身糖果”的事实,随即民警将俞某提供的“纤SO减肥瘦身糖果”随机抽样送检。经检测发现,“纤SO减肥瘦身糖果”中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的盐酸西布曲明及酚酞成分。且原本成本不足35元的一盒“药片”,经过层层包装和各级代理加价后,卖价竟高达398元!

据俞某交代,“纤SO减肥瘦身糖果”是从上线安徽明光人温某手中购得。

12月20日,专案民警在掌握温某住所信息后,迅速出击,将正在明光市家中收货的温某和其下线代理张某一同抓获,并当场扣押“纤SO减肥瘦身糖果”204盒。同时,警方还在温某家中搜出账本及上线嫌疑人及下线代理花名册。随后,专案组循线深挖,逐层落地查证,辗转奔袭3省4市,牵出一个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产品的不法团伙。

12月31日,定远县公安局组织20多名警力兵分4路,在安徽合肥、河南郑州、山西晋中同时展开抓捕行动。2020年1月1日,该案目标对象全部被公安机关抓获,共抓获涉案人员9人,其中在该案主犯山西籍嫌疑人曹某、王某住处,捣毁生产加工窝点、仓库各1个,现场扣押有毒有害减肥产品“纤SO减肥瘦身糖果”散片20余万颗、成品包盒4315个、包材数千份。实现了从生产、包装、销售代理多个层级一网打尽,将该团伙彻底摧毁。

经查,犯罪嫌疑人曹某、王某系夫妻,2017年底至2019年底期间,在河南男子曾某(另案处理)带领下一同在微信上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产品纤SO减肥瘦身糖果。后又与安徽明光人温某、张某取得联系。

现场查获外包装及散装药片

曹某、王某从上线曾某处大量购买含有西布曲明、酚酞成分“药片”,并租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一民房,安排其亲属等人加工生产一款名叫“纤SO减肥瘦身糖果”的减肥产品,通过微信朋友圈开展虚假宣传,将产品包装成网红减肥产品,利用低门槛招募层级代理,迅速组织起了范围较大的销售网络,在短时间内,通过一级一级的代理人将产品销往全国各地,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2020年7月9日、7月27日,定远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曹某、王某、温某、张某等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至二十万元不等。

目前,该案件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审判中。来源|定远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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