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刷抖音、看看快手
如今成了很多成年人
甚至是孩子的日常娱乐项目
可没想到的是
因为看直播
黑龙江齐齐哈尔依安县居民任女士惊出了一身冷汗...
6月12日
任女士火急火燎地
赶到依安县公安局中心派出所报警称:
其父亲的银行卡一直放在家里
里面2万多元的存款却不见了
怀疑是被别人盗刷了
民警通过查看任女士父亲的手机
发现这2万多元都是通过
支付宝给某短视频平台和游戏平台
购买“礼物”打赏和游戏装备了
前后持续约几天的时间
几天时间!2万余元??
任女士表示自己的父亲对手机的操作不是很熟练,除了给12岁的侄子龙龙(化名)上网课使用以外,从未通过手机消费。她也问过侄子龙龙,但孩子声称不知情。
民警通过调查发现,手机支付的时间和龙龙使用手机的时间刚好吻合。于是,民警给龙龙进行教育劝导,龙龙才将事情的原委如实告知。
原来,龙龙喜欢玩网游,经常趁着上网课的时间偷偷玩手机。在某短视频平台和游戏平台,龙龙学会了给主播刷礼物、购买游戏装备,通过购买虚拟货币给许多主播打赏。因出手大方,龙龙受到主播们的追捧。
龙龙被网络上的追捧冲昏了头脑,几天时间就将爷爷银行卡内的2万多元刷得干干净净。直到爷爷发现后,他才知道自己闯下了大祸,因害怕爷爷责骂不敢承认。
了解事情的经过后,民警尝试着给短视频平台公司联系,将事情原委告知对方,并帮助整理相关佐证材料。该公司也表示,同意退还打赏金额。
在民警的操作帮助下,目前已退还1.8万元,剩余2000多元还在进一步协调中。
2万多元积蓄失而复得,任女士携家人来到中心派出所当面表示感谢。在民警的教育和疏导下,龙龙也表示今后一定远离这些网络平台,好好学习,不让家人操心。
孩子面对手机和网络家长应该注意什么?
一方面,家长一定要管好自己的手机,做好支付密码的保密工作,以防孩子从旁观察获取,密码的设置也要避免使用家人生日等容易猜测的组合。
另一方面,家长应该让孩子清楚地认识到,网络打赏并不只是简单的点击,它的背后是用真金白银来支撑的。
打赏也属于网络消费的一种,当人们没有亲自用手缴纳现金这一真实的消费体验,只是单纯地看到几位数字,就容易产生不理性消费,尤其是思考能力尚未成熟的孩子。
家长应该帮助孩子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理清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的对价关系,让他们知道自己轻而易举的打赏背后要付出怎样的现实代价,这笔钱原本可以在现实生活中起到多大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
未成年人“打赏”能退还吗?
最高法明确了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对这些纠纷的法律解释进行了明确。
《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据介绍,未成年人在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过程中,通过充值、“打赏”等方式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
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参与网络游戏所花费的支出,一律应该退还。这是依法所能得出的当然结论,所以指导意见没有专门规定。
此外,在支出款项的数额方面,规定没有采用“一刀切”的做法,而是将应予返还的款项限定在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部分,这一点在具体案件中可以由法官根据孩子所参与的游戏类型、成长环境、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