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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他们这样讲好环境资源审判“松原故事”
时间:2023-09-20 08:25来源:吉林长安网责任编辑:施少伦

“建议公安机关对排放污水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予以鉴定。”

“建议行政机关同时提起公益诉讼。”

2023年8月,一场特别的会议在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前郭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正在就王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案进行研讨。承办法官孙洪江对案件需要鉴定的范围、各机关承担的任务及衔接配合一一进行明确。

在准确把握司法权边界的前提下,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环境资源行政执法机关协调联动,就是前郭县法院司法护航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

冰湖腾鱼、泥林幻境,哈达飞虹、松江溢彩……位于松嫩平原腹地的松原市,生态战略地位突出。

2022年9月,松原市两级法院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吉林省环境资源案件“1+10”管辖模式建设需要,决定由前郭县法院对松原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的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审理。

环资审判团队由4名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实行环资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归口管理。案件集中审理以来,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依法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截至目前,共审结涉非法占用农地、非法采矿、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类案件31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公共利益,保障了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前郭县法院一方面通过综合运用刑事打击、民事追偿、行政处罚等手段,提高专业化审理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司法协同,统一裁判尺度,形式环境治理合力。

工作中,前郭县法院坚持用法律思维审判,用脚步丈量松原大地,用心用情守护美丽家乡。除对犯罪分子进行罚当其罪的处罚外,还按照“恢复性司法+社会综合治理”要求,重点关注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功能恢复,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司法效益的共赢。

2019年,前郭县额如乡的王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翟某在其耕地内非法开采黑土。后经鉴定涉案黑土为矿产。两人被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采矿罪起诉到前郭县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二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采土,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已经构成非法采矿罪,分别对二人判处拘役及有限徒刑,并处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对在案黑土,予以没收。

现在,王某的耕地已经修复,看着马上就要丰收的玉米,他悔不当初:“以前不懂法,没想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以后我一定要珍视土地,保护好珍贵的土地资源。”

如何画好环境保护“同心圆”?前郭县法院的解决方案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机制。他们召开府院联动会议,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有关问题与相关单位进行磋商,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助配合、联动互动的工作格局。并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等8个部门共同形成《前郭县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拓宽环境资源案件信息共享渠道,促进环境资源司法执法的衔接配合,开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局面。

前郭县法院还以涉环境资源案件为支点,讲好环境资源审判“松原故事”,提高环境资源审判的社会映射效应。

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前郭法院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邀请进法庭,对公开审理的三起非法狩猎案进行旁听。

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接触案件审理过程,“沉浸式”感受庭审现场氛围,进一步对法院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和了解,并在“面对面”的普法中,认识到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性。

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前郭县法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全方位打造环境审判文化矩阵。深入企业、社区、校园、村镇、景区开展普法宣传,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日常,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在查干湖的禁渔期及禁渔区内,是不可以随便捕鱼的。”

“私自用电变频器电鱼是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的行为,千万不要做。”

2023年7月,前郭县法院查干湖生态环境资源法庭、环资审判团队和刑事审判庭的干警们来到查干湖景区及周边村屯,开展“实现全面禁渔退捕,呵护两岸绿水青山”法治宣传活动。

世界环境日、吉林生态日、查干湖旅游节……每个重要节点,都是前郭县法院开展生态文明普法宣传的日子。他们设立巡回法庭、拉横幅、发放宣传册、提供法律咨询,蹲在田间地头细致讲解、坐在百姓炕头耐心答疑,把法律送到了的百姓“心坎上”,打通生态文明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需要司法护航。前郭县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司法职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建设幸福美好新松原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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