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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出台保障意见,这里用“司法力量”护航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时间:2022-12-05 16:13来源:上海法治报责任编辑:赖卓佳

“崇明岛是世界上最大的河口冲积岛和中国第三大岛,是上海最为重要的生态屏障。作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人民法院肩负着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重大使命……”

在崇明区人民法院法治教育基地内,“前言”展板上的这段文字开启了“生态法治”的展示篇章,司法力量护航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故事也从这里娓娓道来。

六年前,上海法院系统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崇明成立;去年,全市首家生态警务室在崇明东滩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建立……以这些重要的节点为指引,生态司法的“崇明样本”和与世界级生态岛相匹配的全生态警务新机制应运而生。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近日,一场高规格的国际研讨会——“2022年上海司法前沿论坛第六届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司法研讨会”在美丽的崇明岛举行,记者借机走进这座生态之岛,探寻生态司法保护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注入的那些“司法动能”。

“白色泡沫”来袭

先予执行为生态保护开道

去年9月,家住崇明区堡镇的村民黄先生意外发现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现了一些白色泡沫塑料。原来是负责安装该片区路灯的施工队为图方便,将路灯的包装盒及捆绳随手堆放在路旁,准备在施工结束后一并处理,但是起风之后这些泡沫塑料迅速被吹散,刮到了黄先生承包的土地上。

眼看着这些白色垃圾四处扩散,还有一些经大雨冲刷后在泥地里越陷越深,风吹日晒之下这些白色垃圾开始散发恶臭,黄先生多次与施工负责单位交涉、通过相关热线投诉,均未得到妥善处理,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立即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

崇明法院立案后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实地走访固定证据,结合当事人举证及现场调查结果认定,施工单位在施工后随意丢弃工程垃圾,并未及时处理情况属实。

“当时正值台风天气,考虑到堆放的塑料垃圾不仅对黄先生的生产造成严重影响,还存在垃圾向周围扩散、侵占周边土地、侵害公共利益的风险,所以我们经当事人申请,最终裁定在开庭审理前先予执行,要求被申请人立即清理施工垃圾,排除妨害。”

崇明法院执裁庭庭长黄菲菲告诉记者,这也是上海法院首起适用先予执行的环境资源案件。“生态环境损害往往具有不可逆性、隐蔽性、复杂性等特点,如果等到最终裁判结果作出后再对当事人进行救济,则很有可能会延误最佳修复时机或者造成损害进一步扩大,不仅会使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而且会显著增加生态修复成本。”

崇明法院探索在这一案件中适用先予执行,是对环境资源案件中临时性救济措施的积极探索,有利于提升生态环境的修复效率,确保修复效果,进而实现生态环境的最大化保护。

而这,正是崇明法院用司法力量助力崇明建设良好生态环境的生动写照。2016年6月,崇明法院在上海法院系统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六年来,崇明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念,在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打造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推动构建环境资源多元共治格局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以高质量的生态司法保护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注入了强劲的司法动能。

出台全市首个碳中和示范区

司法服务保障意见

崇明于2021年3月提出打造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的建设目标,着力推进崇明碳中和岛、长兴低碳岛、横沙零碳岛建设。

围绕这一建设主题,近日,崇明法院发布《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关于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这份《意见》也是上海发布的首个碳中和示范区的司法服务保障意见。

《意见》提出,要全力推动崇明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引入认购碳汇进行生态环境修复,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依托崇明城市森林、城乡公园、湿地生态等生态空间规划建设,开展多元化生态修复,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意见》明确,要聚焦审判主责主业,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司法保护。同时要创新涉碳审判体制机制,着力提高现代化生态司法服务水平。

“我们将探索建立由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庭牵头,立案、刑事、民事、商事、执行等部门参与的协同审判机制,加强对涉碳纠纷案件的立案会商、信息共享、审判协作、执行配合,实现立审执兼顾。”

崇明法院副院长沈璇敏介绍,在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打好碳纠纷化解组合拳方面,崇明法院也将加强与涉碳纠纷调解组织、碳领域专家学者、专家陪审员等专业化调处力量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有效促进涉碳纠纷及时高效化解,努力构建减污降碳多元共治共管格局。

