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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黑龙江法院司法成绩单,请您审阅!
时间:2021-02-21 11:36来源:平安龙江网责任编辑:陈叶军

黑龙江省全省法院受案68.6万件,同比下降17.3%;结案66.0万件,下降15.8%。其中,省法院受案10104件,下降21.7%;结案9474件,下降22.9%。落实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要求,院庭长办理案件18.7万件,占结案总数的45.4%。疫情期间,全省法院综合结案率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达到96.3%。2020年,省法院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向全省人民交上了一份硕果累累的工作答卷。


  回顾

是为了更好的前行

在春天即将到来之际

在省两会召开之时

我们用十个关键词

再现2020年省法院的工作亮点

01 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投身抗疫一线。全省各级法院闻令而动、快速反应,10782名干警下沉社区一线,守大门、测体温、搞宣传、解纷争,踊跃捐款、无偿献血,以实际行动让党旗在疫线飘扬、让法徽在疫线生辉,5个集体、132名个人受到省、市、县(区)表彰。


维护防控秩序。迅速出台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意见,依法从严快判涉疫犯罪165件205人。对故意隐瞒密切接触史、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的郭兆明依法顶格重判。省法院多次组织涉疫情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和司法震慑。

护航复工复产。制发服务保障企业应对疫情、审理涉疫纠纷等13个指导意见,发布企业涉疫情相关法律知识及案例,推送网站信息6786条、微博8375条、微信4385条,及时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等规则,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房屋租赁等案件。灵活采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推进线上服务。受理网上立案21.1万件,同比增长13.4倍;跨域立案2117件,同比增长149%;12368热线服务36.2万次,同比增长38.9%;网络司法拍卖成交76.9亿元,同比增长7.3%,做到“审判执行不停摆、司法服务不止步”。

02 “三个第一”

全省法院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连续四年名列全国第1。持续开展“雷霆行动”,不断加大联合惩治“老赖”力度,执结案件23.9万件,执行到位540.1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名列全国第1。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提起46起系列虚假诉讼的“鸿基米兰开发公司”,顶格处罚4600万元,开出我国历史上最高虚假诉讼罚单,坚决向不诚信行为“出拳”“亮剑”。

03 服务中心大局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将司法审判深度融入省委中心工作,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助推龙江振兴发展。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商事案件14.3万件。与省工商联联合开展“万名干警走访万家企业”活动,走访企业13862家,收集梳理意见建议9638条,意见建议办结率、企业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超过90%。审结涉外及涉港澳台诉讼案件83件,办理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213件,设立松北区、绥芬河市、爱辉区“自贸区法庭”。审结行政案件11452件,妥善处理“大棚房”、违建别墅拆除等系列案件。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684件,发布“世一堂”商标权案等十大典型案例。“库尔勒香梨案”入选中国法院年度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审理佳木斯天润农机产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破产重整案件276件,帮助企业脱困重生,“保市场主体”。审理劳动争议等事关居民就业案件9196件,并与省人社厅建立劳动争议仲裁与审判衔接机制,“保居民就业”。强化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被执行企业预留必要资金,尽最大努力释放企业财产运营价值和融资功能,“保企业经营”。

04 保障“三大攻坚战”

助力决战脱贫攻坚,依法快审快判各类涉农案件5014件,结案标的额2.2亿元。为困难群众减免缓诉讼费923.3万元,防止因诉致贫、因案返贫。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192件,组织全省法院开展“6·5”环境日宣传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与省电视台联合推出环资审判专题节目。妥善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92295件,标的额259.6亿元,审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499件,同比上升20.4%。与省证监局和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分别联合出台意见,建立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开辟司法保护金融消费者新路径。

05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审结涉黑案件92件1329人,涉恶658件4060人,涉“保护伞”195件254人,对陈志伟、范玉、李晓龙等8人依法判处死刑。9件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23件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全部按期审结。涉黑恶财产案件执行结案率84.5%,实际执行到位率72.3%。最高法院作为审判攻坚经验在全国推广我省法院采取线上与线下、本地与外地、法庭与羁押场所“三结合”审理涉黑恶案件的做法。

