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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举措!上海法院打造良好法治环境
时间:2021-02-26 14:35来源:浦江天平责任编辑:陈言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上海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抓重点、补短板、重协调,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院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数据显示

2020年,上海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7.4万件,审结86.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0.8%和0.4%;93.2%的案件经一审即息诉,经二审后的息诉率为98.9%;入选最高法院公报案例数占全国的25%,审判质效继续保持全国法院前列。

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骤然爆发。上海法院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严格落实健康检测、预约登记、公共场所消毒、安全保障等防疫举措,确保干警安全、确保当事人安全、确保法院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司法职能充分发挥,做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不间断、不停顿。

▲2020年2月13日,因原告居家观察、被告身在武汉,商事审判庭刘霞法官在远程调解室进行了上海徐汇法院首起在线调解并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值得一提的是,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的影响、减少人员聚集,上海法院还大力推进在线诉讼服务和在线庭审常态化,能网上办理的尽量网上办理,共受理网上诉讼服务申请262.5万次,网上立案率从不足20%上升至73.3%;支持在线庭审的法庭由26个迅速增至274个,在线庭审4万余场。

与此同时,上海法院完善服务“六稳”“六保”司法举措,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指导意见》,围绕依法审理各类涉疫情案件、妥善推进执行工作等方面出台26项举措,向社会公开涉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系列问答,发布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20个,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上海法院依法审理哄抬口罩价格、假借销售防疫口罩诈骗、殴打防疫志愿者等涉疫情刑事案件,让妨碍疫情防控者受到严厉惩治,保障一线防疫工作。依法审理劳动争议、合同违约、长租公寓纠纷等涉疫情民商事案件,为复工复产提供有力保障。

▲2020年3月23日,上海首例疫期哄抬口罩价格案宣判,谢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其中,2020年3月23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对上海首例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案作出一审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中央电视台、东方网、看看新闻等近10家媒体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全程互联网直播,逾2300万人次在线观看。

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20年,上海法院全力服务保障“四大战略支撑”。完善涉外民商事审判机制,签订《关于共建临港新片区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合作协议》,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保驾护航。健全涉科创板案件专业审判机制,在全国首创“中小投资者保护舱”,积极推进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为推动科创中心与金融中心联动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发布第一批长三角地区法院典型案例24件,设立长三角淀山湖生态修复(司法)基地,开通运行“长三角法院协作办案系统”,服务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依法高效审理涉进口博览会承揽合同、服务合同纠纷等案件,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等活动,受到中外参展商好评。

▲2020年6月5日,上海高院院长刘晓云(左二),青浦区人大朱明福主任,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李昕副书记,青浦区委政法委赵明书记,共同为“长三角淀山湖生态修复基地”揭牌。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0年,上海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2.4万件,同比上升7.6%。在“执行合同”方面,2020年7月,世界银行发布的《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经验》报告中指出,中国执行合同领域(上海权重55%)位于“全球最佳实践的前沿”。在“办理破产”方面,上海法院推动建立常态化破产工作府院统一协调机制,与税务、金融监管机构联合推出涉破产行政事务办理30余项措施,创新破产管理人准入、选任和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共审理破产案件792件。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2020年,上海法院发布中英文金融审判白皮书及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出台《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若干意见》,举办陆家嘴论坛首届金融司法环境专题国际研讨会,与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市场引导、专业支持、风险防范等协作机制,服务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依法审理涉土地流转、农村房屋建设、农业生产等案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川沙人民法庭获评“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建立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依法审结首例“洋垃圾”进口案以及废油污染案、非法捕杀中华鲟案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63件,严惩破坏环境行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2020年6月19日,陆家嘴论坛金融司法环境专题国际研讨会在沪举行。上海高院院长刘晓云(左二),上海高院副院长茆荣华(右二),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右一)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除此以外,2020年,上海法院还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出台司法服务保障专项意见,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3225件,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司法保障。其中,朝鲜豆满江船舶会社与韩国海运株式会社船舶碰撞后,协议选择上海海事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国法律,彰显了上海司法国际公信力,该案入选“全国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同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7万件,同比上升60.2%,4件案件入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审理仿冒“乐高”“戴森”、欧莱雅公司商标等案件,让侵犯知识产权者付出沉重代价。法国驻华大使馆致函赞扬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所采取的行动提升了对中国营商环境的信心”。