当天的国际研讨会围绕着“双碳目标下的生态司法”这一主题,邀请了众多国内国外生态法学领域理论界和实务届的专家学者、资深法官、检察官齐聚一堂、建言献策。

对于如何运用司法力量助力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黄菲菲谈到,要加强专业化审判能力建设,打造复合型人才队伍,深化专业化审判格局,打造全方位智力支撑体系。同时还要树立预防性司法理念,加大预防性公益诉讼的探索,并构建双碳司法协同机制,促进涉碳案件的适法统一。

从一家生态警务室

到一张野保动物保护网

陈家镇是崇明岛最东端的一个镇,知名的上海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就位于此,辖区内野生鸟类众多,常有热心市民报警救助受伤鸟类。

10月11日中午,一名热心群众拨打陈家镇派出所电话,称在农庄田地内发现一只疑似老鹰的鸟,已临时圈养在鸟笼内,请民警救助。民警到场后,发现这只鸟翅膀有伤情,精神状态不错,后经林业站工作人员鉴定,这只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工作人员随后将这只“游隼”带回医治。

警民携手共同救助野生动物,正是崇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据统计,今年至今,崇明市民和警方共同救助鵟、游隼、苍鹰、夜鹭等国家保护鸟类达38只。

“我们派出所成立以来,着重打造生态保护的公安‘桥头堡’,探索建立全市首家生态警务室,搭建‘一所五队’生态保护联动平台,提升重点区域野生动物保护能力。”东滩湿地治安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这样一种生态屏障之下,崇明东滩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候鸟也越聚越多。

为深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崇明公安分局还专门制定了《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对林带、苗圃、滩涂等重点区域及周边道路加强巡防,对市境道口加强设卡查缉,加强与基层林业养护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林业养护职工熟悉林地情况的职业优势,将案件线索收集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建立起打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快速反应机制。

记者获悉,专项行动中,崇明公安分局还与农委林业执法、城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执法、释法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对可能存在经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集贸市场、酒店、饭店的突击检查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形成对不法商贩的严打高压态势。

经过积极宣传倡导,社会公众食用野生动物等陋习得到较好摒弃,非法捕猎、运输、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被有效遏制。

“生态警长”来了

做好崇明这篇水文章

崇明岛内有大小河道17000多条,纵横交错,是崇明三岛70万人民的生产之河、生活之河、生命之河,但也面临着非法捕捞、非法狩猎和污染水环境的严峻挑战。

近年来,崇明公安分局在全市还率先探索建立了“生态警长制”专项工作,共计266名干警加入五级生态警长体系“在生态警长制推行以前,民警对于河道的巡查较为零散,现在制定了联合巡河工作方案,形成了高效协同的制度化运转机制,责任意识加强了,职责也更加明确。”这是生态警长感受最深的变化。

为了让落实“生态警长制”更有抓手,崇明公安分局“生态警长办”相关河道巡查主动加强与区、乡镇及区水务、渔政、海事等涉水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协作联动,及时建立了情况会商、信息通报、线索流转、联合整治等机制,确保“生态警长制”工作与全区相关工作协调一致地推动落实。

在日常工作中,生态警长会同区渔政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利用图像监控等科技手段,以长江岸堤、港河岔口、主干河道周边区域为重点,开展全天候、全时段视频巡查,提升全区水资源和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管控效率和违法案件的快查快处能力。

“这是我们丰乐村的宝贝,美丽的乐澜河。”如今指着自家屋后的河道,横沙乡丰乐村的村民顾老伯自豪地告诉记者,“这条河之前鱼蟹几乎绝迹,自从实施生态警长制后,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明显少了,我们又能看到鱼翔浅底了。”

不仅仅是身体力行地守护河道,生态警长们还以辖区林带、苗圃等重点区域及周边道路为重点,切实加大对违规排放污染物等现行违法犯罪的巡控力度,尽全力挤压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空间。

而针对污染环境案件涉及面广、战线长、查处难度大等特点,崇明警方还通过探索建立与生态环境部门等部门的执法办案联动机制,切实提升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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