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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比”从1.56到1.09 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到底怎么做到的?
时间:2021-02-25 12:37来源:苏州检察发布责任编辑:马守玉

2019年,检察机关创造性提出“案-件比”概念。“案-件比”不仅是司法治理方式的重大创新,更是一种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质效“GDP”。

“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中“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案结事了,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

人民群众期待的不仅仅是合乎公平的办案结果,更希望在等待最终办案结果的诉讼流程中、在程序流转之间,感受到司法人员的勤勉和敬业,感受到司法程序的有序和效率。

“案-件比”重在引导检察官在每一个办案环节将工作做到极致,能避免、减少的环节尽量避免、减少,从而提升当事人的司法感受。

从2019年的1.56到2020年的1.09

全年减少约900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

平均办案时长减少4天

自主研发“案-件比”实时分析系统

被最高检肯定

为运用速裁程序而打造的

派驻公安检察室办案组

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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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检察室办案组

下面

一起走进张家港检察院

来直观了解该院优化“案-件比”付出的努力吧

开发分析系统实时动态跟踪

借助科技手段,自主研发“案-件比”实时分析系统,在全国率先采用跟踪测算法测算“案-件比”指标,把批捕(不批捕)申诉、不批捕复议复核等15个“件”与“案”建立实时关联,每案自动生成全生命周期树,显示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产生“件”的时间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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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系统分析结果具体到“人”到“案”,实时统计分析部门、人员、罪名、办案状态、“件”数等五方面的数值,把“案-件比”指标细化到部门、检察官及具体案件,在督促承办人加快办案节奏的同时,及时对办案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帮助指导,形成你争我赶的竞争氛围。

打造适用速裁程序的“张家港检察版”

所有案件尽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通过确定刑量刑建议、主动出示量刑计算过程、具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强化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减少庭审不确定性,降低一审上诉率。2020年该院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94.8%,确定刑量刑建议适用率93.6%、法院采纳率99.2%,一审上诉率1.7%,同比下降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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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师监督下,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做认罪认罚具结

简易案件积极适用速裁程序。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将事实清楚、证据较为简单的案件驶入办案“快车道”,加快办案节奏,大力推行速裁程序、“刑拘直判”等办案模式;对案情确实疑难复杂的案件,如金融类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公益诉讼案件等,产生的“件”数予以客观正确对待,实事求是进行评价,不对承办检察官的绩效考核作负面评价。2020年,该院有67%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24.2%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90%以上案件的“案-件比”为“1”。

一批相关配套机制“跟得上”

与公安机关会签《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工作规范》,明确提前介入的时机、形式和工作纪律等内容,提出听取案件介绍、引导调查取证等具体方法,细化遇有认识分歧等特殊情况的处置方式……

利用派驻公安检察室优势,通过直接查看执法信息平台、巡查办案场所、回看讯(询)问录像等,对情节较轻的口头提醒纠正,对情节较重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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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公安检察室办案组开展日常巡查

加强与公安法制大队等部门的协作,对各类监督信息实行扎口管理,经常性开展分析研判,发出类案检察建议,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如针对电子证据取证后遭远程删除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后,张家港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侦查技能培训,升级全市电子数据提取、保存设备,完善内部审核把关制度,取得良好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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