立足审判职能

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设

2020年,上海法院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9万件,同比下降5.4%。其中,上海法院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法定标准、法定程序,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依法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13件1961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44人。依法审理赵富强涉黑系列案,对主犯赵富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形成震慑效应。

▲2020年12月30日,上海高院依法对赵富强等38名被告人涉黑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值得一提的是,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上海法院坚持“打伞破网”,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犯罪,依法审理杨浦区委政法委原书记卢焱受贿、贪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紧盯“打财断血”,累计判处罚金及没收财产4.2亿元。聚焦“深挖彻查”,中央督导组转交督办的194件线索和其他部门移交转办的63件涉黑涉恶线索,已全部按要求核查完毕并上报。

除此以外,上海法院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案件557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呈连续下降态势,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审结“善林案”“普资案”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310件,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在民事审判方面,2020年,上海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1.5万件,包括涉教育、医疗、消费、住房、社保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5.2万件。其中,6月12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全国首例10岁男童骑共享单车遭遇车祸身亡索赔案,判决相关企业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兼顾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和新经济形态发展,弘扬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司法理念。6月2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陈某撤销监护权,指定当地居委会为监护人,该案入选“全国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

此外,上海法院还进一步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助力和谐家庭建设,共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2.9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2件;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4万件,常态化开展“为农民工讨薪”活动,追回劳动报酬3.7亿元。

2020年

上海法院继续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129件,其中实质性化解1471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09件。率先在三级法院设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一审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率28.7%,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化解。建立旧改征收司法执行新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加快案件审理进度,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审结涉旧改征收补偿案件276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39.3天,为加快城市更新提供司法保障。

▲2020年5月9日,由上海市司法局和上海市第一、第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同设立的行政争议多元调解联合中心正式成立。

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和最高法院相关部署要求,2020年,上海法院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络,搭建诉调对接线上平台,与全市6400多家人民调解组织以及经贸、银行、证券等行业调解组织互联互通,实现矛盾纠纷“远程调解、一网解纷”。数据显示,“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运行以来,在线委派委托调解案件8.1万件,调解成功3.2万件。

▲上海高院搭建“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

同时,上海法院还通过升级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设置“诉讼服务智慧舱”等举措,为当事人提供自助立案、线上保全、在线庭审、财产查控、智能答疑等全流程诉讼服务,初步构建从起诉立案到宣判执行的在线诉讼工作闭环,让当事人切身感受“指尖诉讼”的便利。其中,“诉讼服务智慧舱”荣获“上海市十大法治为民实事项目和智慧城市建设优秀案例”。

除此以外,上海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在全国率先开发立案系统“智能审查”功能,对符合立案条件、审查期限满7日的案件和调解满2个月的诉调案件由系统自动转为立案,推动立案期限“刚性约束”。

2020年,上海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共执结案件16.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7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7.6%和41.9%,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等反映执行质效的关键指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2020年1月11日,上海奉贤法院开展春节前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当天,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对2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4名拒不申报财产或拒不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措施,促成6名被执行人履行付款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到位金额156万余元。

首先,深化综合治理大格局,将执行工作融入市(区)平安建设考评体系,与市发改委、公安局等45个部门共同推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协同“找人、查物、失信惩戒”联动机制,织密全方位立体化执行网,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年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不动产、担任公司高管、投标建设项目等1.1万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万余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基本形成。

其次,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及时将2.9万名已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移出“失信黑名单”。某驾校土地腾退案入选最高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十大典型案例”。