06 人民满意度

聚焦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深入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努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持续深入推进一站式建设。2020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大幅下降,与大量矛盾纠纷通过非诉渠道解决密切相关。全省各级法院尽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数字是最好的注脚。全省法院多元化解纠纷10.2万件,同比增长2.2倍。牡丹江市“三调联动”做法得到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批示肯定。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华姐调解室”获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组织。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一站式”集约集成,让老百姓办理诉讼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宁安市、明水县法院在全国基层法院“一站式”建设质效评估排序并列第1。黑河市爱辉区、肇东市、集贤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先进单位。大力推进“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改革,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同比缩短7.8天,老百姓打官司更便捷、更高效。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1.4万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专项救助工作,共向346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款1000万元,央视作了专题报道。执结涉民生案件15354件,执行到位10.6亿元。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316件,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066.8万元,用心用情维护人民权益,让司法更具力度、更有温度。

07 民法典宣传

与省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播出《法官说法典》节目。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兴安岭等中级法院深入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宣讲《民法典》。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法律六进”活动。




法院敞开大门向公众开放。全省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累计12128期,31.2万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感受法治进步、接受法治教育。省法院被中央政法委评为优秀政法新媒体先进单位,被全国普法办确定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08 司法安全感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打击与整治、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2万件,判处罪犯2.9万人。审结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邪教犯罪案件89件118人。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469件4168人。依法严惩性侵儿童犯罪,判处强奸幼女的被告人刘维国死刑。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6927件7024人。对醉驾故意撞死执勤交警的赵玉林依法判处死刑,用最严刑罚保护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47件1070人。审结鸡西市城子河区东旭煤矿“5·26”透水案、鸡东县裕晨煤矿“9·13”重大瓦斯爆炸案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50件91人。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00件191人。鸡西市滴道区法院审结全省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件。审结“套路贷”“校园贷”、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4924件6315人,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安宁。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97件788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厅局级14人、县处级70人。审结涉逃案件16件61人,其中国际追逃案件3件3人,判决追缴赃款4900万元。与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等5家单位联合印发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坚持“当赔则赔、应救尽救”原则,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11件,落实司法救助资金1210.5万元。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对24名公诉案件被告人、3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

09 “一体化”管理

探索全省法院系统“一体化”管理模式,推进三级法院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全省法院“一体化”管理做法,被最高法院以文件向全国法院推广。创新案件质效监管体系。落实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要求,院庭长办理案件18.7万件,占结案总数的45.4%。创新司法质效考评机制,将全省法院、全体法官审判质效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疫情期间,全省法院综合结案率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达到96.3%。创新人员组织管理体系。建立法官员额和聘用人员动态调整机制,制定法官员额管理办法,建立法官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机制。新任法官344人、退出法官296人,现有法官5178人。推进审判团队改革,建立以审判团队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利用信息平台,探索推进干警每日工作写实制度。深化伊春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司法综合配套改革,精简基层法院内设机构89个,缩减领导职数57名。创新信息制度保障体系。全面建设以数据为中心的智慧法院3.0版,建成各类系统平台35个,提升全省法院系统管理效率和自动化、现代化水平。加强“一体化管理”成果的制度固化,编撰《龙法之治·黑龙江法院管理制度》,包含各类制度150项,建立全系统一体遵循的管理制度体系。

10 忠诚干净担当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全省法院36个集体、39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大力推进系统党建工作,持续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省法院建成“司法之光”文化长廊,教育干警谨记历史、奋勇远航。省法院党组被评为省直机关基层党建三年全面提升工程先进党组。省法院在全国法院和省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制度。省法院与省委巡视办建立联合巡察、整改共督机制。全程跟进指导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对违纪违法坚持“零容忍”。把业务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推进“学习型法院”“研究型法官”建设,线上开办培训班39期,培训48891人次。省法院组织“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辅导讲座13次。开展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年”活动,提升警务保障实战能力。15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25篇论文在第32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征文中获奖。主动真诚接受人大、政协、检察和社会各界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商事审判工作。接受省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定期编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线上线下走访联络代表委员1220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开展调研、参加开放日、旁听庭审、观摩执行等275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90次。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226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调解、撤诉142件,维持原判84件。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在互联网累计公开裁判文书253.9万份、庭审直播录播20.6万件。举办新闻发布会324次,发布典型案例284个。

2021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聚焦“十四五”目标任务,依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巩固深化改革成果,加快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奋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十四五”开局起步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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