再者,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完善执行案件智能化办案平台,健全网络司法拍卖机制,网拍辅助机构收费标准降低50%,成交标的5051件、成交金额249.5亿元,有力提升工作效率和财产变现率。上海法院智慧执行系统荣获全国“智慧法院十大创新案例”。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促进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

2020年,上海法院继续完善新型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一是打造全流程监督体系,优化随机分案系统,完善随机为主、指定为辅的分案规则,防止人为干预,随机自动分案率上升至83.3%;强化专业法官会议适法统一功能,由资深法官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专家会诊”,召开专业法官会议8332次,意见采纳率99.5%;强化审级监督,对二审和再审案件严把事实关、法律关、证据关,依法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6670件,依法裁定再审592件。

▲上海法院构建智能化监督体系,全面运用上海法院审判执行监督预警分析系统。

二是完善制度监督体系,出台《上海法院审判权责清单指引》,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全年院庭长办案20.3万件;充分发挥高中院业务指导、立审执衔接联席会议及适法疑难问题咨询系统的作用,统一法律适用,发布首批13个类案要件指南并嵌入智能辅助办案平台,最高法院向全国法院推广上海法院适法疑难问题咨询系统。

三是构建智能化监督体系,全面运用“上海法院审判执行监督预警分析系统”,在立案、审判、执行等诉讼流程中对“指定分案”“执行终本结案不合规”“律师法官关联度”等21个重点风险环节设置预警点,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实时预警,最高法院要求全国法院推广该系统。

在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方面,2020年,上海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出台小额诉讼、司法确认、特邀调解等10余项制度规定,有序推进改革试点。优化司法确认程序,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率99.9%,有效发挥司法确认程序对诉前调解的促进保障作用。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7.2%,让当事人诉讼权益尽快实现。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一审普通程序和二审案件采用独任制审理,司法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实质作用,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对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4件,对1.3万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

而在建设智慧法院方面2020年,上海法院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在线庭审、电子档案单套制改革、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运用为重点,加快打造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全市法院卷宗电子化率和电子卷宗覆盖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上海高院被国家档案局确定为全国电子档案单套制改革试点单位,目前实现电子卷宗“一键归档”的案件4.2万件。

▲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后,当事人在电子屏上签字。

此外,上海法院还大力开展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在简单案件中以录音录像和音字自动转换替代传统的人工笔录,建成支持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的法庭381个,完成庭审6.7万场,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提高了庭审质效。深入推进“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目前已覆盖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并在全国多个省市推广。

坚持从严治院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2020年,上海法院突出抓好政治建设。一方面,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统筹开展“四史”学习教育、“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制定《上海法院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考察实施办法》,加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强化队伍政治担当。另一方面,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直属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在全市法院开展党建创新案例评选,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入选“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2020年9月3日,第三届上海法院“十佳青年”评选会在上海高院召开,来自全市法院的23位候选人参加评选。

为建设高素质队伍,2020年,上海法院制定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实施办法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若干意见,开展“邹碧华式好法官、好干部”、上海法院“十佳青年”等评优活动,形成正确激励导向,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共有62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周欣法官获评“全国先进工作者”。制定和实施新一轮教育培训规划,完善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协同推进线上线下培训,举办高级法官、审判团队负责人、中青年干部、名人大讲堂等各类培训班89期,参训2.3万人次。

▲2020年8月5日,上海高院举办“名人大讲堂”系列讲座第十一讲。著名民法学家、时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作“《民法典》的体系建构和适用”的专题讲座。

除此以外,上海法院还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组织做好海事、知产、金融三家专门法院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开展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52件建议,逐件督办、及时反馈、全部办结。做好市政协委员集中视察法院执行机制改革活动,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市政协委员提出的29件提案已全部办结。

▲2020年11月30日上午,上海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首次集中通报三家专门法院服务保障“五个中心”建设的基本情况,并发布15起典型案例。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第一年。上海法院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一届中共上海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对标“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履行职责使命,以一流的业绩、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作风助力上海打造法治环境最好的全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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